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基斯坦移民局加強了對機場出境人員證件的檢查,一些持因公普通護照免簽入境的中資機構員工因在巴超過規定停留期(30天),在機場出境時受阻。
凡持因公普通護照免簽入境的中方人員,如在巴停留30天以上,抵巴后須立即通過其所在機構向巴方申請居留許可;持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的入境人員,如在巴停留超過簽證允許的時限,亦須提前申請簽證延期。為保證中方人員順利入出境,現將巴方提供的申請居留許可和簽證延期的有關做法和手續告知如下:
1.有關居留許可及簽證延期的表格可從巴內政部網站下載:www.interior.gov.pk以及www.dgip.gov.pk。
2.巴內政部移民和護照局簽證處負責審批居留許可及簽證延期申請。地址為:Room No.605, 6th Floor, R-Block, Pak Secretariat, Islamabad, 聯系電話為:051-9207290。
3.為方便外國人在巴辦理相關證件,巴內政部在Pak Secretariat 的P、Q、R和S區均設立了簽證延期受理點。
4.受理點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11時至12時。
5.經移民和護照局簽證處審批后,申請人持簽證延期通知書前往以下護照辦公室總部辦理簽證延期:Dte. General Immigration & Passport, Peshawar More, Sector G-8/1, Islamabad, 聯系電話:051-9261558,傳真:051-9261897。
6.巴基斯坦境內其他護照辦公室的地址可在上述內政部網站查詢。
7.按照規定,巴方對按規定辦理延期的中國公民免收簽證費用。超期辦理的須繳納一定數量的罰金。
請有關中資機構與人員高度重視和遵守巴方有關規定。如有問題,請與使館領事部聯系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