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新聞報》(Vietnam News)12月10日報道:近日,越南政府頒布115/2014號政府令,要求加強對本國國有企業的監管,旨在監督企業對戰略(或規劃)的執行情況,有效解決暴露出的問題,防止違法違規現象發生。
該令要求,國有企業應定期向當地省級及中央主管部門匯報其執行戰略(或規劃)情況(特別是國有獨資企業十年和五年發展戰略和規劃)、投資項目進展、違法違規現象等。同時,有關部委、地方省級政府應加強對國有企業的監管。越計劃投資部將向企業相關負責人下達匯報截止期限:在戰略(或規劃)制定完畢后的90天內,以及十年戰略(或規劃)的第六年、五年戰略(或規劃)的第三年,負責人應對其內容、進展、執行、評估、不符合規劃等情況進行匯報。同時,有關部門應對相關企業進行年度例行檢查,特別是對“特別財務狀況”企業加強監管力度。
據悉,該政府令將于2015年1月20日生效。(撰稿人:王金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