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南京轉型發展、創新發展、跨越發展,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南京市推進科技創新,推動產業轉型,發展創新型經濟的行動計劃》(寧委發(2010]15號),大力實施“三年三個10億計劃”,即三年內籌資10億元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籌資10億元培育新興產業發展,籌資10億元引進領軍型人才、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南京創業和培育創新團隊,并出臺了20條具體的扶持政策,積極鼓勵支持科技創新。
為便于廣大科技創新主體及時了解、充分享受扶持政策,我們編印了《南京市創新轉型政策20條》,簡明闡述了政策的基本內容、申請的主要條件和受理的具體部門,為政策普及、事項辦理打開了一扇方便之門。衷心期望您在南京這片熱土上創業創新!
一、支持載體建設類
第一條政策條款
對列入市重點產業技術研發平臺建設計劃的,安排1000--3000萬元的建設補助,或參股跟進投資;對產生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產業技術研發平臺,按一事一議給予補助。
申請條件
1、重點產業技術平臺是依托行業、領域重點研究機構、高校、高新技術骨干企業以及人才團隊等建設的科研實體;
2、在某一技術領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實力,在國內同行業是公認的技術權威,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擁有較好的應用技術研究和設計基礎,以及豐富的成果轉化背景和經驗;
3、具有技術水平高、成果轉化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數量和較高水平的工程技術研究和設計人員;
4、擁有較雄厚的科研資產和經濟實力,有籌措資金的能力和信譽。在組建過程中有一定的科研資產和資金匹配;
5、擁有改革意識強、敢于創新、高效能干、科學化管理的領導班子,有強有力的組織管理機構和管理隊伍;
6、密切聯系一批企業,并與之有良好的伙伴關系,有向這些企業轉移科技成果的成功經驗。
受理部門: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改辦推進處
聯系人:李偉、許磊
電話:025-83637614、025-8363***
地址:南京市北京東路43-2號33號樓
第二條政策條款
對新建和引進符合我市“4+8+8”產業應用方向,且承諾其成果在我市轉化的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簡稱“國家級研發創新平臺”),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對省級以上研發機構實現升級的,給予300萬元的資助。
申請條件
1、國家級研發創新平臺主要建設地點在南京;
2、承諾在南京轉化(或應用)成果;
3、引進的國家級研發創新平臺,原則上要求單獨或與在寧的高校、院所、企業聯合在寧注冊成立法人實體;
4、實現升級的省級研發機構;
5、通過相關認定。
受理部門: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申請由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處受理
聯系人:胡浩、劉素華
電話:025-83360363、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請由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技處受理
聯系人:卓見、曹愛軍
電話:025-83638323、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請由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社會發展與科技條件處受理
聯系人:趙楠、王愿華
電話:025-83639280、025-8363***
地址:成賢街118號南京科技中心
第三條政策條款
對在寧設立的具有獨立法入資格、符合我市新興產業重點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并承諾其研究成果優先在我市轉化,專業人員規模達到200人以上的,分階段安排500萬元建設補助。
申請條件
1、來寧設立研發機構的主體單位主要指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著名企業、跨國公司、國家研究機構、國家重點大學等;
2、在某一技術領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實力,在國內同行業是公認的技術權威,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以及豐富的成果轉化背景和經驗;
3、有明確的研究開發領域和具體的研發項目,主要研究領域結合南京市重點產業、新興產業發展方向,承諾并實施科技成果在南京市優先轉化;
4、有固定的場所、科研儀器設備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條件。其中科研用房3000平方米以上,資產總額3000萬元以上,外資研發機構總投資不低于500萬美元,科研設備資產總額不低于200萬美元;
5、研發機構的專業人員規模不少于200人,其中從事研究開發活動的人數占機構總人數比例不低于60%;
6、研發機構年技術性收入占總收入60%以上,研究開發經費應占總收入20%以上。
受理部門: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成果處
聯系人:金淮、賈尚斌
電話: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受理部門: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國際科技合作處
聯系人:陳為生、張快
電話:025-83637601、025-8363***
地址:成賢街118號南京科技中心
第四條政策條款
對圍繞我市“4+8+8”產業承擔《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中重大科技專項的單位,其核心技術成果在我市轉化并實施產業化的,按國家財政資助額1:0.5的比例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用于該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由企業購買或成果單位自行在寧實現產業化的,從項目實施年度起3年內,每年因該項目產品形成的新增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用于企業技術研發投入。
申請條件
1、具有獨立企事業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業;
2、承擔((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確定的重大專項項目,其核心技術成果在我市轉化并實施產業化的;
3、以自主研發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轉化并實施產業化的;由企業購買并獲得完全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轉化并實施產業化的;
4、以上所指的科技成果,是必須符合我市“4+8+
受理部門: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高新技術與民營科技管理處
聯系人:梁曉沭、何華英
電話:025-83639286、025-8363***
地址:南京市成賢街118號南京科技中心
第五條政策條款
對開發園區建設的科技創新“園中園”,被國家部委授予專業化產業園區或產業基地的,給予500萬元獎勵;被授予省級新興產業專業化園區或產業基地的,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其他類型的園區升級成功的,給予一定獎勵。對符合產業布局規劃的專業化園區新引進對產業有重大促進作用的世界級、國家級、省級產品認證中心、檢驗檢測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國家級公共服務平臺獎勵300萬元,省級公共服務平臺獎勵100萬元。
申請條件
1、經國家、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專業化產業園區或產業基地;
2、經市級以上部門認定的世界級、國家級、省級產品認證中心、檢驗檢測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
受理部門: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投資與規劃處
聯系人:黃建青
電話: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二、鼓勵技術創新類
第六條政策條款
鼓勵企業開發或引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扶持重大專利新產品產業化項目,對3年內形成較大規模經濟效益的,給予一次性資助100萬元。對主導制訂國際、國家標準的牽頭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新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申請條件
自主知識產權新產品資助條件:
1、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不得低于5000萬元,其中重大專利新產品銷售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
2、產品符合“4+8+
3、企業已投入并具備產業化所需的生產設備、工藝工裝和檢測手段;
4、產品產業化市場前景廣闊,具有較高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技術標準牽頭企業獎勵條件:
1、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不得低于3000萬元:
2、企業主導制定的國際、國家標準已經發布,或當年新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獲得國家標準化委員會批準;
3、項目符合“4+8+
受理部門: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技處
聯系人:卓見、沈長華
電話:025-83638323、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第七條政策條款
對在南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開發形成的、具有國內領先水平、擁有核心知識產權的國家或省級自主創新產品,年銷售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該產品新增增值稅形成的地方財政留成部分的50%,由財政予以補助,用于企業的研發機構建設。對于獲得省級以上鑒定并投產的新產品,由市財政給予補助。
申請條件
地方財政留成補助條件:
1、在南京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業;
2、產品通過了國家或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
3、產品是通過產學研合作開發形成的,具有國內領先水平,并擁有核心知識產權;
4、產品年銷售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
新產品財政補助條件:
1、近兩年內獲得省級以上鑒定并投產的新產品;
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相關行業政策,并屬我市“4+8+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的新產品。
受理部門:地方財政留成申請由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高新技術與民營科技管理處受理
聯系人:梁曉沭、何華英
電話:025-83639286、025-8363***
地址:南京市成賢街118號南京科技中心
新產品財政補助申請由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技處受理
聯系人:卓見、曹愛軍
電話:025-83638323、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第八條政策條款
凡納入全市重點投資項目計劃的“4+8+8”產業的關鍵性項目,對設備購置、技術弓l進等,給予不低于200萬元的補助。符合“4+8+8”產業發展規劃的重大投資項目,項目竣工后按項目總投資100億元以上、50億元以上、20億元以上,分別給予項目責任單位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工作經費獎勵。
申請條件
1、市重點工業投資項目計劃的“4+8+
2、項目實際購置技術設備投資、引進技術投資達到規定額度;
3、通過專家評審和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專項的審計;
4、經項目核準、備案單位組織驗收合格。
受理部門: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投資與規劃處
聯系人:黃建青
電話: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第九條政策條款
企業新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等,科技成果在我市應用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申請條件
1、獲省有關部門同意組建并通過認定;
2、有科技成果在我市轉化,并產生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受理部門:工程中心申請由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處受理
聯系人:胡浩、劉素華
電話:025-83360363、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企業技術中心申請由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技處受理
聯系人:卓見、曹愛軍
電話:025-83638323、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請由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社會發展與科技條件處受理
聯系人:趙楠、姚建虎
電話:025-83639280、025-8363***
地址:成賢街118號南京科技中心
第十條政策條款
大力推進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點城市建設,加快金市工業體系、流程和模式的再造。對六類共性平臺,按一定比例給予建設配套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建設物聯網應用十大示范工程,每個工程補助200萬元。
申請條件
1、六類共性平臺為:協同管理設計、安全節能監測、商務電子交易、工業服務分離、數據開發共享、實用人才培訓;
2、物聯網應用十大示范工程為:智能工業物聯網、智能環保物聯網、城市智能交通物聯網、智能災害防控物聯網、智能農業物聯網、智能公共安全物聯網、智能醫護物聯網、智能物流物聯網、智能電網物聯網、智能家居物聯網;
3、補助申請單位為在我市登記注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4、具有較好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財務核算管理體系;
5、所申請補助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受理部門: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產業處
聯系人:朱克軍、楊波
電話:025-83639033、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第十一條政策條款
對全市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5億元、1億元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經營團隊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進入全國年度軟件業務收入百強、全省年度軟件業務收入前20名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每家企業經營團隊20萬元、10萬元獎勵。
申請條件
申請單位須為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和程序認定,并在我市行政區劃內注冊登記的軟件企業,以及經市認定的軟件外包企業、軟件服務企業,以上一年度企業經營實績為獎勵依據。
受理部門: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南京市軟件發展辦公室
聯系人:黃敖齊、陳可科
電話:025-83639295、025-8363***
地址:南京市成賢街118號南京科技中心
第十二條政策條款
對新增達百億元主營業務收入的高科技企業集團,其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新增稅收市留成部分1年全額補助、2年減半補助,用于企業研發投入。對新認定的成長型科技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
申請條件
高科技企業集團須具備以下條件:
1、納入南京市再造百億元企業集團計劃;
2、企業在南京市注冊2年以上;
3、按南京在地統計口徑,新增的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億元(不含房地產),并在南京市納稅的高科技企業集團。集團在所屬企業中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
成長型科技企業須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年銷售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
2、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速度超過全市工業平均增長速度;
3、企業年研發經費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3%以上;
4、企業經濟社會效益顯著,利潤率超過全市工業利潤率;
5、企業技術創新水平在全市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
受理部門:百億元企業集團申請由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投資與規劃處受理
聯系人:黃建青、唐永實
電話:025-83639024、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成長型科技企業申請由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技處受理
聯系人:卓見、曹愛軍
電話:025-83638323、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第十三條政策條款
高校、科研院所圍繞新興產業以科技成果、專利技術進行科技招商,吸引投資者(企業)轉化科技成果,來寧投資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高校、科研院所不低于100萬元的獎勵。
申請條件
1、以企業為投資主體,利用高校院所具備的科技成果,在寧實施轉化,實施主體可在南京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也可由在寧的投資者在原有的企業中轉化。投資強度不低于5000萬元(不含無形資產);
2、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必須符合我市制定的“4+8+
3、科技成果轉化后有望形成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競爭能力的新興產業或高新技術產品群,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受理部門: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成果處
聯系人:金淮、賈尚斌
電話: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三、引進高檔人才類
第十四條政策條款
對把握國際產業趨勢、帶動南京重點產業取得重大突破的世界頂尖人才,給予300-500萬元項目資助;對突破關鍵技術、具有先進管理理念的領軍人才,給予100-200萬元項目資助;對各類緊缺急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擇優給予50-100萬元項目資助。優先推薦引進人才領銜實施的科技項目申報國家、省科技計劃。繼續完善“南京海外人才藍卡”制度,建立南京海外專家特聘制度,符合條件的享受項目資助。凡人才中介組織幫助物色、推薦海外頂尖和領軍人才并被我市聘用的,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十五條政策條款
三年內每年建設300-500套人才公寓,供來我市創業創新專業人才申請租房入住。向頂尖人才提供120-150平方米的住房,向領軍人才提供100平方米住房,三年內免收租金;對部分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由政府、單位給予租房補貼,住房三年后可優惠出售給人才個人。首次購房的可給予一定年限的個人所得稅額度的補貼,對頂尖人才和領軍人才按前三年個人所得稅額給予購房補貼。
申請條件
符合我市“4+8+8”產業發展方向,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我市創辦科技型企業的高層次人才(團隊),或由我市各類高科技企業引進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其中,頂尖人才須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學成后在海外工作5年(含)以上,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擁有國際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技術成果的專家學者;
2、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首席財務官等職務的管理人才;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掌握核心技術,具有海外自主創業成功經驗,能引領南京重點產業發展走在國際前沿的創業人才。
領軍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須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一般不超過55歲,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擁有國際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技術成果的專家學者;
2、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或經營管理人才;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具有較好市場潛力,熟悉國際規則的創業人才;
4、我市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受理部門:中共南京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
聯系人:殷潔、謝衛明
電話:025-83637704、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1號22號樓三樓
四、集聚生產要素類
第十六條政策條款
完善產業用地公開出讓辦法,實行產業政策和工業建設用地招拍掛制度相結合,積極爭取省土地“點供”指標,從市每年新增用地指標中預留部份土地指標,優先保障“4+8+8”產業中重大項目、關鍵性項目土地供應,確保大項目按期落地。市新增土地用地指標中的三分之一用于“4+8+8”產業的關鍵性重大項目。對于特別重大項目,根據項目用地需求給予“點供”,并為企業發展預留空間。
申請條件
1、納入南京市每年新型工業化重點投資項目計劃;
2、符合國家、省、市工業項目用地投資定額標準、建筑規劃管理有關技術規定和工業用地畝平稅收等相關要求;
3、分期建設的工業項目分期供地。本年度只安排當年建設部分的用地,規劃預留后期發展用地。當期實際投資額和建設進度未達到有關約定條件的,不安排后期用地;
4、固定資產投資額3000萬元以下,以及按投資強度標準計算占地不足15畝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單獨供地,引導進入標準廠房,總部經濟項目可適當放寬;
5、選址在工業集中發展區(點)外的項目,原則上不供地,市委、市政府批準同意的除外。
受理部門: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委員會投資與規劃處
聯系人:黃建青、唐永實
電話:025-83639024、025-8363***
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第十七條政策條款
組建南京科技創新投融資平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首期注資資本不低于10億元。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模式,支持科技創新園建設、創新平臺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
第十八條政策條款
對科技創新型企業完成上市工作的,給予200萬元的企業資本市場融資中介費用補貼。對申報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并得到中國證券業協會受理函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一次性給予80萬元的中介費用補助。對科技創新型企業完成額度1億元及以上、且期限5年及以上的企業債券、可轉債等資本市場融資工作的,補貼50萬元。
申請條件
1、在國內上市的企業,在進入輔導期、股票發行上市申請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和完成發行上市工作后,可分階段申報中介費用補貼;
2、在香港及其他海外股票市場首發上市的,發行上市工作完成后,可一次性申報中介費用補貼;
3、非上市企業完成額度1億元以上且期限5年及以上的企業債券、可轉債發行等其他資本市場融資工作的,可申報中介費用補貼;
4、股票融資企業,在本市實際投資額已達到全部融資總量的50%或1億元以上的,可申報融資獎勵;
5、企業完成期限5年及以上的企業債券、可轉債發行等其他資本市場融資工作,且在本市實際投資額度達1億元及以上的,可申報融資獎勵;
6、對已完成改制并送達中國證券業協會的企業,和進入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掛牌企業,分階段申報中介費用補貼;
7、掛牌后定向增資的企業,其增資部分全部投入到南京地區的。
受理部門: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處
聯系人:呂若郁、何春明
電話:025-8363***
地址:南京市北京東路43_號臺城大廈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企業與市場改革處
聯系人:徐偉、李俊
電話:025-83639352、025-8363***
地址:南京市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第十九條政策條款
對擔保機構為科技創新型企業、中小企業創新活動、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等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予以年累計擔保額2%的補貼。
申請條件
1、擔保機構在我市轄區內注冊納稅;
2、為我市轄區內注冊和納稅的中小企業、以及我市居民創業提供融資信用服務;
3、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且年累計擔保額不低于注冊資金,或年累計擔保額達到注冊資金3倍。
受理部門: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處
聯系人:呂若郁、何春明
電話:025-8363***
地址:南京市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
第二十條政策條款
切實發揮市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對以高科技項目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新設創業投資企業,可予以不高于30%比例的參股扶持;對投資于科技創新型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可予以實際投資額30%以下比例的跟進投資,吸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創業投資(VC)資本投資我市創新型企業。
申請條件
引導基金參股合作對象須滿足的條件:
1、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新注冊登記;
2、實收資本(或出資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出資人首期出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所有投資者以貨幣形式出資(外商投資創業投資機構的實收資本應在2000萬美元以上);
3、有明確的投資領域、嚴格合理的投資決策程序和風險控制機制;
4、有優秀的創業投資管理團隊或受托管理顧問團隊和至少3個對創業企業投資的成功案例。
跟進投資條件:
l、經過注冊地主管部門的備案;
2、跟進投資項目在南京市注冊設立,原則上限于設立5年內的未上市企業;
3、創業投資企業的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
受理部門: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處
聯系人:呂若郁、李慧
電話:025-83210483、025-8363***
地址:南京市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