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網訊:春秋戰國時期,新昌縣境先后屬越、吳、楚等國,秦代起屬會稽郡,漢代至唐代均為會稽郡所轄剡縣的一部分。后梁開平二年(908),析剡縣東南部13鄉置新昌縣,縣名得自新昌鄉名。相繼隸屬于越州、紹興府和紹興地區、紹興市。
新昌縣古稱剡東,又名南明,在紹興市管轄區,位于浙江省東部。唐代以前屬剡縣,五代后梁開平二年(908年)建縣。現列入沿海經濟開放地區,屬上海經濟區域,隨著寧波國際性“東方大港”的建成和對外開放,新昌區域優勢更為顯著。縣境東鄰寧海、奉化,南接天臺,西南毗連磐安、東陽,自西至北與嵊州市接壤。東西相距52.3公里,南北間隔36.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