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各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建設的有關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創新合作區的發展模式,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更好地發揮金融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支持作用,商務部、國家開發銀行將加強合作,支持合作區建設,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商務部和國家開發銀行共同建立合作區項目協調和信息共享等聯合工作機制,為符合條件的合作區實施企業、入區企業提供投融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具體措施包括:
(一)商務部對企業投資建設的合作區進行宏觀指導,在國別和產業指引、資本投資便利化、境外投資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國家對外發展戰略的需要,支持國內產業集群“走出去”,為合作區建設提供投融資等服務。
(三)商務部和國家開發銀行將支持或共同開展合作區布局和發展規劃等研究工作。
(四)商務部與國家開發銀行將建立有關合作區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交流,相互通報關于合作區確認考核、年度考核及投融資進展情況,引導企業有序赴合作區投資經營。
(五)根據合作區推動工作的需要,商務部、國家開發銀行將不定期對合作區項目融資中存在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
二、國家開發銀行將依據商務部、財政部《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確認考核和年度考核管理辦法》(商合發〔2013〕210號)的要求,明確合作區優先融資的基本條件,針對合作區的特點和需求,對合作區提供融資服務。具體工作包括:
(一)國家開發銀行將在市場化運作、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重點優先支持已通過確認考核的合作區項目;有選擇地支持我與合作區東道國政府共同關注的在建合作區項目;積極跟蹤規劃中的其他合作區項目。
(二)在信用結構上,除依托境內股東信用提供貸款模式外,積極探討依托境外金融機構信用、項目自身及其他資產抵質押、土地出讓應收賬款質押等模式,為合作區實施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三)通過與東道國有實力的金融機構合作,以轉貸款、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入園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四)國家開發銀行及其下屬的中非發展基金可通過投貸結合方式為非洲地區合作區提供投融資服務,并為入園企業提供非洲中小企業專項貸款服務。
三、商務部、國家開發銀行共同加強合作區建設的指導,為合作區企業提供投資咨詢和融資方案設計等服務工作,引導我國企業有序開展合作區建設工作。
商 務 部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