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10月9日電 題:山西水污染之戰:兩年扣繳地方政府3.7億
作者 任麗娜
“山西有河必干,有水必污”,“山西的汾河在流血流淚流膿”,這曾是嚴重缺水的山西境內河流遭污染的真實寫照。從2010年開始,山西省政府地方立法采取“污染者付費”的經濟手段,打響“水污染”之戰,倒逼各市級政府切實擔負起治污責任。9日,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2010年至2011年兩年來,山西各市級政府為水污染“買單”共3.7億元人民幣。
數據表明,山西省多年平均降水量為505.8毫米,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僅381立方米,為同期全國人均值的17%,屬于中國水資源短缺程度最嚴重的省份之一。加之山西“資源大省”的身份,使當地的河流也遭受嚴重污染之痛。
對于環保部門而言,在河流上下游之間,水質污染成了一本“糊涂賬”,“板子”打不到任何人屁股上,導致上游向下游排污的跨界污染愈演愈烈。
有專家表示,“生態補償金”制度用“切膚之痛”強迫地方政府加強環境治理,嚴打違法排污行為,可以強化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的通知》,從2010年1月份開始,山西省環保廳開始監測考核。
據山西省環保廳統計,2010年全年應扣繳生態補償金19672萬元,應獎勵11000萬元;2011年全年應扣繳流域生態補償金18055萬元,應獎勵4460萬元,兩年應扣繳生態補償金共3.7727億元,獎勵1.546億元。
據了解,生態補償金年終先由山西省環保廳對扣繳市進行催交,經催促仍不上繳者,由山西省財政廳統一扣繳;扣繳結余部分用于工作經費和水污染治理資金進行使用。
山西省環保廳表示,跨界斷面水質考核機制對山西地表水水質改善效果顯著。數據顯示,2010年、2011年山西地表水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與上年相比分別下降了22.0%、39.6%;14.2%、49.0%;36.4%、40.4%;兩年同比,優良斷面比例上升10.8個百分點,重度污染斷面比例下降27.7個百分點。
此外,山西省政府還實施汾河流域綜合治理提升工程,以實現母親河汾河全年不斷流。
據山西省環保廳分析,今年以來,扣繳多數是氨氮超標嚴重,這與往年控制沒有氨氮有關,隨著城市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氨氮指標的不斷控制,情況會有所變化。
據悉,跨界斷面水質考核工作在山西首次實施,是針對山西水資源短缺且污染嚴重的實際問題開出的一劑“猛藥”,也屬中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創新之舉。但山西地表水環境質量能否持續改善,則取決于扣繳獎勵的補償資金能否落實到位。
目前,山西省財政廳向被扣繳生態補償金的呂梁、太原、晉中、朔州4市下發了催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