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8月至1995年1月,任甌海區物資局科員、科長;
1995年1月至1997年 5月,任甌海區物資局局長助理;
1997年5月至1999年4月任甌海區物資局黨組成員;
1999年4月至2001年2月任甌海區物資總公司(局)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01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甌海區物產總公司總經理;
2005年12月至2009年5月,任平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平陽縣委常委、鰲江鎮鎮委書記;
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文成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1年11至今,任蒼南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