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12月11日電(記者楊玉華、張紫赟)安徽省宿州市城管部門自今年6月以來,通過捆綁水費的方式強行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原本屬于小區物業收取垃圾清潔費,這一做法引發了當地市民的不滿。
區區6元垃圾處理費何以變成了“唐僧肉”,引起當地有關部門的爭搶?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日前就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水費捆綁垃圾費,不繳費?停你水!
居民用水與繳納垃圾費原本風馬牛不相及,可在宿州這兩項收費卻捆綁掛鉤起來。張小飛是宿州市北苑小區附近的住戶,今年6月以來,他家先后被當地供水公司停了兩次水,原因就是未繳垃圾費。
張小飛告訴記者,今年6月,供水服務公司的繳費單里突然多出一項“代收垃圾處理費”,6月的費用是3元,到7月份漲到6元,每月代收一次。因為對新增的收費依據和收費方式感到不滿,8月份他拒絕供水公司代收這一費用,很快他家便被停了水。
迫于無奈,張小飛不得已補繳了費用。但到了10月份,氣憤不過的他再次拒繳供水公司代收的“垃圾處理費”。很快,他家再次被停水。
和張小飛有著同樣遭遇的還有好幾戶。記者在他家樓下看到,水廠的欠費通知已經貼在樓道口,通往這些住戶家中的自來水閥已被關閉。
在該市供水公司繳費大廳,一位收費工作人員表示,代收垃圾費是上面安排的,電腦系統將兩個收費項目捆綁在一起。如果不交垃圾費,就繳不成水費,自來水公司就視為欠費,隨時可以停水。
這位工作人員承認,自從垃圾費和水費捆綁征收以來,市民意見很大,“但我們也沒辦法,只能按照上面要求辦”。
收費理由牽強,行為越俎代庖
記者了解到,宿州市2011年出臺了《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開征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為城市居民每戶每月3元。同時規定城市居民繳納的市容環衛清掃保潔費與垃圾處理費歸并征收,每戶每月6元。
負責推進此項工作的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長葉發林坦言,這兩項收費放在一起征收“確實有欠妥當”。前一項屬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的文件開征的;后一項是經營性有償服務費,一直由街道、物業等提供環衛清潔服務的單位向老百姓收取。
盡管明知不合適,宿州市還是將兩費合并征收。區區6元錢為何政府部門如此看中?
宿州市城管局環境衛生管理處副主任楊德超解釋,宿州市早在2009年就計劃開征垃圾處理費。但因當年金融危機,國家禁止地方出臺新的收費項目而作罷。2010年此事再次提上議程。據介紹,宿州市目前有一座城市垃圾處理廠,每年收集、運輸、處理成本總計超過2000余萬元,而財政撥款等費用加在一起不到1000萬元,剩余缺口要由社會補償。據此,宿州市城管部門測算出每戶每月3元錢的垃圾處理費標準。
“考慮到這一收費面向千家萬戶,征收成本太高,因此決定利用供水平臺繳費。”楊德超說,今年6月開征后繳費率較高,7月份開始將垃圾清潔費合并進來。
宿州市一位知情人透露,由于宿州許多老舊小區一直沒有物業管理,多年來垃圾清運費均由街道或區級環衛單位收取。宿州市城管部門將垃圾清運費歸并征收,實際上保證了下屬環衛單位的“穩定收入”。
這一做法方便了城管部門卻苦了部分宿州市民。家住宿州南方國際花園的市民邱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張小區物業收費單,上面清楚注明收取2012年垃圾清運費100余元。然而,在7月份,宿州市城管部門歸并征收垃圾清運費后,他被迫向城管部門重復繳納了這一費用。
“小區已經收取過垃圾清運費,城管部門又收垃圾清運費,這不是重復征收嗎?”邱先生不滿地說。
張小飛所在的北苑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也表示,他們對城管部門開征垃圾處理費合不合理沒有發言權,但垃圾清運費一直都是物業在收,現在城管部門擠進來收費。這既造成一部分已繳費的居民重復繳費,又是政府部門越位搶了物業的活,“實在想不通”。
不入專戶不下撥,垃圾費也能生財?
按照有關規定,垃圾處理費征收之后應納入財政專戶存款,然而在宿州,自6月份開征垃圾處理費以來,累計收取的120多萬元費用迄今仍沉淀在代收單位宿州市自來水公司的賬戶上。
專款為何不入專戶?宿州市城管部門解釋,專戶仍在建立之中。而知情人士指出,主要原因是有關方面對此項收費如何返還“還沒有定”。
在城管部門一份內部材料里,對自來水公司代收的垃圾處理費提出如下分配建議: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垃圾處理費納入財政收支;而歸并征收的垃圾清運費則由城管部門決定用途。其中,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按照實際收費退還給物業公司和小區居民;而沒有物業管理的小區,收取費用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負責垃圾清運的環衛單位,剩余20%垃圾處理費由城管部門視情況返還,部分用于獎勵自來水公司的代征手續費。
“這一分配方案等于乘機將一部分垃圾處理費截留自用。”宿州市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因具體分配比例遲遲沒有敲定,這筆垃圾處理費至今無法下撥。
據了解,目前對于歸并征收造成的重復繳費,宿州市城管部門要求居民向已繳費的物業或環衛單位申請退款。
“可城管部門的錢不退,我們拿什么錢退給居民?”北苑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不滿地說。由于城管錢下不來,居民也不愿意再繳費,無錢雇人的物業公司已經暫停了部分區域的垃圾清運服務。
“原本交給物業公司的垃圾清運費,如今城管部門卻硬擠進來分一杯羹。而且明知重復征收,卻仍一意孤行,導致居民垃圾圍樓,這不是與民爭利嗎?”宿州市一位居民氣憤地說。
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吳正林律師說:“任何一項政府收費,無論是針對個人還是企業,都該有法律法規的授權,不能僅憑部門文件。”
專家指出,城管部門將經營服務性收費納入政府統一征收范圍,是一種越權行為,這不符合十八大報告有關推動政府職能向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的要求,應該予以糾正。
一些市民表示,新年將至,部分小區市民正在遭遇垃圾圍樓的困境,希望城管部門糾正亂收費行為,認真解決市民遇到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