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伊各部或中國駐伊使館經商處領取標書;
2. 根據標書要求做標;
3. 投標;(有的招標單位要求在交標書的時候附上中國駐伊使館的支持函)
4. 議標;
5. 授標;
6. 簽合同;(業主和中標方);
7. 中標方根據有關程序將合同上報聯合國審批;
8. 聯合國簽發批準函或拒絕或擱置;
9. 如合同獲批準,指定銀行向中標方開出信用證;
10.中標方根據聯合國批準函及信用證向伊拉克出運貨物,聯合國人道主義檢查員在伊拉克邊境對貨物進行檢查,并簽發確認函,由銀行憑此函和信用證單據支付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