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及利亞2005年和2006年的稅收改革措施勾畫出今后五年即2005-2009年的金融發展戰略,旨在進一步落實經濟振興計劃,鞏固經濟建設成果,保證國家裝備投入,提升經濟運行質量,減少公共債務支出,吸引外來直接投資。具體內容包括:通過打擊偷漏稅行為增加財政收入,加大稅收領域監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管理預算支出,修訂水、能源及房產等政府定價的產品價格,使其反映市場供需水平,減少國家對上述產品財政補貼負擔;擇選最為優惠的國際信貸資金,縮減國家外債規模;鼓勵發展銀行信貸,支持住房及基礎設施領域建設。
1、2005年主要稅改措施:
(1)降減房屋租金所得稅,由原來的10%降至7%;免除學生用房租金所得稅,原稅賦額度為5%,以減輕租房者和賃房者負擔,促進房屋租賃行業的發展。
(2)免除以租代售、社會集資和農居房等社會住房的有償轉讓注冊稅,原稅賦額度為5%,以支持社會住房建設,降低民眾住房購置成本。
(3)對在伊利奇、廷杜夫、阿德爾和塔曼哈塞特等南部四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超過5年的企業免除50%的公司利潤稅,以發展地方經濟、改善地方就業。
(4)下調工資稅,由2004年的2%降至1%。
(5)將商品銷售企業的注冊資本金由原來的150萬第納爾提升至250萬第納爾,將勞務經營公司的注冊資本金由原來的80萬第納爾增升至120萬第納爾;
(6)2005年1月1日起,對展覽館、婚宴廳等館所出租者征課15%的總收入所得稅。
(7)對確有困難的欠稅者允許其先繳納30%的稅款,其余欠款延期補交。
(8)對在南部地區生活的老戰士或革命軍人購置越野車免除增值稅。
2、2006年主要稅改措施:
(1)將動力在5馬力以上的柴油汽車使用稅提升一倍。
(2)降低液化石油氣和無鉛汽油的油氣產品稅。其中,液化石油氣(GPL)售價將降低1第納爾,無鉛汽油售價與普通汽油價格相同。
(3)將無污染空氣調節器和液化石油氣發動機的增值稅由17%降至7%。
(4)對本國生產或進口的重型車輛輪胎加征10第納爾稅收,對生產或進口的輕型車輛輪胎加征5第納爾稅收,征課的稅金用于廢舊輪胎處理。
(5)對本國生產或進口的機油、潤滑油等精煉油氣產品每噸征收1.25萬第納爾稅收。
(6)提升汽車、牽引車、工程車等車輛的注冊稅。其中,5-9馬力的汽車注冊稅調至600-800第納爾,牽引車注冊稅調至700第納爾,工程車注冊稅升至1800第納爾。
(7)徹底取消工資稅,以促進就業。
(8)將電腦硬件及軟件產品關稅降至5%,以刺激電腦消費,提升社會信息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