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人體注射類藥物,醫院售價超過出廠價的105倍以上,且據反映此種藥品在各省招標時使用的省級藥檢報告都是假的。投訴人將該藥品的價格虛高問題舉報到國家發改委后,國家發改委回函竟稱該“注射液價格符合相關價格政策”。
8月3日,開封康諾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醫院售價較之出廠價最高高出105倍的事被媒體曝光后,在全國影響巨大。
據悉,被曝光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其代理商為河南華益藥業有限公司。此種注射液,2ml的出廠價在0.39元/支,醫院銷售價卻高達41.57元,差價105倍以上;5毫升的出廠價不足1元,醫院銷售價最高81元多,差價80多倍。但據投訴者反映:“距媒體曝光并產生巨大影響至今已經快2個月了,在全國各醫院的銷售依然是執行的原來的價格,沒有任何變化。難道開封康諾和南華益藥業給相關部門人員有什么巨大利益關系嗎?”
據介紹,2ml骨瓜提取物注射液是開封康諾藥業有限公司以0.39元/支銷售給河南華益藥業有限公司的,5ml骨瓜提取物注射液的銷售給河南華益的價格每支不到1元,河南華益給各地經銷商的價格分別為4元—5元/支和7元—8元/支,各地經銷商再以40元—72元/支的中標價銷售給醫院,按照相關規定,藥品到病人手里時,醫院還要在招標價基礎上順加招標價的15%。“這樣我們就清楚的知道了,我們平時看病貴的原因所在。也知道了國家醫改為什么一直在改,而民眾一直不滿意了”。
據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多張出廠發票顯示,2ml的價格顯示在17—30元/支,5ml的顯示在50—72元/支。一種藥品的出廠價怎么會有如此巨大的差距?據業內人士透露,低價發票是正常銷售的發票,高價發票是為了應付各地招標或者辦物價用的,高價發票可能是真發票,也可能是假發票。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本身不良反應較多,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監測的品種,8月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下發了《關于緊急召回哈爾濱圣泰生物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的通知》(黑食藥監安函〔2012〕42號)的文件”。經調查得知,開封康諾生產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只有在河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查到編號為B050485,B050486的兩個檢測報告,而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到開封康諾生產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是在2006年拿到國家批文的,“這樣的一個高危產品,在拿到國家批文之后,居然從來沒有做過省級藥檢,廠家用什么來保證人民大眾的用藥安全?在全國各省中標中,多數省份是要求有生產所在地的省級藥檢報告,開封康諾生產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是怎么通過招標資格審查的?”
據透露,“在各省用于藥品招標的省級藥檢報告都是偽造的”。
此外,投訴人稱,他們曾就開封康諾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醫院售價價格高于出廠價一事以電子郵件形式向國家發改委進行了反映,結果國家發改委于9月17日的回復(投訴郵箱:ouyu35[ta]163.com)卻竟然是——回復的全文如下:XXX先生:“你好,你關于開封康諾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價格虛高的舉報我委已于2012年9月6日收悉。按照國家發改委《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定》,我們對你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全面調查核實。現就有關問題答復如下: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429號)文件附表一第196項,開封康諾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藥品。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429號)文件第三條:‘列入我委定價范圍的藥品,已上市銷售但我委尚未制定價格的,暫由生產經營單位根據現行市場情況自行制定價格。’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骨瓜提取物類藥品未制定具體銷售價格,根據上述規定,該類藥品的銷售價格由生產經營單位自行制定。由此,開封康諾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價格符合相關價格政策。感謝你對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支持!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觀察人士稱,相關部門的藥品“暫由生產經營單位根據現行市場情況自行制定價格”這一行為,難脫行政疏于作為,甚至給出漏洞讓生產經營單位鉆之嫌。“希望國家能夠從嚴查‘骨瓜提取物注射液’開始,加大對藥價高得離譜現象的監督和打擊力度”。(康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