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公共工程法并未就外國公司參與當地項目招標設限,但根據其實施細則及慣常做法,墨僅允許與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或同屬地區經貿合作協定的國家參與其公共工程項目招標。同樣,私營領域投資項目招標按規定也須先考慮上述合作伙伴。
?外國公司如希在墨從事承包工程業務須在經濟部及財政部登記注冊,成為當地企業后方可進行投標。如要在國家壟斷行業如石油化工及電力等行業投標公共工程項目則須分別經過墨西哥石油公司、聯邦電力委員會確認其具備承包商資格方可。?
隨著墨對基礎設施投資需求的增加,其對電力行業的壟斷情況有所改變,其生產及輸配電部門均開始逐步對外資及私營領域開放,但新政府仍堅持石油行業國有化政策,目前在此領域的企業百分之百為墨政府所有。
墨公共工程招標根據項目規模可以總包或分包形式參與。
涉及外國承包商在墨西哥承包工程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公共工程法》和《采購與服務法》。《公共工程法》適用于普通工程承包及與之相關的服務,對承包公共工程,需要承包商擁有工程報價10%的凈資產。《采購與服務法》適用于公共項目的采購、租賃及服務等,對承包商沒有凈資產要求。
墨西哥對外國公司承包當地工程有嚴格規定。一般招標信息中都會明確標明招標類別,屬于國內招標還是國際招標。國際招標又細分為NAFTA(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成員內招標和全球性招標。
符合公開招標信息要求的承包商,還應符合條件后才可參加投標。
對工程建設和驗收等具體事宜,按不同的工程性質有不同的規定。
禁止領域
要求:介紹外國承包商在當地承包工程的被禁止的領域。
在工程承包領域,墨政府沒有明確禁止外國企業進入的領域,但在每次招標中,都會明確規定參加投標的資格要求。例如,有些項目僅限于北美自貿協定成員國企業參與投標,有的為國際公開招標,有的僅限于國內企業參與投標,根據國會最近通過的能源改革方案,墨西哥石油公司有權直接與外國公司議標,從事某項勘探開采工程的承包。
招標方式
墨西哥工程招標方式主要有有限招標和公開招標。前者對象僅限部分熟悉公司,后者則面向所有公司。
墨西哥法律通常給予投標商40天的時間來遞交標書,再過40天確定中標企業。投標人按規定的時間與地點遞交標書非常重要。標書一般要求提供以下信息:在當地注冊的公司名稱、近三年資產負債表、類似工程經歷、設備清單及主要施工人員簡歷等。
根據墨公共工程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有關公共工程招標信息須通過每日政府公告發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第20-30個(視項目規模而定)工作日即開始投標。有關項目招標信息也可在墨建筑工程商會網頁上查詢。標書包括技術、資金兩部分內容。近斯,聯邦政府對公共工程法做了一定修改,較之以往規定,現行法規強調在判標時應以最低標為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