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媒報道,關于東芝長期虛報利潤的問題,日本證券交易等監視委員會7日根據《金融商品交易法》建議金融廳對東芝公司開出史上最大的73.73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8億元)罰單,指出東芝有價證券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日本證監會指出:“歷屆社長基于當下利益至上主義強烈要求達成預期目標,這是根本原因。”證監會還認定,公司最高層也認識到了部分虛報利潤的問題。
今后,負責展開刑事處分相關調查的“特別調查課”將慎重判斷是否應該對前任社長田中久雄等歷屆3位社長提出刑事指控。
日本證監會還指出東芝的公司治理存在問題,打算檢查東芝在一定時期內是否恰當公示重要信息。
東芝社長室町正志7日在記者會上致歉,表示“將采取強化公司治理等防止此類問題再度發生的舉措,并將這些措施貫徹到底”。他還表示會繳納罰款。對于向歷屆社長等5人總計索賠3億日元的訴訟,室町表示索賠額將進一步增加。
有價證券報告中的虛報記載對象包括過去5年間發行的有價證券相關報告及季度報告,判斷依據是凈虧損、凈利潤及凈資產等數據的調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