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處接到國內企業報告稱其在承建老撾色卡丹1(Xekatam 1)電站后 ,因與業主產生糾紛,導致工程款無法結算,銀行保函被業主兌付,損失巨大。經我處了解,該項目也曾發生糾紛,導致項目承包商云南一公司被清場,大量工人工資被拖欠。由于老撾經濟較為落后,私人業主實力有限,建議國內企業在老承建或投資電站、道路、橋梁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時,與私人業主合作務必謹慎,簽訂合同前可咨詢我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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