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蔡智奇,在美國大學從事研究工作期間,妻子“生洋娃”一胎,另“懷洋胎”六個月回國后生產。蔡智奇最近被舉報到當地計生部門,面臨被學校開除的尷尬。蔡智奇表示,按規定,自己作為留學人員回國生育第二個子女“不予處理”。校方表示,蔡智奇的配偶不能認定為留學人員(無證明材料),所以不滿足該條件。
■事件
副教授生二胎面臨開除
2013年11月19日,在華南理工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執教4年的副教授蔡智奇收到華南理工大學的《關于給予蔡智奇開除處分的決定》:“蔡智奇作為學校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嚴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二孩,情節嚴重。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和《華南理工大學教職工處分暫行規定》等,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蔡智奇開除處分。”
■雙方說法
副教授
作為留學人員不應處理
“非常震驚和無奈,我也據理力爭過,但學校沒采納。”蔡智奇在致學生的公開信中表示,“根據《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定》,‘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生育或者懷孕后回中國內地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回中國內地后不予處理’。”
“我在美國留學做博士后研究員,回國時取得了中國駐紐約領事館的出國留學證明,并作為留學回國人員被廣東省人事廳錄用,理應符合生育規定中定義的‘留學人員’,而我們夫妻雙方也在國外連續居住兩年以上,應適用該規定。”蔡智奇決定起訴華南理工大學。
校方
副教授配偶非留學人員
華南理工大學13日表示,在來華南理工大學之前,蔡智奇在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2007年12月,其配偶在陪讀期間生下第一胎。2009年9月,蔡智奇回國并正式到校工作。當時,其配偶已懷孕六個月,并于2010年1月產下第二胎。
“蔡智奇在聯系、辦理來校工作手續前后均未向學校主動報告其配偶懷孕及隨后生育第二胎的情況。”據華南理工大學相關負責人透露,2012年11月,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街居委會接到舉報稱,蔡智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了兩個小孩。接到相關部門通知后,學校計生辦多次與蔡智奇溝通核實,“但他一直無法提供生育第二個孩子的計生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華南理工大學就此認定,根據《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定》相關條文,雖然蔡智奇夫婦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但其配偶不能認定為留學人員(無證明材料),所以不滿足該規定中“不予處理”的前提條件。其超計劃生育二胎的情況屬實,應按照計生政策進行處理。
在美所生小孩系中國籍
“我們還多次發函咨詢省、市計生部門,得到的答復均認為蔡智奇夫婦屬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這名負責人說,基于以上事實,經學校討論,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和《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鄉鎮集體企業對其超生職工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蔡智奇本人拒絕接受學校建議其調出或自動離職的意見,故學校給予蔡智奇開除處理。
與此同時,華南理工大學方面還表示,蔡智奇夫婦在美國生育的第一個小孩自2009年回中國內地至今,一直隨父母在中國內地定居,且在華南理工大學附屬幼兒園就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和第五條,其第一個小孩應為中國國籍,應按中國公民管理,“并非之前媒體報道稱是美國國籍”。
據新華社電
(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