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亞的勞動立法規定了雇傭條件和勞動保護。主要法律包括:《雇傭法》、《工資規定和雇傭條件法》、《工業培訓法》、《行業工會法》、《工人賠償法》和《貿易爭端法》等。
二、勞動雇傭法的主要內容
(一)工資的支付
工資支付根據雇傭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臨時傭工,在工作完成的當日支付工資;
2.傭工時間不超過一個月的,在每月末或月中支付;
3.傭工時間不限定或是在旅途中雇傭,在每月結束或一個時期結束時支付,以發生時間靠前的為準,或是在旅途結束時支付。
(二)工資的扣減
雇主可以從雇員的工資中扣減:
1.雇員支付養老保險或是退休計劃,或是經過勞動監督官同意的雇員應交納的會費;
2.雇員惡意造成雇主擁有或占有的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的合理的數額;
3.雇員在沒有任何合理的原因情況下缺勤,可扣除不超過一天工資的款額;
4.雇員因疏忽或不盡職給雇主造成的合同規定雇員受信/持有及支付的損失;
5.雇主錯發給雇員的工資;
6.法律明文規定的雇主有權扣減的工資;
7.雇員書面要求雇主扣減的雇主不成為受益人的雇員工資;
8.雇員根據書面協議應付給雇主的貸款,其數額不超過雇員工資的50%。
(三)雇員的假期
1.雇員經過連續12個月雇傭后,可以享受不超過21天的全薪假期。21天假期不包括公假日/每周休息日及病假;
2.女工享受兩個月的全薪假期,但其休假將抵消其本年度的年休假;
3.雇員連續2個月工作,雇員可以享受不超過7天的全薪假期,此后的7天假期享受半薪。
(四)雇員的住房
雇主應為其雇員在其雇傭地或臨近雇傭地點,出資為雇員提供住房,或向雇員提供工資以外的住房補助,以使其雇員獲得合理住所。
(五)雇員的飲食
雇主應向雇員保證雇員健康飲食,并向雇員提供必要的烹飪工具,其費用由雇主承擔。
(六)雇員的醫療
雇主應保證在雇員患重病時,獲得合理的醫療照顧,并采取切實手段,保證在第一次患病后,受到雇主的重視。
(七)雇員的解傭
1.不是休假,也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雇員缺勤;
2.在工作期間酗酒,不能正常履行其工作;
3.雇員有意懈怠,不履行其工作職責,或是粗心大意,不能很好履行職責;
4.如雇員使用污辱性語言,或是表現出污辱性行為對待雇主或雇主授權對其進行管理的人員;
5.如雇員明知故犯,或是拒絕執行其職責的雇員或其委托管理人的合法、合理的指令;
6.雇員因犯法而被囚禁,十天之內,未能保釋或無罪釋放;
7.如果雇員聲稱,或是有充分的根據認為其將對雇主及其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雇主在結束雇傭合同時,如其雇傭時間超過4個月,應給雇員出具雇傭證明,內容包括:雇主的姓名和郵件地址,雇員的姓名,雇傭的起始時間,雇傭的性質及慣常的地址,雇傭的中止時間,其它需說明的事項。
雇主不必提供有關雇員性格和工作表現的證明。
三、勞動工資和條件法的主要內容
(一)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六天,不超過52小時,夜班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60小時。不足十六歲的人員,每天不超過6小時。
(二)加班:加班按以下標準付工資:
每周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按正常工作時間的1倍或者1.5倍支付;
雇員休息或公假日,按正常小時工資的2倍支付;
如雇員不是按小時雇傭,決定基礎小時付費時,不應少于雇員基礎最低工資月標準的225先令。
每周加班加上正常工作時間,不應超過兩周連續計算小時數:
夜班工人140小時;
其他****雇員的160小時。
(三)休假
雇員如需要休假寬限期的,應事先與雇主達成一致,并占用其年度休假。
雇員連續工作12個月,滿足下述條件,可以享受30天全薪病休,此后15天可享受半薪:
1.雇員提供由醫師或負責治療人員,或其書面授權并代表其行使職權的人出具的病假單;
2.其不能出勤的原因,并非由于其失職造成的。
(四)雇員的住房
雇員工作地點遠離慣常的工作地,雇主應支付住房補助,如工作時間連續超過30天,則認為是雇員工作地點的轉移,不再支付補助。
(五)雇員的解傭程序
雇主不滿于雇員的工作和行為,或者雇員行為不端,雇主不能立即辭退雇員,應書面警告,并按如下程序辦理:
1.第一次、第二次警告記入雇員檔案;
2.第二次警告應抄送其所在的工會機構秘書;
3.在接受二次警告后,雇員第三次犯錯,可解雇。雇員在二次警告后,292個工作日沒有犯錯,則以往過失記錄被取消。
4.如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則支付不少于一個月的工資。
四、工人賠償法的主要內容
(一)賠償責任的界定
如雇員在工作中或是由于工作事故受傷,雇主應給予雇員以賠償。如果事故造成雇員死亡或重傷永久性 失工作能力,即便是雇員在事故發生時,違反雇傭規定,或違反雇員指令,均視為雇員在勞動中發生的事故。
雇員的傷害是由于故意犯錯,且情節嚴重,雇主不予以賠償,但若造成死亡或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應賠償。如雇員故意自我傷害,造成死亡或永久性失喪工作能力,雇主不予賠償。
(二)賠償計算
1.在雇員死亡,遺留全部依賴于其收入的依賴人的情況下,賠償為其6個月的工資收入或35000先令,以數額高的為準;
2.在雇員死亡,未有依賴人的情況下,雇主賠償喪葬費用;
3.在雇員為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情況下,雇主賠償其6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