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君主立憲制國家之一,已有1,000多年的歷史。丹麥倍受尊崇的國王除了現在的女王瑪格麗特以外,就是克里斯欽四世(1588-1648年)了,原因就是他組織在首都哥本哈根建造了許多歷史性的建筑。丹麥人很為自己的建筑師自豪,著名的悉尼歌劇院的設計師Joern Ulzon先生就來自丹麥。更不用說如今世界十大橋梁中,丹麥就占了二個。可以說,丹麥的建筑業和建筑市場一直非;钴S。
2000年,丹麥建筑業市場的產值為1506億丹麥克朗(約為186億美元),同年建筑業的投資為1275億丹麥克朗(約合158億美元),占丹麥產業投資總額的45%。下面,本文將從不同的角度,對丹麥工程承包及勞務市場做個介紹。
一、丹麥的工程市場
1、資金來源
在丹麥,公共工程項目資金來源主要二個渠道,即:國家撥款和商業貸款。但項目資金主要來自商業貸款,尤其是大型項目的建設,如丹麥境內的大貝爾特橋(The great belt)和連接丹麥和瑞典的厄勒海峽大橋(Oersund bridge)。私人項目資金來源形式多樣,我們在此就不詳述了。
申請國家撥款的工程項目由國家各有關部委報預算,交由議會審批后確定。比如說丹麥交通部下屬公路局,負責對丹麥的國道、橋梁的建造和養護工作,該局每四年做一次預算上報交通部,然后由議會審定撥款額度。
2000年丹麥建筑業總投資1275億丹麥克朗中,住房建設投資為608億丹麥克朗,其他房建投資為428億丹麥克朗,工程投資為239億丹麥克朗,與上年相比均有所增長。而住房投資中近一半金額用于房屋的維修方面。
總的來說,丹麥新建工程項目,尤其大型項目為數不多,關注丹麥工程市場,對于外國承包商來說,最理想方式是關注丹麥計劃中的,需由國際合作完成的大型工程項目。目前,丹麥與德國政府正在醞釀修建一條連接丹麥和德國,橫跨費馬恩海峽的大橋,我國有關公司可予以關注。這座大橋的有關情況,可參考本文附件三。
2、項目的執行
丹麥越來越多的公共領域的工程項目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公共工程項目和一些較大規模的私人項目信息發表在一些公開出版的刊物上,如《招標報》(《Licitationen》,www.licitationen.dk),但在丹麥境內發布的項目信息和招標文件主要以丹麥文寫成。按歐盟規定,合同額超過3700萬丹麥克朗(約合530萬美元)的項目需向歐盟報告,并進行國際招標。招標文件有多種語言版本,招標信息通過一些專門機構向外發布。在丹麥,有關信息可通過“歐盟中心”獲得(EU Center, Tel:0045-33327278; Fax:33327478; Http: www.eurocentre.schitz.dk)。
丹麥大型公共工程項目的執行方式有三種,一是國家指定公司進行施工,二是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承包商,三是成立國家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對項目的招標、建設、運營和維護進行全套管理,這就是我們近年來經常談到的BOT、BOOT方式。國家持股,意味著以國家資信作擔保,為工程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籌集資金提供便利 。如上面提到的大貝爾特橋和厄勒海峽大橋就是以這種方式運作的。
3、承包市場的非貿易壁壘
丹麥主張自由貿易,給于外國公司以國民待遇,越來越多的工程項目采用國際招標方式,表面看來市場是開放的。但細細琢磨,一些做法實際上對外國公司在丹麥承擔工程起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如,合同金額小于530萬美元的工程標書以丹麥文寫成,這對于外國公司來說的確是個難題,這也難怪丹麥由丹麥公路局對外發標的丹麥國道、橋梁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幾乎都是由丹麥公司來進行了。
再者,工程項目的執行離不開建筑工人,而長期雇用外國工人在丹麥是個十分敏感的話題,這里我們難免要提到丹麥的工會。工會在丹麥社會中是一支絕不可輕視的力量。工會與資方定期談判達成的集體協議不僅絕對保護本國工人的利益,對外國雇員也有管轄權,換句話說,如果承包公司從本國帶入建筑工人,那么這些外國建筑工人需享有與丹麥同行一樣的待遇,否則就被認為是以低待遇搶奪丹麥工人就業機會,工會就有理由采取罷工等抗議行動,使外國公司業務陷于癱瘓。所以外國公司一定要對丹麥的勞動市場的規則進行研究,以免屆時陷入困境。有關丹麥勞動市場及勞動立法的情況,文章稍后將以專題介紹。
此外,丹麥對于工程的一些技術要求和環保要求,對我們公司來講也許還是個新課題。
二、丹麥承包商協會(Danish Contractor’s Association)
丹麥承包商協會是丹麥建筑業最大的行業組織,有1000多家會員。該協會成立于1892年,以中小企業為主,但也不乏國際性大公司。這些成員公司的雇員總數約為25,000人(2000年丹麥建筑業總人從業人員為16.7萬人)。
為了擴大丹麥承包商在海外的影響,該協會成立了“海外集團”,它包括25家活躍在國外工程市場的大型承包工程公司。這些公司在橋梁、隧道建設,電子、機械安裝,港口、道路、機場的修建和環境保護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現。有關公司名單及網址請參考附件四。
1999年,“海外集團”在國外承攬的項目總額為37.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41%;執行合同額為71.8億美元,比上年增長98%。其海外市場以歐州國家為主,占66%,其次亞洲市場,占12%,非洲市場占8%。這些丹麥承包商的海外業績約有1%來自承擔丹麥國際開發署(DANIDA)的對外援助項目。
丹麥承包工程公司的主體以中小企業為主。大型公司(年營業額超過1億丹麥克朗,約1400萬美元)占公司總數的19%,營業額占總額的82%。中型工程公司(年營業額在2000萬-1億克朗之間)占公司總數的44%,營業額占16%。1998年,丹麥承包工程協會全體會員的年營業額為285億丹克朗(約合42.6億美元,按1美元合6.6970克朗計算)。
二十世紀末和二十一世紀初丹麥建筑史上兩大杰出工程:大貝爾橋和厄勒海峽大橋都有丹麥公司參與。兩座大橋工程的介紹將請參考附件一、二。
丹麥承包商協會的地址:Noerre Voldgade 106
Postbox:2125,
Tel: 45-33747747
Fax: 45-33747703
Http: www.danent.dk
E-mail: danent[ta]danent.dk
附件一、厄勒海峽大橋(Oersund bridge)
一、連接丹麥和瑞典的厄勒海峽大橋于7月1日正式通車
丹麥女王瑪格麗特(Margrethe)和亨利克(Henrik)親王,瑞典國王古斯塔夫(Gustaf)和王后西維亞(silvia)以及兩國的首相等出席了大橋通車儀式。這座長為15.84公里的公路、鐵路兩用橋,用7年時間建成,總造價37億美元。預計每天車流量為1.2-1.4萬輛。厄勒海峽大橋是世界十大橋梁之一。
大橋不僅將兩國人民在地理上拉近(原來乘輪渡過厄松海峽需一個小時,現在開車過大橋只需20分鐘),而且人們對于這座大橋將給厄松地區帶來的經濟利益也充滿期望。
首先,隨著大橋的開通以及厄松經濟區的形成,人員流動更加方便。兩國政府,尤其丹麥希望勞動力瓶頸問題能得到緩解。
其次,兩國政府希望大橋的通車帶動厄松地區經濟的發展,尤其是IT產業、生物技術產業以及食品工業。丹麥和瑞典兩國政府為此啟動了一項名為“Oersund Contracts”財政計劃,即兩國政府將撥款9000萬丹麥克朗,支持厄松地區的企業進行研究和開發。
二、大橋工程簡介
厄勒海峽大橋工程主體部分由海底隧道、人工島和跨海大橋三部分組成。海底隧道連接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和海峽中的人工島,為公路、鐵路共用隧道。長4050米,寬40米,高8米。人工島約1.3平方公里,全長4055米。連接人工島和瑞典城市馬爾默的跨海大橋全長7845米,分上下兩層,為公路、鐵路兩用橋。其中跨海大橋東西引橋長度分別為3739米和3014米,中間橋高橋部分長1092米,橋身最高處距海平面57米,是世界是最長的斜拉式公路、鐵路兩用橋。
三、大橋建議備忘錄
1、1991年3月,丹麥和瑞典政府簽定關于建造一座橫跨厄勒海峽,連接丹麥和瑞典大橋的協議。8月,兩國議會正式批準該協議;
2、丹麥和瑞典兩國成立A/S Oeresund公司和 Svensk-Danska Broforbindelsen SVEDAB AB公司,1992年1月,兩家公司簽定合伙協議,成立“厄松集團”(Oeresundskonsortiet),負責對大橋工程的籌資、建設和運營工作。丹、瑞兩國政府在“厄松集團”中各占有50%的股份。
3、1995年7月,通過國際招標,厄勒海峽大橋的隧道工程由NCC AB(瑞典)、Dumez-GTM SA(芬蘭)、John Laing Ltd.(英國)、 E. Pihl & Soen(丹麥)和Baskalis Westminster(荷蘭)這五家公司組成的厄松隧道承包商集團(Oeresund Tunnel Contractors)中標,標價為39.8億美元(約為5.7億美元);
4、1995年7月,人工島工程授于由Per Aarleff A/S(丹麥)、Ballast Nedam Dredging b.v.(荷蘭)和Great Lakes Dredge & Dock Co(美國)組成的厄松海事合資企業(Oeresund Marine Joint Venture)。合同金額為14億丹麥克朗(約為2億美元);
5、1995年11月,大橋主體工程,包括高橋、上下兩層公路兩用橋,授于由Skanska AB(瑞典)、Hoejgaard & Schultz(丹麥)、Monberg & Thorsen(丹麥)和Hochtief AG(德國)組成的承包商集團(Sundlink Contractors)。合同金額為63億丹麥克朗(約9億美元)。
該項目的咨詢公司為丹麥的COWIconsult公司、瑞典的VBB Anlaggning公司和 ev Joint venture。
6、其他工程如“鐵路工程”,由瑞典的Banverket Industridivisioned承擔;通訊由丹麥的Semco A/S公司與SAIT Devlonics S.A.公司共同承擔;收費站由法國的G.E.A公司承擔。
厄松海峽大橋工程由來自丹麥、瑞典、芬蘭、德國、荷蘭和美國等國承包商共同建造,真正體現了一種國際合作。
附件二、大貝爾特橋(The great belt)
一、丹麥建筑史上的奇跡
丹麥境內連接希蘭島(Zealand)和菲茵島(Funen)的大橋--- 大貝爾特橋于1998年6月14日正式交付使用,丹麥女王瑪格麗特出席了剪彩儀式。
大貝爾特橋全長17.5公里,是丹麥建筑史上最宏大的工程。該橋造價55億美元,歷經10年建成。
大貝爾特橋將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所在島--- 希蘭島與日德蘭半島連接在一起。大橋的建成,不僅給丹麥居民的交通帶來了方便,也給丹麥商業帶來了活力,這表現在市場結構和物流的變化上。以前通過渡輪每天通過大貝爾特海峽的車輛只有8500輛,而橋通后的最初半年,車日流量達1.7萬輛。
二、大橋簡介
大橋主體工程分為三部分:“東部海底隧道工程”、“西部橋梁工程”和“東部橋梁工程”!皷|部海底隧道”連接希蘭島和大貝爾特海峽中的Sprogoe島,隧道高度為7.7米,隧道總長為8024米。“西部橋梁”為連接飛菲島和Sprogoe島的公路、鐵路兩用橋,上下兩層,長為6611米。“東部橋梁”連接了希蘭島和大貝爾特海峽中的Sprogoe島,全長6790米。
三、大橋建設備忘錄
1、隨著1939年連接菲茵島和日德蘭半島的小貝爾特橋的建成,建造大貝爾特橋的技術已成熟。1939年,丹麥政府撥?钣糜诖筘愄貥虻目尚行匝芯俊5捎谝幌盗姓巍v史原因,大貝爾特橋工程于1985年才算正式起動,該年丹麥政府撥專款對該橋進行環境可行性研究。
2、1986年,政府與社會民主黨達成協議,決定修建大貝爾特橋。
3、1987年,丹麥政府成立A/S Storebaelt公司,負責對大橋籌集資金、建造和運營工作。政府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以政府名義做擔保為大橋的建設籌集資金。
4、1988年,A/S Storebaelt公司將“東部海底隧道工程”授于MT Group集團,該集團由Monberg & Thorsen A/S(丹麥)、Campenon Bernard(法國)、Dyckerhoff & Wildmann(德國)、Kiewit Construction Company(美國)和SOGEA(法國)組成,咨詢公司是丹麥的COWIconsult A/S和英國的Mott MacDonald Ltd.。合同總額為58.6億丹麥克朗。
5、1983年3月,A/S Storebaelt公司將鐵路工程授與丹麥鐵路公司(DSB)。
6、1989年5月,法國Bouygues工程公司向歐盟控告A/S Storebaelt公司在其“西部橋梁工程”國際招標標書中含有岐視性條款:必須從丹麥采購。
7、1989年6月,西部橋梁工程由European Storbelt Group獲得,該集團由Hoejgaard & Schultz A/S(丹麥)、Ballast Nedam Civil Engineering(荷蘭)、Taylor Woodrow Construction Ltd(英國)、Losinger Ltd. Contractors & Civil Engineers(瑞士)、C.G. Jensen A/S(丹麥)和Per Aarsleff A/S (丹麥)組成。咨詢公司為丹麥的COWIconsult A/S和Carl Bro Gruppen A/S,德國的 Leonhardt, Andra und Partner GmbH公司。合同金額為44.9億丹麥克朗。
8、1989年8月,歐盟判定“西部橋梁工程”標書有問題并責成有關賠償。
9、1991年,“東部橋梁工程”由Great Belt Contractors集團獲得,該集團由以下公司組成:Hochtief AG(德國)、Wayss & Freytag AG(德國)、Hollandsche Beton-en Waterbouw b.v.(荷蘭)、KKS Entreprise A/S(丹麥,已破產)和E.Pihl & Soen A/S(丹麥)。
參加大貝爾特橋建設的公司來自丹麥、德國、法國、瑞士、英國、美國等國家。大貝爾特橋也是國際合作的杰作。
附件三、費馬恩海峽大橋(Femer Bridge)
……醞釀中的丹德大橋
丹麥和德國政府長久以來就在醞釀修建一座大橋,將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直接與歐洲大陸相連接。這座大橋將跨越費馬恩海峽(Femer),北起丹麥羅蘭島的Roedby市,南到德國Puttgarden市,全長18公里的大橋。
丹麥和德國的交通部長目前正對大橋建設的社會、經濟可行性報告進行審議,其中包括八種建橋方案。吸取大貝爾特橋和厄勒海峽大橋的建設經驗,丹麥交通部長Sonja Mikkelsen表示,她將在大橋建設計劃公布之前,招集方方面面的專家(如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對大橋建設的可行性進行廣泛辯論,聽取各方意見。
1996年有關專家對大橋所做的預算為212億丹克朗-327億丹克朗(約為37-56億美元,按當年比價:1美元為5.7959克朗計算)。
負責對費馬恩海峽做環境可行性分析的丹麥咨詢公司COWI今年七月份宣布,盡管修建大橋意味著要在費馬恩海峽中修建一些橋墩,但這對水流等水文現象及環境產生的負作用不比輪渡大。據此,丹麥交通部日前宣布,丹麥議會將于下次開會時討論決定是否修建這座大橋。據估計,德國議會要做出有關建橋的決定尚需三--四年。所以,樂觀的預測,費馬恩大橋即使動工修建也要等到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