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讀者反映稱,長豐縣義井鄉政府5月底出臺了新的機關考勤制度(試行),其中明文規定“按時簽到,每天獎勵10元”。此舉一出,引發了公眾熱議。
讀者反映:按時簽到每天獎十元
昨天,長豐縣義井鄉的朱先生告訴記者,該鄉鄉政府有50多名工作人員,如果大家都準點打卡上班,意味著每天就要獎勵500多元。
隨后,記者在長豐縣義井鄉官方網站的“政府文件”中,看到了這份“義政〔2013〕99號”《義井鄉機關考勤制度(試行)》文件,落款日期是2013年5月26日,并于2013年6月1日起執行。
記者在文件中看到,“上午上班打卡時間7:00~8:10、下午上班打卡時間14:10~14:40、下午下班打卡時間17:20~17:50”。按時簽到,每天獎勵10元。不按時簽到的除不予以獎勵外,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5元;同一天三次無故缺勤,按曠工計,曠工一天罰款30元。
昨天17:00左右,記者再次登錄該網站時發現,這份文件已被刪除。
政府回應:主要為提高工作效率
“這確實是我們鄉政府剛剛出臺的考勤制度,目前還在試行。”昨天,義井鄉宣傳委員黃振告訴記者,出臺這個政策主要是“為加強機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黃振告訴記者,這一政策實施后,可以避免有的工作人員消極怠工,“我們鄉政府有50多名工作人員,所有獎勵的錢主要來源于鄉財政,另外一部分就是罰來的錢。”
長豐縣義井鄉鄉長張發品告訴記者,這個制度實施后,能加強政府對工作人員的管理。“獎勵的錢與政府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沒有關系,是鄉財政撥付的。”張鄉長說,自從6月1日實施這一制度以來,有一定的效果。
公眾熱議:按時上班該不該獎勵
長豐縣義井鄉的這一舉措引發了公眾熱議,但拍磚者眾而褒揚者少。
“作為政府工作人員來說,上班不遲到是必須的,憑什么按時上班還要獎勵呢?”朱先生說,如果按時上下班有獎,那么按時完成工作、按時送文件等是不是也要獎勵?
“按時上下班就獎勵的做法是不合適的!”安徽行政學院昂永生教授告訴記者,作為政府工作人員,按時上下班是基本要求,是職責所在,對按時上下班者進行獎勵是不合理的。(王婕琛、袁星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