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律師被媒體“圍攻” 羊城晚報記者 周巍 攝
羊城晚報訊 鄺婆婆住在老房子已經幾十年了,有天卻得知房子已被悄悄轉手兩次,鄺婆婆先后把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以及兩任買主告上法庭。經過調查得知,有不法分子通過虛假公證的方法,將房子售予他人。
昨日下午,越秀法院宣判,確認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第一次的轉移登記違法。法院表示,鄺婆婆因登記錯誤蒙受的損失,可循法律途徑提起行政賠償。
房子莫名其妙被轉兩手
位于越秀區建設六馬路25號的101房,是鄺婆婆丈夫陳先生購買的房改房,2005年6月房管局向其丈夫頒發了房地產權證,該套房屋是兩人的共同財產。2010年5月,鄺婆婆的丈夫去世后,房子一直由他們的孫女居住。
2012年9月,孫女告訴鄺婆婆,說有人騷擾她,讓她搬走,因為房屋已經賣給別人。鄺婆婆于是去房管局查詢,卻被告知房子已經被轉過兩手了。鄺婆婆認為丈夫絕不可能賣房,肯定是有人通過詐騙手段使房管局錯誤辦理了房產更名手續,于是把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和買方告上了法庭。
昨日下午,越秀法院判決被告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向第三人黎先生核發的房地產權證,因申請人提交了虛假材料,合法性基礎已不存在,依法本應予以撤銷;但由于該房產已經再次經過買賣轉移登記,撤銷被告作出的產權登記行為不利于維護產權交易市場的穩定性,故確認被告核發上述房地產權證的行政行為違法。
然而,這次判決并沒有達到鄺婆婆訴訟撤銷上述房產證的請求。經辦法官解釋,黎先生現在已經把這個房子賣給了第二手買家鄧女士,房子過戶時,上述房產證必須要撤銷,所以鄺婆婆訴訟撤銷的該房產證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
公證處未識破偽造證明
據了解,南方公證處之前已查明,當時以委托代理人的假身份把房子賣給黎先生的容某麒,在辦理《委托書公證》時提供的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均系偽造。南方公證處已于2012年11月23日依法撤銷了上述委托書。
案發至今,容某麒始終不知所終。“房子要回來的難度比較大。”鄺婆婆的代理人孟律師不太樂觀地說。法院表示,鄺婆婆的合法權益因登記錯誤蒙受的損失,可循法律途徑提起行政賠償。
昨日下午宣判時,鄺婆婆因為身體原因未能到庭。對于審判結果,孟律師表示,“判決書達到了我們一部分的訴訟請求,我們下一步要做的是提起行政賠償,鄺婆婆和家人之前已經報了案,現在判決書下來了,就等公安立案。”孟律師告訴記者,他們提供了很多材料給公安,相信很快就能偵破。
鄺婆婆狀告房管局及第三人鄧女士,即第二手買家的案件現中止審理,需要等本判決生效后才能恢復審理。而鄺婆婆今年已經87歲了,她要回房子或得到賠償的法律之路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