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貿易主管部門
柬埔寨商業部為柬埔寨貿易主管部門
(柬埔寨商業部網站址:www.moc.gov.kh)。
2 貿易法規體系
柬埔寨與貿易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進出口商品關稅管理法》、《關于制衣行業原產地證書、商業發票、出口許可證核發的規定》、《關于商業公司貿易行為的規定》、《關于實施裝運前檢驗服務的規定》、《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關于風險管理的次法令》、《關于成立海關與稅收署風險管理辦公室的規定》等。
3 貿易管理的相關規定
商業部負責出口審批和免稅進口核準手續。在多數情況下,進口貨物無需許可證。但部分產品需要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特別出口授權或許可后方可出口。
【作為最不發達國家享受的出口優惠】作為最不發達國家,歐、美、日等28個國家給予柬埔寨普惠制待遇。美國給予柬埔寨較寬松的配額和進口關稅,歐盟在“除軍火外所有商品倡議”下,給予柬埔寨除軍火外幾乎所有產品零關稅的待遇。
【出口商品當地含量及原產地原則】柬埔寨目前無當地含量要求,即不限制使用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對健康、環境或社會有害的原材料、零部件除外)。
在柬埔寨,出口商應重視普惠制的原產地規則要求。普惠制下出口至美國的產品,原產地規則對當地含量的最低要求為35%(符合條件的東盟成員國,即柬埔寨、泰國、印尼和菲律賓,在原產地規則要求中視為同一國家)。在“除軍火外所有商品倡議”下,原產地規則要求出口產品至少有40%的含量出自出口國。
【出口優惠、限制】根據投資法修正法,由柬埔寨投資委員會批準的出口型合格投資項目可享受免稅期或特別折舊。其出口產品增值稅享受退稅或貸記出口產品的原材料。
禁止或嚴格限制出口的產品包括文物、麻醉品和有毒物質、原木、貴重金屬和寶石、武器等,2013年初,柬政府明令禁止紅木的貿易與流通。半成品或成品木材制品、橡膠、生皮或熟皮、魚類(生鮮、冷凍或切片)及動物活體需交納10%出口稅。
服裝出口需向商業部繳納管理費。普惠制下服裝出口至美國或歐盟的,需獲得出口許可證。
【免稅進口】根據投資法修正法,由柬埔寨投資委員會批準的出口型合格投資項目可免稅進口生產設備、建筑材料、原材料和生產投入附件。為取得生產用原材料免稅進口批件,進口公司應每年向柬埔寨投資委員會申報擬進口材料的數量和價值。
4 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
財經部海關與關稅署、商業部進出口檢驗與反欺詐局聯合負責進出口商品檢驗。檢驗地點為工廠或進出口港口。目前,柬埔寨全部進出口貨物均接受檢驗,政府正計劃逐年降低檢驗比率。價值5000美元或以上的進口貨物,在出口國進行裝運前檢驗。檢驗報告和其它裝船前檢驗文件將被遞交柬埔寨海關,貨物抵達柬埔寨后,貨主憑檢驗單據到海關交納稅款并提出貨物。
5 海關管理規章制度
【管理制度】柬埔寨政府近年來不斷改進海關管理制度,致力于實現簡潔、高效、透明和可預測的海關管理。
2006年,柬埔寨起草完成并通過《關于通過風險管理實施貿易便利化的次法令》,準備實施基于貿易商檔案數據的風險管理系統,即通過利用電腦系統分析貿易商檔案數據、商品和/或原產地進行海關監管。為此,柬埔寨政府還采用了計算機化海關清關綜合系統——自動海關數據系統。
此外,為簡化海關程序,政府決定推行使用“海關一站式服務系統”,并計劃在西哈努克港安裝自動海關數據系統終端。柬埔寨政府希望藉此減輕貿易活動的行政負擔,并減少腐敗滋生的機會。
【關稅稅率】除天然橡膠、寶石、半成品或成品木材、海產品、沙石等5類產品外,一般出口貨物不需繳納關稅。
所有貨物在進入柬埔寨時均應繳納進口稅,投資法或其他特殊法規規定享受免稅待遇的除外。進口關稅主要由四種匯率組成:7%、15、35%和50%。部分進口產品稅率見下表:
表3-1:柬埔寨主要商品的稅率
貨物類別 | 關稅 | 特別稅 | 增值稅 |
布類 | 35% | - | 10% |
服裝 | 35% | - | 10% |
童裝、運動裝 | 7% | - | 10% |
窗簾、床罩 | 7% | - | 10% |
傘 | 7% | - | 10% |
卷煙 | 50% | 10% | 10% |
啤酒 | 35% | 10% | 10% |
葡萄酒、烈酒類 | 35% | 33.33% | 10% |
飲料 | 35% | 10% | 10% |
罐頭 | 35% | - | 10% |
水果 | 7% | - | 10% |
茶葉 | 7% | - | 10% |
肉類( 鮮、凍) | 35% | - | 10% |
魚類 | 15% | - | 10% |
藥品 | - | - | 10% |
學生文具 | - | - | 10% |
玩具類 | 7% | - | 10% |
游戲機類 | 50% | - | 10% |
古董、藝術品 | - | - | 10% |
家電類 | 15% | - | 10% |
125cc 以下摩托車 | 15% | 5% | 10% |
125cc 及以上摩托車 | 15% | 45% | 10% |
貴金屬( 金、銀) | 30% | - | 10% |
鉆石 | 50% | - | 10% |
農具 | - | - | 10% |
其它五金制品 | 15% | - | 10% |
塑料制品 | 7% | - | 10% |
發電機 | 15% | - | 10% |
貨物類別 | 關稅 | 特別稅 | 增值稅 |
紙類 | 7% | - | 10% |
水泥 | 7% | - | 10% |
鋼鐵 | 7% | - | 10% |
玻璃 | 7% | - | 10% |
鋁材 | 7% | - | 10% |
化肥 | - | - | 10% |
汽油、柴油 | 30% | - | 10% |
機油、潤滑油 | 30% | - | 10% |
資料來源:柬埔寨海關
在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的共同有效關稅體制下,從東盟其他國家成員國進口、滿足原產地規則規定的產品可享受較低的關稅稅率。按照整體關稅減讓時間表規定,到2010年,除少數特例商品外,柬埔寨關稅稅率降至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