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蘇州高新區關于實施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蘇高新管〔2007〕90號
根據蘇州市《關于實施“姑蘇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意見》精神,為大力吸引海內外科技領軍人才到蘇州高新區創新創業,通過政府政策、創新載體、金融機構的聯合扶持,促進人才創業、項目開發和基地建設的同步發展,使蘇州高新區成為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首選地區之一。為此,蘇州高新區將實施十一五期間引進10名以上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為確保計劃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意見。
一、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集成電路與軟件、現代通訊、光電子、納米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汽車零部件、現代服務業等領域。
二、對象和條件
一般應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國際某一學科、技術領域內的帶頭人,能夠引領產業發展走在國際前沿的人才。
2、擁有獨立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權,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并能夠進行產業化,能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對產業結構調整和提升經濟競爭力有推動作用的人才。
3、在蘇州高新區重點產業發展領域中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創業人才或創業團隊。
三、扶持政策
1、給予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20-100萬元的安家補貼,或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五年租金。團隊創新創業者補貼可適當上浮。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并免除五年租金。
3、給予不少于100萬元的創業或科研啟動經費。
4、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并給予30萬元的資金資助,對進站博士每人每年給予一定的生活、工作補貼,出站后留在蘇州高新區工作,特別是在蘇州科技城工作的按《蘇州市引進緊缺高層次人才資助辦法》優先給予資助。
5、建立完善以市場化運行為主的風險投資體系,加大引進和新成立以市場化運行為導向的風險投資公司,年內高新區將新成立10億元的風險投資公司。對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科技項目及產業化,給予一次不少于20-30%的風險投資。
6、對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在實施科技項目及產業化過程中,從第一筆貸款起3年內提供30-50%的貸款貼息。
四、組織機構
為有效推動高新區引進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的實施,設立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辦公室(設在科技局內),主要職責是組織對來蘇州高新區創新創業人才的報名登記、資格初審,邀請專家進行項目論證、風險投資評估以及協調聯絡與日常工作等。在高新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本意見由科技局和區人才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