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發〔2008〕47號
為貫徹落實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會議精神,促進海外人才集聚常州,進一步加大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的引進力度,現就《關于加快引進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07〕163號)等有關政策,提出如下補充意見: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技術評審、綜合評審,對申報人才進行面試答辯后,對重點推薦項目中特別優秀的給予3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資助,市、轄市(區)各承擔50%。
本《補充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各轄市、區要根據本補充意見,盡快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
市政府關于常州科教城“金鳳凰高層次
人才引進計劃”的實施意見
常政發〔2007〕183號
為加快常州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高城市創新能力,加強科教城公共研發機構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形成研發團隊和人才集聚高地,促進區域科技創新,現就常州科教城“金鳳凰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范圍對象
在市科教城管委會引進認可并注冊的公共科技研發機構、公共技術服務機構等公共平臺,從事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電子信息和軟件、新能源、環保等重點高新技術領域科研工作,具有相對應的職稱或學歷,或有高新技術項目和成果在常州區域內研發和轉化的高層次人才、技術骨干和研發團隊負責人及作出特殊貢獻者。
二、資助標準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視其科研項目開展的實際情況,提供與之相適應的實驗室和項目研發啟動經費100-300萬元;每年安排由本人支配的資料費等經費8萬元;5年內每月發給資助6000元;提供應邀參加國際學術技術交流與合作等活動的差旅費;落戶常州的,發給一次性安家費80萬元。
(二)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學術技術帶頭人;長江學者,世界500強企業(含著名跨國公司)的高級管理人才,專職在科教城工作,5年內每月發給資助3000元;落戶常州的,發給安家費10萬元。
(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具有正教授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或擁有國內外領先專利(發明)的人才,專職在科教城工作,3年內每月發給資助2500元;落戶常州的,發給安家費10萬元。
(四)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含高級技師)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在科教城工作,3年內每月發給資助2000元;落戶常州的,發給安家費8萬元,其中海歸人員發給安家費10萬元。
(五)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在科教城工作,3年內每月發給資助1000元;落戶常州的,發給安家費5萬元,其中海歸人員發給安家費8萬元。
(六)上述(二)、(三)、(四)、(五)類人員,短期在常州科教城工作的,資助參照相應標準,并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七)常州科教城引進的研發團隊帶頭人、引進的重大產業化項目負責人,業績顯著的,給予5-10萬元的獎勵;對于為常州經濟作出突出貢獻的特殊人才,采用一人一議的辦法給予資助。
(八)因工作需要,經市科教城管委會同意,可提供高層次人才參加國際學術技術交流和產學研合作活動的差旅費資助。
(九)自主研發的重大科技成果(技術轉讓費100萬元以上)在常州轉化的,對研發團隊獎勵轉讓費額度的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