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說 明
浙江省臺州市三門縣沙柳街道船幫里村正在實施生態旅游建設,有個地宮及附屬建筑委托我方開發。
我們所做的主要是城隍殿及城墻及骨灰樓、巖雕和太平禪寺三大塊,具體情況如下:
一、城隍殿及城墻已建成并開始運營,投入資金約450萬元;巖雕排險及巖體外層切鑿工程已完成一半,投入資金約50萬元;太平禪寺前方廣場拓展、石坎砌筑、涼亭建筑工程已完成,地面已有一半鋪設地磚,另一半因塘渣尚未夯實,暫未硬化,投入資金約450萬元。鑒于寺廟審批具有相當難度,該處擬先興建一座戚繼光紀念館。前期投入總計約950萬元。
二、后續主要工程為骨灰樓建設,選址在城隍殿右前方,占地約2畝,均為村集體土地。擬建3層樓,裝修骨灰架約30000個,投資估算3500-4000萬元。目前該項目業經各相關部門審核批復,并已納入三門縣城建規劃,接下去尚需報國土局辦理一個合適的用地指標即可動工。
三、延伸工程巖雕和戚繼光紀念館投資估算各為500萬元,合計1000萬元。這些工程或可根據資金充裕情況及其對骨灰樓營運環境的影響決定是否有必要啟動。
上列三項投資總額為5500-6000萬元,若延伸工程暫予擱置,則為4500-5000萬元。建成后可經營骨灰架按25000個計算(因該項目名義上是公益性質,且建設用地權屬村民集體所有,故須無償留給村里中等位置5000個),若能以平均8000元/個(這大概是當前市場最低價了)脫手,則毛利當在1.5億元以上,當然變相的市場化運作所需的營銷、管理、財務等費用也應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我方尋求的對象應具備充分的資金實力,準備承擔本項目全部投資(包括前期投資)并有意與我方合作開發。在此前提下,對方可根據投資計劃獲取該項目70-80%的收益。工程施工、運營管理均由對方負責,我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做好村民工作,提供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