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科威特時報2014年6月10日報道,修改《BOT法》議案已經遞交到科威特議會討論,修改目的是增加BOT項目對本地和境外投資者的吸引力。
議案建議將《BOT法》更名為《PPP法》。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對私人投資者存在較大風險,因為投資者在一定時期內是項目的所有人。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將允許投資者通過簽署短期合同,使用政府所有的設備或資產。
議案還建議將2008年成立的PTB(Partnership Technical Bureau)這一獨立的政府機構劃歸財政部,專門負責PPP項目實施。
《PPP法》草案,進一步確認基礎設施項目可以通過PPP來執行;因為土地價格過高,土地成本將從項目總額中扣除;PPP項目中投資者受益年限將由原來的40年增加到50年;將增加知識產權保護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