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現過渡時期嚴格的貨幣信貸政策。這是為了改善投資環境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這一政策從1994年以來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本國貨幣穩定,通貨膨脹得到了有效控制,到2002年的通漲率一直控制在0.5%左右。這一政策的實施使外國投資者對投資活動進一步增強了信心,加大了投資規模。到2003年一季度全國累計吸收外資達到80多億美元。
二、對現有關稅稅率進行全面的改革,自蘇聯解體至1995年上半年,阿進口關稅稅率和征稅辦法均沿用前蘇聯的做法。1995年4月阿政府通過了《阿塞拜疆共和國臨時進出口關稅》,規定對進出口一律征收關稅。1997年1月1日,阿制定了新的進出口關稅稅率,全部取消了出口商品的海關關稅,進口商品的關稅一律調至15%,這一措施不僅使阿國向國際規范化貿易邁進了一步,而且也使阿國市場進一步開放,吸引了更多的外國投資。同時阿國對外國投資在稅收及市場準入方面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如《外國投資保護法》及《投資法》中均未明確規定合資及獨資企業注冊資金的數量和份額限制,外國獨資企業、在法定基金中含有30%以上外資的合資企業,無需取得任何許可證即可自由進口生產原材料及設備,對外國投資者投入合資企業或獨資企業的法定基金和建立獨資企業所需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免征為滿足外國投資企業工作人員個人需要的物資進口關稅。外國企業有權將自己生產的產品在國內市場銷售或進口,外國投資者在繳納了相應的稅收后可將所得稅兌換成外匯自由匯往境外等等。按目前阿有關法律規定,對外國投資實行兩年免繳所得稅,兩年后按15%征收所得稅,如外國投資者利用所得利潤進行再投資,根據投資領域的不同,可免征其再投資應繳所得稅的20-30%。
三、.對外國投資實行有效的行業管理,禁止政府職能部門對外國投資的行政干預,規定國家政府職能部門對外國投資的行政干預,預定國家機關或其工職人員妨礙正常的投資活動并由此造成的損失,外國投資者有權得到補償;其次,在降低投資風險方面也進行了一些規定,如規定阿國修改后的法令使投資條件不如以前,外國投資者可沿用開展投資所依據的法律至該投資活動結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