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度《商業標準報》12月3日報道,印度內閣日前批準了對《公司法》(2013年)的14處修改,從而為向正在召開的議會提交修正案鋪平道路。印此舉意在改善其經商環境,解決印度企業對《公司法》的關切。
修正案內容包括批準關聯交易時,以“普通決議案”代替“特別決議案”,即公司僅需50%的小股東通過而非目前規定的75%;控股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無需少數股東批準;禁止公眾查閱董事會決議;超過一定值的欺詐須強制向政府報告,任何超出此閾值的此類欺詐須在董事會報告中披露;對接受非法存款的企業行為進行特別處罰。
《公司法》(2014年修正案)需通過印議會批準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