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寧2月24日電(記者翁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雖然概率極低,但對于受種者和家庭來說,不僅帶來經濟負擔,而且也帶來治療、康復、求學、就業等一系列問題。因此,政府將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者給予補償。”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尤劍鵬說。
為進一步規范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補償工作,廣西將從3月1日起施行《廣西壯族自治區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辦法規定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補償范圍、調查診斷、鑒定費用、補償依據、標準和程序等,并明確了“一次性補償”的原則。
自治區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潘東介紹,補償標準按照廣西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補償費居于全國中等水平,補償涵蓋醫療費、陪護誤工費、交通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死亡補償費等。
這個辦法主要適用于國家規定的第一類疫苗,即由人民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依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對于公民自愿自費受種的第二類疫苗,如果發生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補償費用由相關的疫苗生產企業承擔,補償標準參照該辦法的規定執行。
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所所長鐘革提示,在接種疫苗前,受種者或其監護人應對疫苗的相關知識,如接種禁忌等有所了解,并如實將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尤其是過敏史告知醫生;在疫苗接種后,要在現場觀察半個小時方可離開,如在1-2天內出現高燒、煩躁等嚴重異常現象,應及時向接種單位或當地疾控中心報告,并注意保存接種和就診資料。
據介紹,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是指合格疫苗在實施規范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規范接種后造成受種者機體組織器官、功能損害,相關各方均無過錯的藥品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