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3月28日電 (崔琳 魏建軍)“于27日發生在蘭州的警車撞人事故,初步看是一起普通交通肇事事故。這樣的事故平時也常發生,只不過該案涉及警車,社會關注度高,比較特殊。”蘭州市交警支隊東崗大隊大隊長董文華28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27日中午,蘭州市一輛藍白相間的別克警車由南向北駛至金雁大橋北段時,先后撞上三位路人,其中,兩位市民傷勢較輕,另一位市民被撞出橋面,當即被一根露出地面近半米的鋼筋貫穿右腿,隨后不幸身亡。據悉,該警車屬蘭州市城關區法院。
董文華說,事故發生后,警方與法院雙方兵分幾路,分別對家屬展開安撫;商議理賠相關事項;展開事故原因調查及結果鑒定,工作一直持續到28日凌晨1時。經過初步判斷,該案是一起普通交通肇事事故。
隨后,記者又來到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院方稱肇事司機李某是該院聘用人員,事故發生后,該院也積極配合警方工作,與受害人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同時,該院將于近日舉行專門新聞發布會介紹事故詳細情況。(完)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