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針對各類政府性資金的不同情況,《通知》明確了安排政府性資金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主要方式。財政預算內投資和專項建設資金,主要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創業投資引導資金,主要采用參股、融資擔保和跟進投資等方式進行扶持。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可按規定程序申請使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由財政部門和轉貸銀行進行轉貸。
為真正做到對民間投資主體同等對待,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是與政府性資金管理和使用有關的規章制度、標準定額、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予以公開;二是在安排政府性資金時,要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明確規則、統一標準,對民間投資主體同等對待;三是依照政府性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對各類投資主體提出的政府性資金申請進行認真審核;四是有關方面要抓緊按照《通知》要求,制訂和修改完善本地區、本部門負責安排的政府性資金具體管理辦法,切實做到同等對待、公開透明。
事實上,近年來,包括財政預算內投資在內的各類政府性資金已經安排了許多民間投資項目,取得了良好效果。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不久前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安排政府性資金對民間投資主體同等對待的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司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對合規民間投資項目一視同仁。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民間投資迅速發展壯大,目前已經占到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60%以上,在促進市場繁榮、提供就業崗位、推進結構調整、增強經濟活力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印發實施,就是要通過政府性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為促進民間投資發展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引導民間投資投向國家鼓勵發展的領域,廣泛參與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民間投資進行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產業轉移,從而進一步增強投資穩定增長的內生動力,推動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例如,根據國務院要求,2009年以來,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中小工業企業發展,其中大部分都是民間投資項目(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民間投資在制造業投資中所占比重已超過80%)。
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小工業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節能減排、提高產品質量、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等進行了重點支持,推動了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
此外,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有關政府性資金管理的政策規定,同樣適用于使用了政府性資金的民間投資項目。就是說,在對政府性資金的監管上,不論投資主體是誰,都要同等對待、一視同仁。還要認真落實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依法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以及各級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政府性資金使用的規范、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