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制定出臺“金藍領”高技能人才選拔管理辦法。在全市高級工以上人員中選拔優秀高技能人才。
據悉,“金藍領”高技能人才評選每三年進行一次,選拔人數不超過100人,涉及工業、建筑、交通、旅游、金融、證券等行業。評選“金藍領”高技能人才須具備以下之一條件:獲得國家級、省級“技術能手”稱號;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三等以上獎項,或在省、市職業技能競賽中獲一等獎,或獲得全省科技進步三等獎、市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獎項;創造了先進操作方法;有重大技術發明創造;在企業技術改造、先進設備使用中,掌握核心技術。
評選出的“金藍領”人才將納入市高技能人才庫統一管理,每年給予5000元獎勵,定期組織學習培訓、外出考察,承擔的科技項目優先立項。同時,“金藍領”人才由所在企業和單位給予收入傾斜照顧,也可按比例分享技術成果轉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