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鄉村振興工程
(1)建設目標
利用互聯網提升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農業生產智能化、農產品營銷電商化,培育多樣化農業互聯網服務模式,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打造九龍坡特色休閑都市農業。
(2)建設內容
1)智慧農業試點
打造純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采用互聯網、人工智能、物聯網、傳感器等技術,實現對農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進行記錄監管控制,打造純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提升農業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綠色農產品展銷平臺
建設九龍坡綠色食品統一展示與交易平臺,提升九龍坡綠色食品聚集度和知名度。線下通過示范園區、示范村等方式讓消費者體驗式參與互動,通過互聯網實時感受到基地情況,增強用戶的信任度,促進優質農產品的購買。建設綠色產品安全溯源體系,包括作物種植信息、生產基地、生產者相關信息,以及全過程的物聯網監控和農事操作管理信息。消費者通過掃描可了解到產品生產過程和生產環境的相關信息,幫助生產者、消費者建立穩定的產消信任關系,促進本地農產品優質優價。引入大型物流配送體系,為全區特色農產品的交易流通提供物流鏈路保障。
第七章實施途徑
依據智慧九龍坡建設目標,提出實施途徑,明確智慧城市推進策略、建設模式、投資運營模式、效益分析、賦能工程和示范應用。
一、推進策略
依照“急用先建、目標明確、銜接科學”的規劃和建設理念,規劃智慧九龍坡建設“三年成示范、五年立標桿、八年創一流”的三步走策略,明確各階段建設內容及重點方向。如圖7-1所示。
圖7-1智慧九龍坡建設推進路徑
第一階段(2018—2020年):全市先行示范。夯實基礎,聚焦重點。形成新型智慧城市基本框架,構筑堅實基礎,穩步推進重點項目建設,重點示范領域建設初見成效。重點推進“一張網”即統一的信息傳輸網絡、“一朵云”即區統一云計算服務平臺、“一基庫”即區大數據庫、“一中心”即區智慧城市運行管理中心等工程建設,在智慧政務、智慧交通、智慧停車等重點示范領域開展建設。
第二階段(2021—2022年):西部地區標桿。全面推進、迭代發展。在前期建設基礎上,推動企業服務、智慧物流、智能制造、公共安全、社會治理、智慧規土、監管執法、政務管理、教育惠民、智慧社區、醫療健康、水利監測、節能減排、休閑都市農業等領域的建設。基本實現“信息一‘網'采集、數據一‘心'匯聚、應用一‘云'承載、全局一‘腦'掌控、服務一‘號'通辦”,初步實現“智匯九龍坡、云擁山水城”。
第三階段(2023—2025年):爭創全國一流。深化創新、持續引領。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翻陳出新、循序漸進的過程,在前兩個階段建設基礎上,通過強化關鍵共性技術和前沿引領技術的研究創新,加強人工智能技術在惠民服務、城市治理以及產業發展中的應用,不斷推動智慧政府、智慧企業、智慧生活的建設發展,到2025年,充滿活力、開放共享的人工智能+大數據生態圈基本形成,精準精細、協同聯動的城市治理成為全國典范,城鄉居民獲得感顯著增強,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二、建設模式
借鑒國內先進地區智慧城市成功經驗,結合九龍坡實際,建議采用雙總體(使用總體+技術總體)的建設模式,強化統籌協調與項目管理,強化頂層設計與專項設計銜接與繼承,制定明確的技術把關與集成驗收機制,成體系地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使用總體”包括區智慧辦和各行業牽頭政府部門,負責“統需求、統建設”,主要職責是制定總體規劃和建設要求,審查頂層設計和標準規范,檢查評估建設進度和成效,以及推廣各類應用成果。區智慧辦具體承擔智慧城市總體規劃、統籌協調、項目管理等職能,指導各牽頭部門編制行業規劃、項目方案并組織評審,行業主管政府部門負責編制本領域總體規劃、頂層設計和標準規范,加強本行業建設項目的統籌管理。
“技術總體”包括總體單位和行業總體,負責“統架構、統標準、統平臺”,主要職責是制定頂層設計方案、標準規范、集成方案等,以及組織開展系統工程建設和集成測試。總體單位承擔全區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標準規范、體系集成及驗證,確保各行業系統按照統一的架構和標準開展建設,建成后能夠實現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切實提高全區整體建設成效。行業總體由行業主管政府部門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選定本行業領域頂尖企業(原則不超過3家)組成聯合體或作為預選供應商,形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在全區頂層設計和共性基礎平臺基礎上,加強本行業信息化總體規劃和一體化設計,具體推進本行業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的實施,解決“碎片化”“項目化”建設問題。
三、投資運營模式
(一)參考依據
依照國務院及財政部要求,社會資本以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參與國家項目建設及運營,結合我國政策指引及九龍坡區新型智慧城區建設需求,PPP建議模式如表7-1所示。非PPP模式包含完全由政府投資或社會投資的建設運營模式,完全由政府投資的項目建設運營模式包括BT模式、傳統的政府自建自營模式等。
表7-1智慧九龍坡項目投資運營模式
類型定義合同期限備注
委托運營(Operations&Maintenance,O&M)指政府將存量公共資產的運營維護職責委托給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不負責用戶服務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運作方式。一般不超過8年政府保留資產所有權,只向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支付委托運營費
管理合同(ManagementContract,MC)指政府將存量公共資產的運營、維護及用戶服務職責授權給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的項目運作方式。一般不超過3年政府保留資產所有權,只向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支付管理費;通常作為TOT的過渡方式
轉讓-運營-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指政府將存量資產所有權有償轉讓給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并由其負責運營、維護和用戶服務,合同期滿后資產及其所有權等移交給政府的項目運作方式。一般為20-30年項目有償轉讓后,政府暫無資產所有權;TOT模式較BOT模式風險小,投資回報率適當
改建-運營-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礎上,增加改擴建內容的項目運作方式。一般為20-30年ROT模式屬于TOT模式范疇
建設-運營-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指由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承擔新建項目設計、融資、建造、運營、維護和用戶服務職責,合同期滿后項目資產及相關權利等移交給政府的項目運作方式。一般為20-30年BOT模式包含BTOB、BLOT模式
建設-擁有-運營(Build-Own-Operate,BOO)指由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承擔新建項目設計、融資、建造、運營、維護和用戶服務職責,必須在合同中注明保證公益性的約束條款,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長期擁有項目所有權的項目運作方式。長期由BOT方式演變而來
建設-租賃-運營-移交
(Build-Lease-Operate-Transfer,BLOT)由社會企業或項目公司承擔項目(或項目的部分)設計、融資、建造、運營、維護和用戶服務職責,向融資租賃公司銷售相關設備與集成系統,融資租賃公司支付相關費用,融資租賃公司向政府方(或政府代表機構)出租設備與集成系統,政府方支付租賃費用,期滿根據協議可向政府方移交設備與集成系統。根據合同協議,租賃標的自然、技術壽命確定合同期限相對分期付款在會計處理方面有較大區別
政府購買服務由政府向合資公司購買項目可用性(符合設計驗收標準的項目成品)以及為維持該項目可用性所需的運營維護服務(須符合績效要求),即政府根據績效考核情況向合資公司支付政府購買服務費。根據購買合同確定期限在時間周期、操作方式上具有優勢
在新型智慧城市投資建設過程中,除了必須由政府自建自營的項目以外,應大力推行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根據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國家標準委《關于組織開展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務實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發展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6〕2476號),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2016年)規定的7個客觀指標之一(“改革創新L7”)的計分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比率和第三方運營是其中重要的計分項,這也充分體現了前期國家發改委和中央網信辦提出的“國家為主導、城市為主體、企業為主力”三方協同建設的模式創新要求。
采用PPP模式的項目,應根據項目類型、融資需求、改擴建需求、收費定價機制、投資收益水平、風險分配基本框架和期滿處置等因素選擇相應的投資運營模式,需要重點關注交易結構、回報機制及風險分配等因素。參考因素詳細說明如表所示。
表7-2項目投資運營模式選擇參考因素表
參考因素說明
項目類型存量、新建、存量+新建,新建項目一般采用BOT或BOO模式,存量項目采用ROT、TOT、O&M、MC等。
融資需求是否需要融資(針對存量項目),政府方需要融資采用ROT或TOT模式。
改擴建需求項目是否需要改造或擴建(存量項目,針對TOT、ROT二種模式),需要改造采用ROT模式,否則采用TOT模式。
收費定價機制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定價等,屬于綜合考慮的因素。
投資收益水平項目收益率的高低情況,屬于綜合考慮的因素。
風險分配基本框架風險識別情況、風險分配方案(政府與社會資本各自承擔哪些風險、是否設置保底和超額收益分成機制)、風險防范措施等,屬于綜合考慮的因素。
期滿處置合作期滿后是否移交政府,如果期滿不需要移交政府,由企業進行私有化,可采用BOO模式。
(二)智慧九龍坡投資運營模式
智慧九龍坡建設涉及面廣、項目眾多,投融資模式存在多元化的特點。在智慧九龍坡項目策劃設計過程中,需綜合考慮項目屬性、涉密性、投資規模、專業跨度、共享性和專業難易等六個方面因素,選擇項目投融資模式,以期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參與智慧九龍坡建設中來,提升資金利用效率和項目運營能力。
1.政府投資類
完全由政府財政進行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完成后所有權歸政府所有。本模式主要適用于前期投資大,涉及政府部門較多,且后期無法帶來明確商業價值的建設項目,包含通用功能、政務服務、社會保障、公共安全、政務管理、綜合治理、城市規劃等業務領域。
2.政府購買服務類
電子政務網升級優化項目與云計算平臺等項目建議通過向電信運營商以及第三方供應商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建設,減輕政府一次性建設財政壓力。
3.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共建(PPP模式)
政府按照一定的程序,吸引社會資本以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特許經營協議為基礎,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發揮雙方優勢,由社會資本出資建設(根據項目類型選擇BOO、BLT、BOT、BTO等模式),向公眾提供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產品與服務,最終實現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適用業務領域包括智慧交通、智慧教育、公共安全等。
4.社會投資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政府開放資源,積極引導鼓勵社會企業按需開展或參與基礎通信網絡、智能制造、智慧商貿、智慧物流、智慧商圈、智慧旅游、現代都市農業等領域的建設,綜合利用企業債券、資本市場公開上市、基金運作等投融資方式為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籌集資金,解決政府財政投入不足的問題。
四、效益分析
(一)社會效益
通過相關項目的建設實施,有效整合全區管理和服務資源,大幅度降低社會管理與服務的成本,有力推進節約型管理和資源節約型城市建設;利用先進信息技術手段和管理理念,有效提升管理和服務的時效性,通過全區信息資源共享共融,為領導決策分析、企業經營管理、市民公共服務提供豐富的數據支撐,大幅提升惠民服務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
1.通過區智慧城市運行管理中心的設計實施,全面考慮城區管理各業務條線間的應用服務整合,充分發揮行業領域及專業優勢,改善城區運行管理業務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快速提升政府管理與服務水平、減少服務響應時間、增強與社會企業、公眾的交互,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
2.通過區物聯感知平臺建設,實現全區物聯感知設備的共建共享,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減少重復建設投資,同時對各類感知信息統一接入和管理,提升城區全面動態感知水平,為城區各類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直觀、動態的數據支撐。
3.通過區云計算平臺的建設,一是為全區各類智慧應用提供統一運維管理、按需配置的云端計算存儲資源,減少重復投資,降低運維成本;二是積極響應市級相關要求,各類應用上云后,通過市、區兩級電子政務云平臺的互聯互通,打通市、區兩級數據共享通道。
4.通過“一張網”建設,一是為廣大市民提供高速、穩定、便捷的移動通信網絡,提高市民獲得感;二是打造優質的地面支撐網絡,無縫對接天基骨干網、地基節點網,為爭取市天地一體化信息網絡工程試點項目落戶九龍坡奠定基礎;三是在政務內網、政務外網、互聯網之間構建暢通的信息共享交換渠道,為全區數據共享開放提供可靠的網絡支撐載體。
5.通過區大數據庫的建設,一是在全市率先開展數據集中匯聚和大數據支撐業務工作試點,營造數據創新驅動的發展環境,助力大數據、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為爭取市大數據云平臺落地九龍坡提供著力點和加分項;二是整合集成各類通用軟件服務功能,為各類上層應用開發提供統一的軟件支撐服務。
6.通過信息化標準規范制定工作,統一標準,大大減少應用開發與終端、基礎設施、信息系統等各層面集成的開支;通過統一平臺和統一安全防護系統設計,為各個專業領域的應用提供通用的解決方案和服務,實現組件統一化、業務專業化、建設集約化、管控精益化的目標。
總之,智慧九龍坡的設計實施將促進全區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設的集約化、科學化、可持續性發展,將提升全區治理工作的影響力和精細精準程度,進一步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進程,不斷提升全區居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并逐步將智慧九龍坡建設成功經驗與模式向周邊地區推廣,擴大九龍坡區在新型智慧城區建設實踐領域的影響力。
(二)經濟效益
首先,智慧九龍坡建設涉及到國內外優秀企業、團隊的入駐,并將在全市率先探索人工智能、大數據、泛在感知、天地一體化網絡、智能制造等先進技術與理念的應用與創新,通過新技術、新理念在城市治理、惠民服務、產業轉型發展等領域的應用,一方面提高本地智慧城市領域企業的技術實力和經營管理理念,另一方面匯聚一批新型智慧城市領域龍頭企業,孵化一批新型智慧城市中小企業和科研單位,逐步形成產業發展集群效應。
其次,智慧九龍坡建設涉及到大量社會資本的投入,通過政府開放部分資源,配套出臺相關激勵措施,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新型智慧城市相關項目建設,在九龍坡區率先探索出一條政企合作共贏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運營模式,緩解政府財政支出壓力。
再次,數字經濟發展作為智慧九龍坡建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促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與傳統產業發展深度融合,再造傳統產業設計與生產流程,支撐傳統產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全面提升生產制造水平和效能;同時通過智能車間、智慧工廠、數字企業的建設完善,能夠提升制造業智能化水平,進而提升全區制造業的行業競爭力;此外,可以通過鼓勵企業建設開放研發平臺、測試平臺、開源創新平臺等技術平臺,降低企業研發成本,推動研發成果共享,逐步擴大全區科技創新實力和高新技術產業集聚規模。
五、四大賦能工程
遵循“基礎先行、急用先建”的原則,率先開展“一張網”“一朵云”建設,為新型智慧城區建設奠定堅實的網絡、虛擬計算存儲基礎;同時為快速展現新型智慧城區建設成效,強化現有資源整合利用,建設“一基庫”和“一中心”,深化數據挖掘應用與業務的高效協同,響應和落實“三融五跨”要求。
(一)建設高效傳輸的“一張網”
按照重慶市網絡強市建設三年行動要求,參照天地一體化網絡規范,構建“隨遇接入、按需服務、安全可信”的信息傳輸網絡,建設網絡強區,提升網絡發展、網絡應用、網絡治理和網絡安全水平,為爭取市天地一體化信息網絡工程試點項目落戶九龍坡奠定基礎。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建立電子政務內網、電子政務外網、物聯感知網以及互聯網之間數據共享交換渠道,分級分類為全區數據共享提供網絡載體。
(二)構建承載資源的“一朵云”
響應重慶“云端計劃”要求,在政務應用領域率先試點。整合現有計算存儲資源,通過購買社會云服務的方式,構建統一高效、彈性擴展、安全可靠、按需服務的區云計算服務平臺,為各類區級應用系統提供統一承載空間,并與重慶市電子政務云平臺互聯互通。推進各職能部門新建信息化應用統一上云,現有應用系統逐步向云端遷移,有效減少重復投資,縮減項目建設周期。
(三)打造匯聚數據的“一基庫”
按照中央城市工作會、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會上習總書記關于“建設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推動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等方面的要求,以重慶推進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為契機,以區云計算服務平臺為承載,匯聚全區各類數據,建設區大數據庫,在全市率先開展數據集中匯聚和大數據支撐業務工作試點,營造數據創新驅動的發展環境,助力大數據、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為爭取市大數據云平臺落地九龍坡提供著力點和加分項。全面打通數據共享通道,實現全區各部門的政務數據共享,打造開放的信息環境,為各行業、各部門應用系統建設提供基礎信息服務。
(四)組建統籌管控的“一中心”
按照習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上關于“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的要求,全面整合城市各類運行環節、運行資源和運行數據,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大腦”,強化數據共享、數據融合、數據挖掘、數據分析應用以及業務的跨部門協同聯動,構建“1+19+N”的區/鎮(街)/職能部門運行管理體系,提供城市各領域運行態勢的綜合展示、跨部門的協同調度、城市發展的統籌規劃和數據資源的開放服務,最大程度釋放數據價值,凝聚部門合力,為公眾更便捷地享受服務、為企業更快速地拓展產業、為政府更精確地治理城市提供持續高效的服務支撐。
六、三大領域示范應用
遵循“基礎先行、急用先建”的原則,為滿足政府、企業、市民最迫切需求,有效緩解市民辦事難、出行難、停車難等問題,在2018年優先開展三個示范應用的建設。
(一)智慧政務
全面依照“全渝通辦”實施方案,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在市級統籌下,對各項行政審批流程進行標準化梳理,簡化群眾辦事環節,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推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整合政務服務、社會公共服務、便民服務資源。實現音視頻監控全面覆蓋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和7個部門獨立設立的辦事窗口(分中心),實現對各級政務服務窗口的工作狀態、服務質量實時監督,并接入市“互聯網+政務服務”指揮中心。在重點區域推行24小時自助****取證點建設,提供出入境、身份證自助****取證服務,構建人機交互的一體化全程智能服務模式。
(二)智慧交通
搭建統一的城市交通綜合管理與服務平臺,整合交通、公安、城鄉建委、城管等單位的車管信息、交通配套設施分布信息、交通警力分布信息、GIS/PGIS地圖、車輛電子標簽、視頻數據、城市交通流量數據等,交通數據對共享交換平臺進行開放,接入運管中心;建設智能交通運行監測指揮中心,集成指揮中心大屏、指揮平臺軟件、辦公硬件及配套設施等;啟動平臺軟件建設,主要集成“三個平臺,七個基礎系統”,包括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智能交通集成管控平臺、互聯網信息服務平臺,以及以交通信號控制系統、交通違法監測記錄系統、交通事件檢測系統為主的七個基礎系統;建設交通大數據平臺,通過接入百度、阿里、騰訊等互聯網公司交通數據,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搭建交通大數據模型,對出行熱力圖、交通流量、擁堵指數等交通基本參數進行分析,實現交通信號系統的動態控制,為城市交通規劃提供決策支持;逐步與信用九龍坡系統進行對接,將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納入信用九龍坡體系;統一對外服務渠道,打造出行服務APP/公眾號,實現交通事件辦理、道路運行狀況信息發布、交通法律法規宣傳、交通出行服務查詢等便民服務類功能,開設城市交通熱線,收集市民對交通相關的信息和建議,鼓勵市民參與到交通優化和管理活動中;啟動智能交通系統外場建設,包括電子警察、違法停車、行人闖紅燈、交通卡口等非現場執法系統,加強重要路段的交通違法治理力度,規范行人、車輛的道路行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交通事故處置效率、交通管控效率、道路交通運輸服務能力,為市民出行提供一體化信息服務,全面提升市民出行服務體驗。
(三)智慧停車
建設智慧停車系統和立體停車樓,新增停車位2300個、停車場9個,改進現有停車管理模式、對停車位信息、車輛信息等資源進行整合和監控,加大與公安交巡警有關數據系統對接,改進現有停車管理模式,使之符合城市交通要求,同時啟動停車誘導系統建設,為市民實時提供周邊停車場的位置、車位數、空滿狀態等信息,數據統一接入共享交換平臺,對運管中心進行共享;逐步整合人流、車流密集區域(商圈)及周邊公共停車位信息,實現市政道路路內停車統一監管,實現停車智能化管理,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降低停車管理成本,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
第八章保障機制
為切實保障智慧九龍坡建設順利推進,確保工作成效,需從組織、制度、人才、資金、宣傳等方面著手建立完善的保障機制,構建“機構+企業+專家+聯盟+資金”的統籌運作模式。
一、組織保障
(一)明確統籌機構
在區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區智慧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作為智慧城市統籌建設管理單位和全區大數據資產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區智慧城市建設的統籌協調、實施推進、技術指導、督促考核、標準制定及政府數據匯聚、整合、利用、管理等。一要強化統籌協調力度,扎實推進智慧九龍坡建設工作,確保嚴格遵守頂層設計框架;全面采集、充分挖掘政府數據,確保全區數據“進得來、匯得起、用得上”。二要高效推進項目建設,負責梳理全區基礎性、共享性、跨部門、跨領域的平臺建設需求,并根據各部門業務需求,統籌推進項目建設;對全區智慧城市建設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促考核,確保時效和實效。三要切實增強技術支撐,負責制定區級通用技術標準,以此規范各類項目建設;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強化技術支撐力量,積極參與相關項目的規劃研討、方案論證、立項評審、技術驗收、成果鑒定等工作。
(二)組建合資公司
與中國電科組建合資公司,作為智慧九龍坡建設運營機構。在區智慧辦統籌下,大力推進落實《智慧九龍坡頂層設計》,積極探索和創新智慧城市運營、建設新模式,主導并負責九龍坡區城市運行管理中心等重大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工作,助力九龍坡成為重慶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標桿”“立足重慶、輻射西南”,并逐步推動西南地區智慧城市產業生態的形成。
(三)組織專家團隊
采取“1+N”模式組建專家團隊,即聘請一名區政府智慧城市建設首席專家,對全區智慧城市建設的規劃、統籌、推進提供高端咨詢,為區政府提供前瞻性、針對性和創新性的意見建議。建立N個領域專家庫,為重大課題、重要決策、重點項目提供建議、咨詢、評審服務,充分發揮專家組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智囊參謀、技術決策、居中監督作用,進一步規范和推動我區智慧城市建設。
(四)成立產業生態聯盟
以中國電科、啟迪國信等戰略合作和落地企業為基礎,聯合騰訊、阿里巴巴、IBM等國內外大型企業,聚合凱澤科技、梅安森等本地高新技術企業,成立智慧城市建設產業生態聯盟,充分發揮平臺作用,整合優勢資源,形成產業合力,打造示范效應,助力市場拓展,實現協同創新、抱團發展。
二、制度保障
(一)健全項目管理機制
建立項目聯審機制。由區發展改革委、區智慧辦、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等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頂層設計要求,負責全區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的統籌規劃、方案審查、建設過程監督、組織驗收和應用績效評估工作。區發展改革委負責項目立項審批,區智慧辦負責方案評審、技術把關,區財政局負責建設、運維經費審批、資金統籌,區審計局負責審計監督。
建立項目實施管控機制。邀請監理單位對項目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根據每個階段的特點,具體實施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協調等監理工作,確保建設效果不走樣。
建立項目績效評估機制。依托第三方機構,根據項目實際效果、前期相關資料、后期運行狀況及使用狀況綜合分析評價作出專業績效評估,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增強部門和單位的責任意識。
(二)建立督查考核機制
強化督查考核,實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督查考核機制,建立涵蓋工作推進效果、過程、進度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各部門、各鎮(街)進行績效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全區年度綜合目標考核。
(三)完善網絡安全機制
按照全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精神,筑牢網絡安全防護基礎,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主動防御、安全監控預警、應急響應聯動、災備運行維護等機制。切實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防護,制定軟硬件設備安全準入審核、信息系統分類,建立政務數據和重要行業數據的容災備份制度。
強化網絡空間主動攻防能力,進一步規范信息安全測評認證、網絡信任、信息安全監控及容災備份等工作,建立安全責任和責任追究、使用管理和安全跟蹤追溯等制度。
(四)制定大數據資產管理規范
制定大數據資產管理辦法,按照“凡產生于九龍坡區的數據,均歸九龍坡區政府所有”的原則,明確政府大數據資產的定義與范圍、統籌管理部門、數據標準規范、采集共享辦法、數據安全管理、支撐平臺建設以及評價考核機制等內容,全方位保障九龍坡區大數據資產科學、高效的建立和利用。
三、人才保障
(一)引進國內外高端人才
貫徹落實《重慶市引進海內外英才“鴻雁計劃”實施辦法》和《重慶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若干優惠政策規定》等人才引進政策的要求,暢通人才引進渠道。加大優秀人才獎勵力度,切實解決智慧城市領域中高端人才戶籍、稅收、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問題,引進一批智慧城市、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領域的全球智慧行業高端人才、優秀團隊。推進政府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互動,形成隊伍共建、定向培養、定期脫崗培訓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機制,為智慧城市建設及運營提供堅實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證。
(二)加強內部人才隊伍建設
由區智慧辦牽頭組建“數據官”團隊,各部門、鎮(街)、單位明確一名相關工作人員,作為本單位的“數據官”,在區智慧辦指導下,負責配合區智慧辦完成本單位數據的收集、錄入、上報、匯集等工作,為區大數據庫完善提供有力支撐。
制定信息化專業人才隊伍培養、培訓計劃,逐步形成一支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信息技術人才隊伍。將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內容列入區委中心組、區政府黨組集中學習科目和區委黨校培訓課程,保障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執行落實能力。
四、資金保障
(一)統籌財政資金
由區財政局牽頭會同區智慧辦研究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資金保障和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信息化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由區財政局牽頭,區智慧辦、區發展改革委配合,統一編制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預算,各部門、鎮(街)、單位申報的信息化建設項目經項目聯審組審核并報區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項目建設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并納入全區預算盤子。
充分利用國家以及重慶市對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方面的相關鼓勵發展政策條件,重點從高新產業項目引進、前沿基礎學科研究、基礎網絡設施建設、創新示范應用平臺建設等領域尋求優惠和補貼政策,全方位多領域積極爭取國家、重慶市對智慧九龍坡建設的政策和資金支持。
(二)創新投融資模式
積極探索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統籌科學安排財政資金,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產權激勵等多種形式,引導與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智慧城市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更多利用直接融資工具募集資金,開展智慧城市建設。
探索新型智慧城市EPC總包模式,將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有機結合,加快推進智慧應用體系和智慧基礎設施的建設,為城市發展提供融資、設計、建設、運營全方位解決方案,培育一大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技術和產品,推動智慧產業聚合升級。
(三)引入社會資本
引入中國智慧城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基金、國開金融等國家級資金和其它社會資本,引導社會資金用于智慧城市運營管理平臺和重大示范項目,投資于智慧城市樣板打造、科技成果和解決方案的落地轉化。
根據項目性質,區分項目建設模式,充分合理利用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建設,對于社會管理類、基礎類、公益類項目,創新投融資模式,規范穩妥推動政企合資共建;對于智慧旅游、電子商務等產業類項目,政府可投入少量引導資金,制定激勵和扶持政策,吸引社會資本進行投資建設。
(四)探索數據交易
借鑒貴陽大數據交易所、上海大數據交易中心經驗,探索建立公共信息資源交易模式,在法律法規允許和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數據資源,進行市場化交易運作,對公共信息資源的匯聚、使用、交易進行有益嘗試,并反哺智慧城市建設。
五、宣傳保障
積極參與智博會、西洽會、高交會等高層級博覽會、洽談會,通過承辦相關賽事、論壇、活動等方式借力宣傳智慧九龍坡建設,密切政企交流,展示建設成果,推廣示范應用,擴大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