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區江浦街道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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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西周以前,政區劃分不詳,僅傳有九州,即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今珠江鎮地區處于揚州地域。
公元前11世紀,周武王建立西周后,始封諸侯國;至周平王建立東周(史稱春秋)時,吳、楚等國建有縣制。周靈王十三年(前559年),地屬楚;敬王三十四年(前486),地屬吳。周元王繼位(前476年),歷史進入戰國時期,三年,越滅吳,地入越;周定王二十四年(前445),越不能正江淮,地尋屬楚。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廢除周朝分封制,政行郡縣制,分全國為36郡,郡下設縣,地屬九江郡(治今安徽省和州)東城縣(治今和縣烏江鎮)烏江亭地。
漢初,仍沿秦制,漢武帝時(前140),分全國十三部州,始行郡、國并置,至東漢時(公元25),地屬徐州(治山東郯城,轄山東南部、江蘇北部等地;一說揚州,治歷陽,轄江蘇南部、安徽中、南部等地)下邳國。
三國時,江淮為魏(都許昌)、吳(都建業)戰爭之地,其間,除魏三次(魏黃初三年即公元222年及黃初五年、六年)伐吳外,地皆屬吳。
西晉武帝太康六年(公元285)于東城界置烏江縣,其縣境東與秦郡(治六合山即今浦口區頂山街道地區)尉氏縣(治宣化鎮即今泰山街道東門大街)西境相接,屬揚州淮南郡;惠帝永興元年(公元304),分淮南烏江,歷陽二縣,置歷陽郡,地遂屬揚州歷陽郡烏江縣地。
南北朝時,州、郡同置,且多為“僑置”,地屬烏江縣地,但上屬州郡多變。劉宋時(公元420),地屬南豫州歷陽郡;至齊代高帝時(公元479),地屬南豫州臨江郡;至梁代武帝初年(公元502)又改屬揚州江都郡;至陳代宣帝太建五年(公元573),地再屬南豫州臨江郡。
隋初開皇三年(公元583),效法秦制,改州為郡,以郡統縣,地屬和州烏江縣地。
唐太宗十年(公元636),始行道制,改行政區域為監察區域,分全國為10道,地入淮南道和州歷陽郡烏江縣地;中唐以后,又有節度使轄之建置(史稱“藩鎮\"),至德元年(公元756),地屬淮南道節度使。
宋初仍行唐制,不久改道為路,恢復行政區劃,全國劃為15路(南宋時增至16路),地屬淮南西路和州歷陽郡烏江縣地。
元代推行“行省制”,劃河北、山東、山西為中央直屬中書省,另設11個行中書省,地屬河南江北行中書省(省治開封,轄河南黃河以南地區及江蘇、安徽、湖北三省長江以北地區)淮西江北道廬州路和州烏江縣地。
明初,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惟性質仍與省同,全國劃為南北兩直隸及13承宣布政使司;地方政區廢路改府,成為府、州、縣三級制。洪武九年(1376),析六合縣(隸揚州府)孝義鄉、和州(隸廬州府)遵教、懷德、任豐、白馬4鄉和滁州(隸鳳陽府)豐城鄉,置江浦縣,縣治浦子口,南直隸應天府(今南京),地屬之。
洪武二十四年(1287),劃入江寧縣沙洲鄉,增建崇德鄉;知縣仇存仁遷縣治于曠口山(即今江浦街道),邑人時稱“縣治”。據明永樂《南畿志》載:縣治遷曠口山之初,未有城垣,“惟民居依山為險,因衢辟門,以成治焉”。地屬本縣白馬鄉。
明萬歷八年(1580)三月縣治筑城,周長780丈,縣治始稱“新城”(浦子口城謂之舊城)、“江城”、“縣城”、“浦城”和“本城”。
清雍正四年(1726),江浦縣區劃單位由7鄉、19里改劃為5鄉、48保,其中原白馬鄉該稱中鄉,鄉下設本城、東白一上、東白一下、西白一上、西白一下、南門外6保,鄉境無考。地屬本城保。
成豐三年(1853),太平天國政權將六合、江浦縣治劃為天浦省,以江浦縣治為天浦省垣,并設提磐天福、提煜天福要職(三等爵)鎮守。同治三年(1864),太平天國失敗,恢復原江浦縣中鄉本城保建制。
光緒三十四年(1908),自治區域始行市、鄉制,原中鄉改稱江浦市,市設行政局,局機關駐縣城。
民國初年,沿襲清末市(鄉)、保制。民國17年(1928)1月,取銷保制,改任新村制,城鎮設街,鄉村設村。旋即奉令改市(鄉)為區,改村、街為里,原江浦市稱城廂區。民國18年(1929)7月,城廂區改稱第一區,改行政局為區公所,同時改街為鎮,改村為鄉。下設城廂鎮及白馬、龍華、石佛、落鳳、鍾奇、九袱、濱江、永定、花園、清涼、響鈴、興隆等12鄉。地屬城廂鎮。
民國23年(1934),縮編鄉鎮,推行保甲制。第一區設城廂鎮、新東鄉、四合鄉、霽和鄉、馬鞍鄉。
民國26年(1937)12月,侵華日軍侵占珠江鎮,鎮政府解體。27年2月,地屬汪偽政權江浦縣維持會(后改為“自治會”)江浦城區分會;同年12月,“自治會”改稱“縣公署”,鎮改屬江浦城區公所。28年,“縣公署”改名“縣政府”,縣城區改為第二區(下轄兜率鄉、響鈴鄉、四所鄉、新東鄉、馬鞍鄉、舊城鎮、霽和鄉),地屬第二區舊城保。
民國34年(1945)9月,江浦縣國民政府恢復第一區城廂鎮建制。
民國36年(1947),遵奉省令,撤區并鄉,至37年6月經省批準,全縣改劃為11個縣屬鄉鎮、107個保,珠江鎮序第一,全鎮下轄1鎮、4鄉、9保、190甲
1949年9月,江浦縣廢除保甲制,建立區、鄉(鎮)、村人民政權。珠江鎮隸屬浦城區(區政府設珠江鎮,另轄高旺、珠江、鎮西、城東、白馬、五里、高北、龍壩8鄉)。
1951年5月,鄉鎮規模繼續劃小,珠江鎮隸屬浦城區(區下增轄龍山、建設、四所、馬騾、天井、七里、上竇、楊柳、民主9鄉,改高旺鄉為高旺鎮)。
1956年3月,擴并鄉鎮,撤銷區制,珠江鎮和原高旺鎮合并,計1492戶、7171人,為縣直屬鎮。
1958年9月,成立珠江人民公社、高旺鎮劃出,下轄北街、南街兩個居委會和珠江蔬菜大隊。
1959年8月,并入龍華公社,1961年6月,從龍華公社劃出,單獨建鎮,為縣直屬鎮。
1971年,劃入城東公社城東大隊東門生產隊、白馬大隊向陽生產隊、全紅大隊第八隊、光明大隊第八隊,計有土地面積3.41公頃,此后,陸續征用城東公社土地1.57公頃,劃入建設公社團結大隊,土地面積6.65公傾,至1987年,全鎮下設東門橋、人民橋、解放橋、烈士塔、上河街、求雨山、城東7個居委會,珠江、團結2個行政村。
1992年12月,中共江浦縣委撤銷城東鄉,并入珠江鎮,實行鎮管村管理體制,下轄團結等10個村委會和烈士塔等10個居委會。
2000年4月,經省、市人民政府批準,撤銷建設鄉,并以原轄區并入珠江鎮,繼續實行鎮管村體制;同時合并村(居)委會,全鎮劃有七里橋等16個村委會和烈士塔等17個居委會。
2002年4月,根據國務院國函[2002]23號批復,撤銷南京市浦口區和江浦縣,以原區、縣行政區域成立新的南京市浦口區,區政府駐地設在珠江鎮,為區直屬建制鎮。
2006年3月,根據南京市人民政府寧政發[2006]15號文批復,撤銷浦口區珠江鎮,以原轄區設立江浦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管理13個居委會、16個村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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