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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商業日報》近日報道,緬甸國內稅務司發表聲明,要求在緬國際非政府組織報告稅務信息。在教育、衛生、貧困等領域提供人道主義服務的國際非組織政府必須報告支出信息,包括為許可、商標、版權及采購的貨物和服務所付的費用。國內稅務司官員稱,此舉并非為了向國際非政府組織征稅,而是為了更好記錄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打交道的私人企業的收入情況。聲明也要求國際非組織政府依法在7日內向國內稅務司代扣代繳與其雇員工資相關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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