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網訊:平湖歷史悠久,據大墳塘遺址出土文物證實,早在六千年前已有先民在此勞動生息。春秋時為越國武原鄉地。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置海鹽縣,今平湖市境為海鹽縣一部分。秦末或西漢初,縣治陷為柘湖,移治武原鄉地域(今平湖市當湖鎮東湖一帶)。東漢永建二年(127)縣治陷為當湖,遷治齊景鄉故邑山(今乍浦附近)。東晉咸康七年(341),縣治從故邑山移治馬嗥城(今海鹽縣武原鎮東南)。明宣德五年(1430)從海鹽縣分出大易、武原、齊景、華亭四鄉,建為平湖縣,縣治設當湖鎮,屬嘉興府,隸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因其地漢時陷為當湖,“其后土脈墳起,陷者漸平,故名平湖”。以后,建置長期不變,境域基本穩定。
1991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平湖縣,設立平湖市。2000年,進行了行政村區劃調整,將原來的286個行政村調整為138個。2004年,進行撤鎮鄉建街道和部分行政區劃的調整,將原來和10個鄉鎮調整為3個街道、7個鎮,即當湖街道、鐘埭街道、曹橋街道,乍浦鎮、新埭鎮、新倉鎮、黃姑鎮、全塘鎮、廣陳鎮和林埭鎮。2009年撤銷全塘鎮、黃姑鎮建制,合并設立獨山港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