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府擬在土地和合資管理上擴大本國的控股份額。在總理府8月10日發布的一份公報中,提到的最首要的舉措是政府決定在合資項目中持有大股,稱這既符合阿國家利益,也不違反國際慣例。阿政府已將此規定通知了所有相關部門。
公報中還提到另一項決議,即暫停現行政策下的土地出讓,即暫停租賃兩年后可通過轉讓購買土地的做法。該決議自2008年8月起實行。相關的法律由政府內閣會議今年一季度起草,已提交部長委員會審批。新的法律生效后將確立工業土地永久租賃的方式,以杜絕利用投資獲得土地而后進行投機的行為。不過,阿政府否認了暫停現有國內外投資項目或正在商談的項目的說法。
面對議員對外國投資的種種不滿,總統曾就投資和合作政策方面提出一些主張。應該說,這些新政策只是回應了這些主張。政府設立了一些審議機構就是為了加強控制以及規范資產轉讓和投資轉讓的方式和條件。
此外,政府還就國內外投資項目的總體稅收優惠制訂了一項新政策,旨在迫使項目所有者將享受減免公司稅獲得的一些利潤用于再投資。如拒絕再投資,那么這些公司將無法再享受稅收優惠,還將受到其他的稅收制裁。受新政策影響最大的企業是在阿投資促進局的優惠制度下成立的企業,他們目前享受著一些稅收優惠,如4年內免征公司利潤稅。
此外,阿政府還在致力于制訂一部法律草案,之后將進一步確定關于擬用于工業投資項目的土地管理的新政策。法律頒布后,如有項目需要獲得土地的,將不可能立即獲得土地所有權。新政策擬規定根據項目運行實施的時間長短,租賃最短44年,最長可達99年。這一政策最先觸及的就是所有工業區和經濟區內的土地以及國家預留的用于工業投資項目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