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投資”與法國后危機時代的發展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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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
法國于2009年開始制定和實施“未來投資”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將其視為全球經濟危機之后,法國提高國際競爭力,應對世界新格局的重要戰略舉措。
歐債危機于2009年下半年爆發后,法國開始財政緊縮,但“計劃”的實施未受影響,仍在有條不紊地取得進展。
“計劃”涉及法國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領域,了解該計劃內容和執行情況,有助于把握法國工業科技發展的方向,有利于促進中法兩國經貿合作。
一、“計劃”出臺的背景
上世紀60-70年代,法國曾經通過大規模的公共投資,重點發展核電、高速火車,以及航空等龍頭產業,使之成為今天法國工業的支柱。
但是,從上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法國公共投資逐漸減少,據統計,從1974年到2008年,投資在法國公共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從每年的12.5%,逐步下降至7.5%。
在本輪全球經濟危機爆發之前的20年間,法國的國際競爭力逐漸減弱,工業占整個經濟的比重逐步下降,由2000年的超過21%下降為2008年的16%,而同期,德國工業占整個經濟的比重卻在上升。
2006年前后,法國上下曾經圍繞如何提高法國國際競爭力的問題,展開過一場大規模的討論。在此基礎上,政府先后在職業稅、鼓勵研發退稅機制,以及實施“競爭力極點”計劃等方面進行了多項改革。
2008年下半年,全球經濟危機爆發后,法國一方面采取積極應對措施,另一方面,開始就危機之后新的世界格局進行思考,著手制訂后危機時代的法國發展戰略。
2009年6月,法國總統薩科齊宣布,國家將公開發行一筆“大額國債”,用于資助經濟危機之后,國家的戰略性投資。
同年11月19日,總統府任命的由兩位前任政府總理領銜的“朱佩-羅卡爾委員會”提交關于“大額國債”的最終研究報告。
同年12月14日,薩科齊總統正式宣布實施“未來投資”計劃,并對其宗旨和目標作了明確闡述: “今天,法國應為迎接未來挑戰做好準備,法國應充分利用經濟復蘇的時機,變得更強大,更具競爭力,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為此必須進行投資,彌補經濟危機造成的損失。通過投資促進技術進步,進而拉動經濟增長”。
二、“計劃”的主要內容
2009年11月間,法國國會不同政治派別圍繞發行國債數字的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右翼議員要求將國債發行量設定為1000億歐元,期限為5到10年。
最終,薩科齊根據《朱佩-羅卡爾報告》的建議,確定“大額國債”的盤子為350億歐元,并在《2010年財政預算法案》中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在上述350歐元當中,國家在金融市場舉債220億歐元,其余130億歐元來自各家銀行向國家償還的經濟危機期間的扶助資金。
“計劃”資金主要用于5個優先領域:高等教育與培訓、科研、工業及中小企業、數字經濟,以及可持續發展。
相關資金分配和投資目的如下:
(一)高等教育與培訓
投資金額為110億歐元,目的是幫助高等教育機構擁有足夠的資源,使之保持世界領先地位;
(二)科研
投資金額為79億歐元,目的是發展生物技術,為基礎實驗室注入新的活力,以利于研究成果的工業應用;
(三)工業部門和中小企業
投資金額為65億歐元,目的是重點幫助和扶持航空、航天、汽車、鐵路、造船等產業部門,鼓勵新生的中等規模的創新型企業。
(四)可持續發展
投資金額為51億歐元;目的是扶持工業部門發展可再生能源,開發新型核能,扶持新的城鎮規劃,強化對耗能住宅的節能改造。
(五)數字化
投資金額為45億歐元,目的是加快在全國普及高速寬帶網,鼓勵發展新型數字經濟。
三、“計劃”實施的方法
2010年元月7日,法國總理菲永在致內閣成員的通函中,明確提出“計劃”資金的使用原則,嚴格限制資金的使用條件和范圍,同時要求盡量縮小發行國債對公共財政狀況的沖擊。
菲永在通函中稱,大額國債60%的資金將轉化為股票證券,從而避免按照《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的標準,導致公共債務規模的進一步擴大。
通函還強調,未來投資將按照上述原則實施,盡量選擇參股形式,以及資本轉化的形式。為此,他要求預算部長嚴格監督執行相關法律規定。
《2010年財政預算法案》對“計劃”涉及資金的籌措渠道,以及投資的具體實施方式等做出的具體規定。
“計劃”涉及到政府的各個部門,包括:食品、農業及漁業部、國防部、生態、能源與可持續發展部、經濟、工業與就業部、國民教育部、高等教育及科研部、農村及領土整治部,等等,為了協調各部門的行動,在總理府的直接領導下,設立“投資總署”,統籌“計劃”的規劃與實施,與此同時,投資總署還負責監督執行投資政策。
此外,投資總署還負責落實國家與相關的基金管理機構簽訂責任合同,協調項目招投標工作,負責監督投資項目的預審,提出意見和建議。最后,還負責對投資進行評估,并編制年度項目執行報告。
此外,投資總署還負責確保項目遴選程序的透明度,以及入選項目的質量。
“計劃”實施程序分為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
由政府與國家科研署(ANR)、創新署(OSEO)、國家住宅署(ANAH)、國家放射廢料管理署(ANDRA)、城鎮改造署(ANRU)、信托局(CDC)、原子能委員會(CEA)、空間研究中心(CNES)、航空航天科研局(ONERA)等機構簽訂委托協議,確定投資目標,以及項目遴選和評估的原則。
(二)第二階段
實施項目招標,包括制定標書,預審文件,以及由評審團進行評估,由國家做最終決定。
(三)第三階段
中標的入選項目獲得資金援助,由投資總署對項目進行跟蹤。
四、“計劃”涉及項目及資金分配
據法國媒體報道,截至2011年上半年末,“計劃”實際投入資金已達130億歐元,用于396個發展項目和1700家需要援助的企業。
另據投資總署官方網站信息,“計劃”的350億歐元資金,將按比例分配到如下9大領域:
(一)尖端研究中心,總投資120億歐元,包括:
1.尖端設備投資, 10億歐元;
2.尖端實驗室建設,10億歐元;
3.尖端創新領域開拓,77億歐元;
4.科研教育園區建設,13億歐元。
(二)醫療保健和生物技術,總投資24億歐元,包括:
1.醫療保健與生物技術,15.5億歐元;
2.科研機構建設, 8.5億歐元。
(三)運輸業,總投資30億歐元,包括:
1.汽車工業, 7.5億歐元;
2.航空工業, 15億歐元;
3.航天領域, 5億歐元;
4.鐵路, 1.5億歐元;
5.船運, 1億歐元。
(四)城鎮建筑,總投資15億歐元,包括:
1.住宅隔溫改造, 5億歐元;
2.新型城市建設,10億歐元。
(五)企業扶持,總投資30.9億歐元,包括:
1.創辦啟動基金, 4億歐元;
2.扶持中小企業,10億歐元;
3.支持再工業化, 2億歐元;
4.支持環保項目, 5億歐元;
5.扶持戰略性中小工業企業, 3億歐元;
6.增加創新署(OSEO)自有資金, 1.4億歐元;
7.建設創新平臺, 2億歐元;
8.扶持競爭力極點研發項目, 3億歐元;
9.知識產權保護, 5000萬歐元。
(六)科研領域,涉及資金34.5億歐元;
1.Carnot研究所, 5億歐元;
2.尖端技術研究所建設, 20億歐元;
3.技術轉讓增值基金(SATT-CVT),9.5億歐元;
(七)能源與循環經濟,涉及資金36億歐元;
1.可再生能源、低碳和綠色化工項目的技術推廣平臺, 13.5億歐元;
2.Jules Horowitz反應堆項目, 2.5億歐元;
3.循環經濟, 2.5億歐元;
4.建設低碳能源尖端研究機構, 10億歐元;
5.第四代反應堆技術推廣與工業應用, 6.516億歐元;
6.垃圾堆放與處理研究, 1億歐元。
(八)就業與社會公正,涉及資金11億歐元;
1.扶持企業鼓勵就業項目, 1億歐元;
2.科學技術普及項目, 5億歐元;
3.職業培訓項目, 5億歐元;
(九)數字經濟,涉及資金45億歐元。
1.發展數字經濟項目, 42.5億歐元;
2.智能電網項目, 2.5億歐元。
( 許崇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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