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經濟開發區由原紹興經濟開發區和迪蕩新城整合而成。原紹興經濟開發區于1992年8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正式設立,是全省5個重點開發區之一,規劃總面積9.56平方公里。經過十多年的開發建設,開發區原有的區域范圍內已基本建成。開發迪蕩新城是2004年11月紹興市委、市政府為順應城市經濟發展趨向,適應國內宏觀經濟政策調整而作出的重大決策。迪蕩新城規劃面積5.78平方公里,功能定位為城市商貿商務中心。
2006年5月,為充分發揮紹興經濟開發區的體制機制和人才優勢,加快推進迪蕩新城開發建設,市委、市政府決定整合紹興經濟開發區和迪蕩新城開發建設體制,成立浙江紹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保留迪蕩新城開發辦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運作模式,行使省級開發區的管理審批權。
浙江紹興經濟開發區(迪蕩新城)正在努力打造紹興集中發展現代商貿服務業的新平臺和培育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