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與法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
來源:網群國際 瀏覽:次
內 容 摘 要
法國政府于2011年向議會提交了《加強及保護消費者權益,以及加強消費者知情權法》草案(以下簡稱“新消法”),目前,該法律草案正在議會審議。
“新消法”針對消費領域出現的新的消費行為,以及消費者提出的新的要求,提出了25條法律措施,旨在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同時增加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和權力。
“新消法”體現了法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法律進步。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狀況
1978年生效的《消費權益法》是法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基本法律。該法律包含了消費者保護的所有法規(guī)。
1993年7月,《消費權益法》被編入法國的《消費法典》,內容分為5大部分:消費者信息的一般性責任、介紹和說明的方法、銷售價格與條件、供貨日期的信息,以及產品與服務的增值。
《消費權益法》內容不僅包括對合同濫用條款的監(jiān)督,同時涉及競爭法律。《消費權益法》還包括保護購買者免受某些銷售方式和技術的傷害,監(jiān)督合同的內容,以及保護性條款,旨在保護消費者避免在刺激、壓力或欺騙狀態(tài)下購買。
《消費權益法》涉及消費的各個領域,包括婚姻介紹所、醫(yī)療、食品、保險、汽車、銀行、信貸、交貨、商貿推銷、搬家、家用電器、倉儲、服裝、旅館、房地產、廣告、博彩、餐飲、公共服務、旅游,等等。此外,消費法典還涉及過度借貸問題。
2007年,法國議會通過《沙戴爾法》,該法律的目的是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特別是在定期購買產品和服務領域,以及消費信貸領域的濫用合同行為。
該法律被認為是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一大進步。特別是在默認式合同延期領域,包括保險合同,電話合同。
《沙戴爾法》規(guī)定相關合同的寬限期,以便消費者可以充分利用競爭原則,與其他保險公司或供應商談判。法律規(guī)定,在合同到期之前,供應商必須提前通知消費者合同到期和延期的期限,從而避免消費者遭受損失。
法國的《消費權益法》對消費者的保護也延伸到了遠距離銷售,包括郵購、電話購物、傳真購物、電視購物、樣本購物,以及網絡購物。
網絡零售業(yè)興起后,法國多次修改和補充相關法律法規(guī),旨在保護網絡購物消費者的權益,并且把相關內容通過《消費權益法》,明確納入《消費法典》。
從2008年起,遠程銷售經營者必須明確交貨的期限,如果拖期超過7天,消費者有權通過郵寄回執(zhí)掛號信的方式,取消訂貨,并且免交任何費用。如果購買的產品無法提供,銷售者必須通知消費者,并在30天內退款。
法律還賦予消費者“取消權“,在簽訂合同之后,消費者仍有7天的時間重新考慮,并且無需提供理由,也無須支付額外費用,取消合同。
法律還規(guī)定,一旦發(fā)生爭訟,法國消費者可以求助于集體行動。當多名消費者遭受同一個經銷商的不公正對待,可以集體行動,委托一個注冊的消費者協(xié)會為代表,訴諸法律。這種集體行動的機制對消費者有許多好處,如果消費者遭受的損失不太重要,通過集體行動,以及施加影響并獲得補償。集體行動不僅有利于消費者使用法律手段,而且具有威懾作用。而且,集體行動可以平衡消費者與銷售者之間的關系。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機制及運行
法國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職能部門是“競爭消費與反舞弊總司”(DGCCRF,以下簡稱“總司”),該機構隸屬于法國經濟財政工業(yè)部,其主要職能是保證市場的合法運行,以及消費者的安全。
“總司”的前身是創(chuàng)建于1907年的政府農業(yè)部下屬的消費司,以及反舞弊司。1985年,法國政府將原來的消費司與反舞弊司合并,加上原來隸屬經濟部的價格與競爭總司,合并組建總司,并隸屬于政府經濟財政工業(yè)部。
“總司”目前擁有3700個公務員,其中,中央部門人員編制為350名,其余分布在各大區(qū),各省的地方機構,以及相關的調查、信息機構,學校等。
“總司”的職能主要有三:
(一)在競爭領域,維護市場競爭的法則,制止違反競爭法則的行為,包括操作價格、濫用壟斷地位。
(二)在消費領域,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維護執(zhí)行消費法,維護消費者對價格及銷售條件的知情權,監(jiān)督商業(yè)欺詐行為,包括虛假廣告,監(jiān)督遠距離銷售,特別是網絡銷售,以及監(jiān)督執(zhí)行消費信貸法規(guī)。此外,還包括打擊贗品,特別是假冒名牌商品。
(二)在產品質量領域,總司的職能涉及消費者的安全,包括反欺詐和舞弊行為。總司負責監(jiān)督產品的質量和安全,以及某些服務的質量。總司還負責監(jiān)督廣告和產品宣傳的真實性。此外,總司還負責監(jiān)督食品的無害性,非食品產品的適用性,包括玩具、電器、化妝品,等等。總司還負責監(jiān)督某些服務,包括娛樂場所、體育活動,等等。
必須指出,“總司”不是法律執(zhí)行機構,準確地說,是一個法律監(jiān)督執(zhí)行機構。因此,一旦發(fā)生商家與消費者關于銷售合同的爭執(zhí),總司的職能是把遇到合同問題的消費者引向民事法律,或者引向由總司提供資助的消費者組織。這些消費者組織通過調解,或者法律訴訟的方式向消費者提供幫助。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全國消費協(xié)會(CNC)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
CNC是一個咨詢性質的機構,它有兩個職能:一個是為消費者和經營者提供協(xié)商的平臺;另一個是向政府提供關于消費政策方面的咨詢。實際上,法國政府出臺任何關于價格,或者與價格相關廣告的法規(guī)之前,都必須預先征求CNC的咨詢。
法國消費局(INC)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另一個重要國家機構。INC負責接收消費者的投訴,同時,引導投訴的消費者向相關消費者協(xié)會求助。
法國有18個大型的消費者協(xié)會,這些都是國家注冊承認的協(xié)會,包括著名的成立于1951年的‘’Que Choisir’’,以及‘’60 millions de consommateurs’’。此外,國家還設立免費求助電話,向消費者提供信息。
三、“新消法”出臺的背景
法國政府消費事務國務秘書LEFEBVRE于2011年6月,向政府內閣會議提交了“新消法”草案。
“新消法”的提出,是基于如下理由:
由于新技術的曾出不窮,電子商務的迅速發(fā)展,人口老化等現象導致消費結構不斷演變,法國的消費行為也不斷發(fā)生變化。
為此,政府主管部門必須不斷修改相關法律,使之適應這些變化,滿足法國消費者日常生活的需要,針對新技術領域,以及電子商務領域大量涌現的新的消費行為,政府有責任采取應對措施。“新消法”有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對其消費開支提供更好的監(jiān)督,同時,賦予政府職能部門新的干預權力,以便及時制止不公正的行為。
“新消法”是根據“總司”在2010年內收到的9.2萬投訴,以及向消費者協(xié)會和相關經濟組織咨詢后,根據消費領域的新問題,新動向,提出的法律草案。
“新消法”根據新技術的產生與應用,出現的新的消費行為,力爭向消費者提供關于其必要性消費開支的最佳監(jiān)督。據統(tǒng)計,“新消法”涉及的消費行為占法國家庭消費開支總額的三分之一。
“新消法”要求企業(yè)更好地適應顧客的特殊要求,同時,根據“新法”,法國消費者將獲得更多信息和權益,以便更充分地利用市場競爭機制。
此外,“新消法”還加強了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授予其更多的行政管理權限,目的是盡快地制止不公正的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新消法”的主要內容
(一) “新消法”的基本目標:
1.在電訊、能源、房地產、醫(yī)療、電子商務,以及批發(fā)等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領域內,加強保護消費者權益;
2.通過強化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擴大管理權限,確保消費者權益;
3.強化產品來源標識,將原產地標識保護范圍擴大到工業(yè)產品。
(二)“新消法”的主要措施
為實現上述目標,“新消法”采取的主要措施為:
1.在電訊服務合同方面,加強保護消費者;
2.創(chuàng)立連接高速寬帶網的社會價格;
3.在醫(yī)療領域強化保護消費者權益;
4.將原產地標識應用范圍擴大至非食品領域;
5.加強高速公路收費的信息公布,以及價格的透明度。
(三)“新消法”的主要內容
“新消法”擬定了25條措施,這些措施對法國消費者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費問題提出具體的回應,涉及日常生活的主要領域,涉及法國家庭剛性開支的主要方面,包括:住房、醫(yī)療、電訊、能源、批發(fā)、醫(yī)療保險。
“新消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高電訊領域的透明度和流動性,具體措施涉及消費警告與凍結、電話解鎖、弱視群體的特殊服務,等等。
2.遏制垃圾郵件
3.監(jiān)督上網價格
4.對于不正常的電費或燃氣費發(fā)票,在核實前拒付如何處理
5.非協(xié)議社會住房的擔保期限制為1個月,對延誤擔保者如何處罰
6.改善對老年人的服務監(jiān)督,禁止在養(yǎng)老院的某些收費項目
7.為保護法國工業(yè)和手工業(yè)產品,設立原創(chuàng)品牌
“新消法”在許多方面做出了十分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例如:
1.電話及互聯(lián)網領域
電信公司必須設立消費者報警措施,在消費量顯示不正常超高時,及時通知當事人。
電信公司在推出包含契約期限的要約時,必須推出不含契約期限的同等要約。
合同生效3個月過后,電信公司必須給所有售出的鎖住的手機免費解鎖。
設立一個接入寬帶網的福利價格。
2.房地產
如果出租面積被證實比合同指明的面積少二十分之一以上,房客可以向房東要求按比例減少房租。
福利房的押金不得超過一個月房租。
如果不做房況清單,押金必須如數退還。
如果改善房屋進行裝修,房東可以把雜費節(jié)約的金額反饋到房租上,最高幅度可達50%。
3.醫(yī)療保健
在養(yǎng)老院里,禁止開具寄宿的養(yǎng)老者死亡后的居住費。
出售眼鏡及隱形眼鏡需憑有效處方。
補充醫(yī)療保險。為更換個人醫(yī)療保險取消合同的期限從3個月下降到2個月。
4.能源
能源公司不得根據自動抄錄數據開具發(fā)票。
當客戶指出發(fā)票數額異常時,付費將暫時中止,商家須迅速進行核查。
5.餐飲及超市
餐館老板今后須在菜單上注明,菜肴是否是就地烹飪的,原料是否是新鮮的。
超市須向全國觀察員匯報其盈利幅度。
6.遠距離銷售
消費者可以在反對上門推銷名單上登記。違章者將受罰,罰款額最高可達2.5萬歐元。
如果顧客反悔,退款的最長期限從30天降到14天。
五、相關啟示
(一)法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擁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和監(jiān)督機制,政府主管部門的權限清晰,職能全面,在法律框架內,依靠消費者協(xié)會等注冊機構,依據法律,對消費者權益實施有效的保護。
(二)法國政府主管部門在市場監(jiān)督的過程中,把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核心工作內容,在搜集消費者投訴,以及搜集市場相關信息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機制,對信息進行系統(tǒng)整理和分析,并將其作為制定相關法律的科學依據。
(三)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消費行為處于不斷演進、變化的過程中,消費者對相關的法律也不斷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政府職能部門必須密切跟蹤市場變化情況,了解消費者的需求,特別是根據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時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并依照法律程序,及時提交議會審議,使法律成為消費行為的可靠保障。( 許崇山 )
項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溫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費發(fā)布服務,但對信息的合法性、實時性、真實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名錄資源由會員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傳,個人信息均經處理后發(fā)布,如有遺漏戓涉嫌侵權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請將“該頁網址和需修改及刪除的內容”發(fā)至本站郵箱戓留言給我們處理。凡注冊會員并發(fā)布信息或名錄資源的,均可定期獲得全球項目參考及合作機會。本站名錄資源概不對任何第三方開放,更不提供如交換、出售及查詢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