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官方日報7月28日公告,185號法令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關于服務貿易的補充協定》(即中智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將于今年8月1日開始執行。該協定于2008年4月13日簽署,2009年12月16日在智利議會眾議院以62票贊成,1票棄權獲得通過,2010年4月15日在參議院全票獲得通過。
協定建立了跨境服務貿易的管理規定,包括市場準入、國民待遇和透明度等,附件中涉及領域包括專業服務、計算機、礦業、建筑、分銷和環境服務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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