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泉州出口加工區管理局,市直各單位: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帶團隊、項目、技術前來晉江創業,促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動傳統產業提升和新興產業發展,根據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適用范圍和對象
。ㄒ唬┍疽庖娝Q創業團隊和項目,是指創業團隊在晉江市新注冊成立獨立法人機構并開展的高新技術研發或產業化項目。新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包括創業團隊攜帶資金、技術成果自主創辦的企業,或創業團隊以自帶資金或技術成果作價方式入股、風投基金或民營企業參股共同創辦的企業。
創業團隊新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稱為創業團隊項目的承載單位。承載單位是項目實施和經費投入主體,是政策扶持對象。
(二)創業團隊和項目符合以下條件的,可按《晉江市優秀創業團隊和項目評審標準(試行)》,分為國際一流水平、國際高端水平、國內先進水平、國內優秀水平和高成長性團隊項目五個類別,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1.創業團隊由1名帶頭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員組成,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和職責分工合理,可穩定合作5年以上,成員有半數以上全職在我市工作,非全職人員每年在我市工作時間6個月以上。
2.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和產業技術創新需求,屬于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裝備制造業、現代服務、現代農業和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等重點發展領域。
3.項目知識產權權屬清晰,技術前景廣闊,能夠引領和帶動我市傳統產業提升和新興產業發展。項目基礎穩固,可直接進行產業化,或已完成前期開發,進入中試或樣機制造階段,具有穩定實驗數據和中試產品。項目技術成果只能在我市應用或產業化生產。
4.項目具備清晰明確的商業模式及切實可行的商業計劃,市場潛力大,具有良好的市場競爭力。
5.承載單位擁有項目研發、成果轉化所需資金,其中:高成長性團隊項目承載單位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其他團隊項目承載單位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同時,擁有一支集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開發等方面人才的團隊。
二、政策措施
(一)對優秀創業團隊和項目,市財政按五大類別分別提供資金扶持,總額度(不含政府風險投資)不高于承載單位投入的項目經費。
1.對國際一流水平創業團隊項目,提供以下資金扶持:
。1)提供最高500萬元的啟動資金資助,首筆資助款250萬元。
。2)經認定后連續3年,免費提供最高5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或每年按工作場所租金實際支出,提供最高12萬元的補貼。
。3)項目成果完成小批試制、成果鑒定并經客戶使用認可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300萬元的成果轉化資金。
(4)經認定后3年內,項目任意年度銷售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500萬元的政府風險投資。
(5)鼓勵引進社會風險投資,提供不少于風投基金首次投資總額10%且最高300萬元的配套投資。
。6)對實現產業化的項目,提供最高300萬元的貸款貼息。
2.對國際高端水平創業團隊項目,提供以下資金扶持:
。1)提供最高200萬元的啟動資金資助,首筆資助款100萬元;
(2)經認定后連續3年,免費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或每年按工作場所租金實際支出,提供最高8萬元的補貼。
。3)項目成果完成小批試制、成果鑒定并經客戶使用認可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200萬元的成果轉化資金。
。4)經認定后3年內,項目任意年度銷售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300萬元的政府風險投資。
(5)鼓勵引進社會風險投資,提供不少于風投基金首次投資總額10%且最高300萬元的配套投資。
。6)對實現產業化的項目,提供最高150萬元的貸款貼息。
3.對國內先進水平創業團隊項目,提供以下資金扶持:
(1)提供最高100萬元的啟動資金資助,首筆資助款50萬元。
。2)經認定后連續3年,免費提供最高2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或每年按工作場所租金實際支出,提供最高5萬元的補貼。
(3)項目成果完成小批試制、成果鑒定并經客戶使用認可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150萬元的成果轉化資金。
。4)經認定后3年內,項目任意年度銷售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250萬元的政府風險投資。
。5)鼓勵引進社會風險投資,提供不少于風投基金首次投資總額10%且最高300萬元的配套投資。
(6)對實現產業化的項目,提供最高60萬元的貸款貼息。
4.對國內優秀水平創業團隊項目,提供以下資金扶持:
。1)提供最高50萬元的啟動資金資助,首筆資助款25萬元。
。2)經認定后連續3年,免費提供最高1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或每年按工作場所租金實際支出,提供最高3萬元的補貼。
。3)項目成果完成小批試制、成果鑒定并經客戶使用認可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100萬元的成果轉化資金。
。4)經認定后3年內,項目任意年度銷售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200萬元的政府風險投資。
。5)鼓勵引進社會風險投資,提供不少于風投基金首次投資總額10%且最高300萬元的配套投資。
。6)對實現產業化的項目,提供最高30萬元的貸款貼息。
5.對高成長性創業團隊項目,提供以下資金扶持:
(1)提供最高20萬元的啟動資金資助,首筆資助款10萬元。
(2)經認定后連續3年,免費提供最高5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或每年按工作場所租金實際支出,提供最高2萬元的補貼。
。3)經認定后3年內,項目任意年度銷售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經評審后提供最高150萬元的政府風險投資。
。4)鼓勵引進社會風險投資,提供不少于風投基金首次投資總額10%且最高300萬元的配套投資。
。5)對實現產業化的項目,提供最高10萬元的貸款貼息。
上述啟動資金根據項目計劃的完成進度,自首筆資助款撥付之日起3年內分期撥付余下資助款。
(二)上述政府風險投資的股權收益部分(含股權分紅及股權轉讓收益等)的30%返還獎勵承載單位,專項用于該創業團隊建設。承載單位可優先贖回政府股權。
。ㄈ﹥炐銊摌I團隊項目入選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千人計劃”、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百人計劃”、泉州市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百人計劃”的,市財政按國家資助額度1:1的比例,福建省、泉州市資助額度1:0.5的比例,提供配套經費資助。上述各項配套經費資助累計不超過300萬元。
(四)優秀創業團隊項目可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福建省、泉州市各類科技項目、計劃項目或獎勵扶持項目,并按《晉江市政府關于大力推進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享受相關政策待遇。產品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納入采購目錄,優先推薦使用。
。ㄎ澹﹥炐銊摌I團隊成員符合《晉江市優秀人才認定標準(2015年)》的,可按相應類別申請認定為晉江市優秀人才,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三、資金管理
。ㄒ唬┦腥瞬殴ぷ鲗m椯Y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0%的經費,用于對優秀創業團隊項目的資助和獎勵。
(二)市財政出資設立晉江市創業投資基金,負責優秀創業團隊項目的政府風險投資。
(三)扶持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財務制度規定。
1.承載單位要建立項目預算、決算管理制度和扶持資金使用的監督約束機制,項目單獨列賬,專款專用,確保扶持資金嚴格按項目預算執行。
2.扶持資金主要用于項目研究和管理、與項目相關的儀器設備購置、改善科研條件和科研人員人力資源成本等,不得用于其他與科研工作無關的開支。
3.扶持資金按項目階段目標實現結果分批次撥給承載單位。
。ㄋ模┦形瞬呸k適時牽頭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扶持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財務檢查和中期評估,檢查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按進度核撥扶持資金的重要依據。對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扶持資金、不及時編報決算、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的承載單位,將依情節作出處理,予以停撥扶持資金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終止項目,或追回已撥付的全部扶持資金。
四、組織實施
(一)優秀創業團隊項目的引進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四個環節:
1.申報。優秀創業團隊項目的申報,每半年集中受理一次,一般只受理近1年內引進的團隊項目。
2.評審。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步驟:
。1)資格初審。對受理的團隊項目申報資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提交專家評審的團隊項目。
(2)專家評審。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團隊項目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團隊的學術及研究水平、創新能力,項目的可行性、市場前景和潛力,承載單位的保障能力等。
(3)綜合評價。由有關技術、知識產權、風險投資、財務、管理等領域專家和相關部門領導、企業家組成綜合評審小組,對通過專家評審的團隊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形成分類推薦。
。4)確定人選。根據專家評審和綜合評價意見,形成團隊項目認定建議名單,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面向社會公示后,由市委人才辦與承載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3.考核。每年年初,通過承載單位提交上年度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和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市委人才辦組織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團隊項目進行年度考核。
4.驗收。重點評價項目實施所取得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科技成果以及資金投入與使用等方面情況。承載單位必須在項目完成后半年內提出驗收申請,確因客觀條件導致項目無法按期完成的,承載單位必須于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驗收申請,說明原因及延長時限。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通過項目驗收:
。1)任務完成量不到80%的。
。2)所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的。
。3)未經批準擅自修改考核目標、內容、技術路線的。
。4)研發過程及知識產權等方面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的。
。5)超過規定的執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務,事先未做出說明的。
。6)扶持資金使用中存在嚴重問題的。
未通過驗收的團隊項目,應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內,整改完善并重新提出驗收申請。團隊項目連續兩次未通過驗收的,今后3年不得申請享受我市各項扶持政策。
。ǘ﹦摌I團隊帶頭人、成員及其項目承載單位,原則上不得變更。團隊帶頭人發生變更時,扶持計劃自動終止。團隊個別核心成員因特殊情況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報經市委人才辦同意后,方可繼續實施。項目實施內容和進度一般不作變更,因故需要調整的,承載單位應及時提出申請,報經市委人才辦同意;未經同意擅自變更或終止項目的,將依情節作出處理,或追回已撥付的全部扶持資金。
。ㄈ┐嬖谙铝星闆r之一的,將追回已撥付的全部扶持資金,并嚴格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同一項目重復申請扶持的。
2.用虛假材料和憑證或其他方式騙取資金的。
3.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五、附則
。ㄒ唬┏貏e規定外,優秀創業團隊項目同時符合本市多項鼓勵扶持政策條款或性質相似條款的,按最高標準兌現政策待遇,不予重復享受。
。ǘ┍疽庖娮园l布之日起執行,由市委人才辦牽頭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附件:晉江市優秀創業團隊和項目評審標準(試行).doc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