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龍城英才計劃”第二批領軍人才引進的公告
為深入實施科教與人才強市戰略,大力實施“龍城英才計劃”,常州市圍繞重點培育和發展的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節能環保、軟件和服務外包、物聯網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等七大新興產業,以更大力度引進海內外領軍人才。現就“龍城英才計劃”第二批領軍人才引進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辦法
創業人才通過“龍城英才網”(www.**tp.org)“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申報管理平臺”“領軍型創業人才申報”端口在線注冊申報;創新人才由人才引進單位通過“龍城英才網”“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申報管理平臺”“人才引進重點企業”端口在線注冊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領軍型創業人才
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具有海內外知名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關鍵崗位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
1、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引領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2、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帶團隊,到常州創辦、領辦科技企業;
3、個人在創業企業中擁有不低于20%的股權;
4、每年在創業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5、項目申報時,未在常州市注冊落戶,或注冊落戶6個月內。
(二)領軍型創新人才
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具有海內外知名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關鍵崗位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
1、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推動產業技術跨越;
2、與常州市人才引進重點企業簽訂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并保證每年至少累計有6個月時間在企業工作;
3、常州市人才引進重點企業給予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年薪;
4、申報時,未與常州市人才引進重點企業簽訂聘用合同,或簽訂聘用合同6個月內。
三、主要支持政策
(一)領軍型創業人才可享受的特別支持政策
1、A類項目。經技術評審,對技術達到國際同行業前沿水平、具有突破性產業發展前景,并且獲得項目合作的重點企業股權投資4000萬元以上的人才創業項目,即列為A類項目。可享受國有資本1000萬元的股權投資和政府財政30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
2、B類項目。經技術評審,對技術達到國際同行業領先水平、具有廣闊產業發展前景,并且獲得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500萬元以上的人才創業項目,即列為B類項目。可享受國有資本500萬元的股權投資和政府財政30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
3、C類項目。經技術評審、面談評估,對技術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人才創業項目,且創業團隊在創業企業注冊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政府財政創業資金支持額度的,可享受政府財政100-30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同時,3年內免費提供不少于100㎡的創業場所和100㎡的住所。
(二)國家“千人計劃”創業可享受的特別支持政策
1、符合A類項目條件的,即列為A類項目,可享受國有資本1000萬元的股權投資和政府財政300萬元的創業資金和100萬元的發展資金支持。
2、符合B類項目條件的,即列為B類項目,可享受國有資本500萬元的股權投資和政府財政300萬元的創業資金和100萬元的發展資金支持。
3、創業項目暫未與創業投資企業或我市重點企業進行合作,創業團隊在創業企業注冊資本中現金出資300萬元以上的,直接列為C類“特別推薦”項目,可享受30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同時3年內免費提供不少于100㎡創業場所和100㎡住所。
(三)領軍型創新人才可享受的特別支持政策
經技術評審、面談評估,對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產業技術跨越的創新人才和團隊,根據其所掌握技術的領先性、與在研項目的結合度、項目的發展前景等,給予20-5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和10-30萬元的落戶獎勵。
(四)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可同時享受的政策
1、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及其團隊中取得博士學位的核心成員5年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獎勵給個人。
2、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千人計劃”,江蘇省“科技創新團隊”、“雙創計劃”、“企業博士集聚計劃”,以及江蘇省“
3、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江蘇省和常州市級專家。
4、領軍型人才創業企業、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可享受常州市和落戶地的其它有關優惠政策。
四、其他事項
(一)2012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評審工作并公布“龍城英才計劃”第二批領軍人才(項目)名單。
(二)詳情請登錄“龍城英才網”,參閱《關于轉發〈常州市引進領軍型創業人才實施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常辦發[2011]42號)、《關于支持國家“千人計劃”創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常辦發[2011]64號)或來電、來函咨詢
關于支持國家“千人計劃”創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引進和培育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的意見》(常發[2011]18號)精神,充分發揮國家“千人計劃”的引領作用,積極引進和培育一批國家“千人計劃”創業企業,切實推進“龍城英才計劃”的實施,有力促進我市經濟轉型升級,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常州市引進領軍型創業人才實施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常辦發[2011]4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支持國家“千人計劃”創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鼓勵國家“千人計劃”、“青年千人計劃”、“外專千人計劃”入選者(以下統稱國家“千人計劃”)領銜組成團隊在我市創辦科技型企業。
二、鼓勵國家“千人計劃”申報“龍城英才計劃”項目,落戶我市進行創業。
1.創業項目與創業投資企業或我市重點企業進行合作,創業投資企業或我市重點企業確定股權投資在4000萬元以上的,可優先列為A類項目,常州龍城英才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跟進股權投資1000萬元,同時給予該創業企業300萬元創業資金和100萬元發展資金支持。
2.創業項目與創業投資企業進行合作,創業投資企業確定股權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優先列為B類項目,常州龍城英才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和常州市龍城英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分別跟進股權投資300萬元和200萬元,同時給予該創業企業300萬元創業資金和100萬元發展資金支持。
3.創業項目暫未與創業投資企業或我市重點企業進行合作,本人領銜創業且持有不低于20%的股權,創業團隊現金出資300萬元以上,參加面談后直接列為C類“特別推薦”項目,給予該創業企業300萬元創業資金支持,同時3年內免費提供不少于100㎡創業場所和100㎡住所。
三、支持國家“千人計劃”創業企業加快發展,做大做強。
1.落戶我市的國家“千人計劃”創業企業,符合領軍型人才創業企業培育計劃條件,優先向創業投資企業進行融資推薦。創業投資企業確定股權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常州龍城英才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和常州市龍城英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分別跟進股權投資300萬元和200萬元,同時給予該創業企業100萬元發展資金支持。
2.由常州市龍城英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會同相關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千人計劃(常州)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對符合相關條件的重點國家“千人計劃”創業企業給予2000萬元以上的股權投資。
3.其它人才、科技等政策,向國家“千人計劃”創業企業傾斜,優先支持其加快發展、裂變發展。
四、鼓勵落戶我市創新創業的領軍型人才,通過我市申報平臺,積極申報國家“千人計劃”。將按照1:1的比例,對入選者進行配套獎勵。
五、國家“千人計劃”創業企業發展資金、入選配套獎勵資金,分別在各項股權投資和上級獎勵資金全部到位后,一次性撥付。國家“千人計劃”落戶在轄市和武進區的,創業企業發展資金、入選配套獎勵資金由相應轄市、區承擔;落戶在高新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和戚墅堰區的,由市和相應轄區各承擔50%。
申報聯系方式:
1.聯系常州市外國專家局
地址:江蘇常州龍城大道1280號1號樓B座924、923室
電話:0086-519-85681938傳真:0086-519-8568***
郵箱:peiguoshu0808[ta]**te.comshenyp_cn[ta]**te.com
2.聯系常州市僑辦經聯處
電話:0086-519-85683507傳真:0086-519-8568***
郵箱:czqbjl6609757[ta]**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