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可持續發理論”及實踐
以及對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啟示
1905年,挪威脫離瑞典獨立時經濟還相當落后,主要產業還是農業、林業和漁業。當時充足的水電供應帶動了木材加工、造紙和電冶金等能源消耗型工業的發展,這幾個行業連同航運業、造船業一起構成了挪威傳統工業的主導部分。二戰后的“馬歇爾計劃”對挪威經濟復蘇以及工業現代化進程起了重要的加速劑作用;20世紀50年代,挪威制造業迅速發展;60年代,挪威進入了工業化社會;而挪威現代經濟的騰飛完全得益于20世紀70年代近海石油工業的迅速崛起。近海石油工業成為挪威經濟的重要支柱,油氣產業的產值占GDP的比重平均為20%左右。不斷流入的石油收入為挪威經濟注入了活力,使挪威只用了20年左右的時間,步入了世界發達國家的行列。目前,挪威人均GDP超過5萬美元,位于世界前三位,是世界上少數的幾個最富裕的發達國家之一。同時,挪威還是僅次于沙特和俄羅斯的世界第三大石油輸出國,1990年挪威開始設立的“石油基金”,截止到2005年市值已達到2000多億美元,成為了世界最大的基金之一。
近30年挪威社會經濟指標比較
年份 |
GDP (億美元) |
人均GDP (萬美元) |
人均年工資 (萬美元) |
人口 (萬人) |
1978 |
457 |
1.13 |
|
406.6 |
1980 |
636 |
1.56 |
|
409.2 |
2002 |
1921 |
4.23 |
4.1 |
455.2 |
2003 |
2205 |
4.86 |
4.8 |
457.8 |
2004 |
2505 |
5.44 |
5.2 |
460.6 |
(數據來源:挪威中央統計局)
一、挪威高福利基礎上的社會和諧發展現狀
挪威是聞名世界的北歐“高福利”國家,從上世紀30年代就開始福利制度建設,70年代發現石油迅速富裕起來以后,其高福利的社會體制不斷發展和完善,如今已經形成了自己的成功模式。在這基礎上,挪威社會、經濟等各方面得到了和諧發展。2000年-2005年,挪威連續5年被聯合國發展計劃署(UNDP)評選為全球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國家。根據聯合國的報告顯示,挪威在生活水準、教育程度和壽命三方面的綜合指數名列榜首。挪威能連續獲此殊榮,是跟其通過自身不懈努力來創建社會和諧分不開的。從以下幾個方面,我們可以看出挪威社會各方面的和諧發展:
(一)全民社會福利制度的實施。挪威于1936年實施養老金制度、1938年實施失業保險制,其福利制度建設在1945年-1965年得到全面發展。1967年挪威開始實施全民社會福利制度,經過不斷的完善,現行的制度是1997年頒布的有關具體規定。挪威高福利制度向公民發放的主要補貼有:生病及生育醫療補助、單身父母補助、失業現金補助、工傷補助、養老金、遺屬補助和喪葬補助等等,可以說是“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挪威政府大力支持福利制度建設,2002年挪社會福利制度總支出占政府財政預算總支出的34.2%,挪政府為該制度撥款占總開銷的27.7%。
(二)全民保障的醫療體系。挪威于1911年實施疾病保險制度。根據現行的挪威《專家醫療服務法》和《建立和實施生理衛生保護法》的規定,凡加入挪威全民社會福利制度的人,均可以享受在醫院免費住院、治療和用藥。對于在醫院之外接受治療的自理費用實現封頂制,議會每年規定一次最高數額。2003年個人自理最高費用為1350克朗。同時,挪威還對某些特殊疾病或人群免交自理費用。
(三)法律保障實現男女平等。北歐國家社會成員性別比例均衡是個傳統。2002年挪威議會通過法律,要求挪威公司在2005年必須將董事會的女性比例上升到40%,使挪威成為了世界上首個以法律形式規定女性在公司領導層比例的國家。挪威政府部門首先推動實現男女平等:2004年挪威政府內閣19名成員中,有女性8人,占總數的42%;2005年新政府內閣19名成員中,女性大臣有9人,占總數的47%。
(四)均等、免費的受教育機會。人人享有、并終生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是挪威教育政策的主要宗旨。挪威人接受從小學到大學的教育,全部免收學費。在基礎教育方面,挪威在250多年前就引入了普及義務教育制度,并從1889年開始實行7年強制性義務教育,1997年實行10年強制性普及義務教育;挪威已在全國普及了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公立大學為主,****教育在挪威也受到廣泛重視。政府還特別注重通過****教育加強對弱勢群體:如讀寫困難的成年人、殘疾人以及****移民等的教育和培訓。
(五)社會各行業及各家庭收入差距不大。挪威各行業中,年均收入最高的當屬油氣行業,該行業個人稅前年均工資為45萬至50萬克朗;最低收入當屬商品零售行業和農業,年均收入在20萬至30萬克朗;最高與最低之間的差距只有2倍多。挪威大型企業領導人的工資是社會中個人收入最高的,年工資為140萬克朗左右,但這樣的高工資與最低的收入的差距也只有6倍多,而且能拿這種高工資的人數全國只有500多人。也就是說,挪威社會各階層收入象個寶塔的形狀,最頂層與最底層的差距不大,干任何工作沒有貧富差距太大的感覺,因此社會矛盾也很小。同時,挪威境內各地區每個家庭之間收入的差距也很小,見下表。
2001年挪威境內各地區家庭稅后收入 (單位:萬挪威克朗)
地區 |
平均收入 |
單身 |
有年齡為0-5歲孩子的夫婦家庭 |
有年齡為6-17歲孩子的夫婦家庭 |
全國 |
28.16 |
15.28 |
42.37 |
47.17 |
東部地區 |
34.84 |
17.32 |
47.51 |
51.8 |
南部地區 |
28.13 |
14.75 |
40.33 |
45.21 |
西部地區 |
28.95 |
15.18 |
42.17 |
47.96 |
中部地區 |
27.31 |
14.81 |
41.24 |
45.94 |
北部地區 |
27.53 |
14.85 |
42.32 |
46.73 |
(注:2001年1美元兌換8.99挪威克朗)
(六)人與環境的和諧相處。挪威國土面積中山地占70%,森林覆蓋面積達27%,耕地占3.2%,河湖占4.8%,冰川雪地占1.4%。挪威人是與自然環境和諧相處的典范,例如首都奧斯陸,面積454平方公里,人口約50多萬,城市面積的75%為森林和綠地,17%為住宅和商店,5%是水面,3%是工業區,人均綠化面積據歐洲各國首都之首。奧斯陸市民愛護環境、保護大自然、崇尚大自然,市區內的野鴨、海鷗、大雁等鳥類與人安然相處;奧斯陸完全處于自然環境包圍之中,市內居民從自己居住的地方開車只要用10分鐘時間,就可以抵達大海、山區、森林、湖泊等大自然的懷抱。
二、挪威“可持續發展政策”演變促進了其現代社會的和諧發展
各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自身不同的情況,挪威現代社會和諧發展有其雄厚的財政基礎,但其執行“可持續發展政策”是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根本。可持續發展政策保證了挪威經濟的成功發展,經濟的發展支持了其不斷增加的財富,財富的積累促進了其和諧社會的構建。可以說:可持續發展政策是挪威現代社會發展的主軸,伴隨著可持續發展理論不斷實踐,挪威社會發展日趨和諧。
(一)世界上最早提出“可持續發展”觀點
“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新的發展觀和發展戰略。它要求經濟、社會的發展必須同資源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相協調,這同那種片面強調經濟發展的傳統戰略、而忽視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作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可持續發展”理論最早由挪威人牽頭提出,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倫特蘭為主席的聯合國世界與環境發展委員會發表了一份名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該概念受到了世界各國政府組織和輿論的極大重視。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和發展大會上,“可持續發展”概念得到了與會者的贊同和承認,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CSD )也于1993年2月正式成立。挪威環境部長布蘭德先生擔任過聯合國2004年第12屆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
(二)二十世紀80年代的“產業與環境和諧發展”戰略
挪威1972年成立環境部,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設立環保部委的國家。隨后,1974年挪威污染控制局成立,1983年正式實施污染控制法,環境政策的發展促進了挪威對于產業發展理性行政理念的形成。根據首相布倫特蘭首次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的理念,1988年,挪威政府制定了“產業與環境和諧發展”的戰略,戰略主旨是:產業發展的調整必須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盡早采取措施可以避免將來出現預料不到的情況和減少更多成本的耗費。該戰略政府主要注重于:改變產品技術、提高生產技術、加強污染控制。該戰略調整了生產與消費的構成,使產業發展對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根據戰略,政府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是:發展環保技術;啟用環保稅;財政支持環境的改善;根據污染控制法,制定具體措施;產業循環發展;建立廢棄物處理國家監控體系;產品說明的生態標注。同年,挪政府首次提出了“部門環保責任”理念。
政府的有關措施。
1、自然資源核算。挪威的經濟主要是依靠森林、水力、石油、天然氣和漁業等自然資源發展起來的,政府非常重視對環境以及資源的保護。挪威是世界上最早制定資源保護法律和開始進行自然資源核算的國家之一,1970年,挪威就制定了《自然資源保護法》,1978年挪威開始了資源環境的核算。核算的重點是礦物資源、生物資源、水力資源、環境資源,還有土地、空氣污染以及兩類水污染物。為此,挪威建立起了包括能源核算、魚類存量核算、森林存量核算,以及空氣排放、水排泄物、廢舊物品再生利用、環境費用支出等項目的詳盡統計制度,為綠色GDP核算體系奠定了重要基礎。1981年挪威政府首次公布并出版了“自然資源核算”數據、報告和刊物。其核算的目的是提供最新的和質量較好的數據和信息,將自然資源開發計劃與經濟計劃聯系起來,促進資源管理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之間的配合與協調。
2、開始跨政府部門的產業發展與環保合作。挪威中央政府有部門開始重視環保工作的協作。1988年,環保技術的發展受到了貿工部和環境部的優先重視,政府發起了“促進環保生產”的運動,貿工部和環境部還設立了特別項目。為減少能源的消耗對環境的破壞,提高能源耗能,在整合政府各個產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后,上世紀90年代初挪威開始征收綠色稅,主要的綠色稅有二氧化碳稅、石油稅、柴油稅、電力消耗稅、車輛登記稅和飲料容器稅等11種。2005年,挪威綠色稅收占總稅收收入的4.8%,稅值約為全年GDP的1.9%。
(二)二十世紀90年代挪威出臺“生態現代化”戰略。
對于可持續發展政策,挪威在不斷的進行摸索和完善。1996年,挪政府出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政策”,也稱為“生態現代化”戰略。戰略的主旨是:產業發展必須保障原料資源的使用、能源的使用以及其對人類生活圈沖擊的明顯減少。政府的行政主要注重于:政策制定注重生態承載能力和可預防性;加強綠色稅收等經濟政策來提高生產效率,減少對環境的損耗;可持續發展必須整合社會各個方面發展規劃和部門發展計劃。“生態現代化”戰略對1989年提出的“各部門的環保責任”理念進行了正式的闡述和采納,挪威政府在隨后的1998年、2000年和2002年對該責任理念給予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范。
政府的有關措施:
1、政府對企業的聯合檢查。根據國際標準組織(ISO)有關標準,挪威政府于1991年制定了專門法規并建立了針對企業健康、環保和安全生產的系統化管理制度(HES)。政府成立了“聯合監管委員會”每年對企業的環保和安全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并規定如在企業的檢查時間超過1天,則要由2-3家機構聯合進行,其他企業則由各監管機構分別進行抽查。所有的檢查工作均遵循一致的工作原則和程序,經過10多年的磨合與不斷的改進,政府和企業都認為這一機制是積極而有效的,既實現了政府對企業環保工作的有效管理,也充分調動了企業的積極性,取得了十分積極的成果。
2、“綠色政府”規劃。1998年-2001年,為了將環保意識融入到政府和公共機構的行政管理中,挪威政府按照ISO-14000的標準,制定了“綠色政府”規劃。該規劃涉及政府和公共機構的公共采購、無效率行政、能源和運輸四個方面。規劃注重政府和公共機構的綠色公共采購,希望通過政府和機構的“綠色采購”需求的不斷增強,推動商業活動和供應商朝著“綠色提供”方向發展,從而顯示出政府和機構為推動環保意識存在的潛力。該規劃涉1998年啟動時涉及10個機構,2002年開始在部委中實施,規劃要求在2005年年底所有政府部門都要遵照實施。
(三)二十一世紀的“NA21”行動。
結合在南非召開的“世界可持續發展峰會”,2002年挪威制定了“21世紀的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該戰略提出:政府必須在所有涉及的管理領域中進行可持續考量并建立帶有激勵機制的工作框架;可持續發展必須對經濟、社會和環境進行全面評估,中央政府必須協調國家政策,并采取明確的措施來推動民間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努力。
根據該戰略,挪政府2003年秋天制定了“21世紀可持續發展國家行動”(NA21)。NA21提倡使用利于環保的技術來減少經濟發展帶來的對環境的負面影響;NA21提出了商業和產業發展對可持續生產的作用,認為商業和產業可持續生產的能力和他們承擔社會責任的意愿是達到政府環境政策目標的關鍵。商業和產業應該增加使用環保技術、環保管理體系、生產環保產品和采取環保的產業發展政策。NA21要求政府行政側重于如下7個領域政策的發展:1、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合作及減少貧困;2、氣候、臭氧及空氣污染;3、生物多樣化及文化遺產;4、自然資源;5、危險化學品及健康;6、可持續經濟發展;7、挪威少數民族薩米人的環境及資源使用。
NA21行動使挪政府將可持續發展作為一個社會發展的全局來考慮。關于其側重的“可持續經濟發展”政策方面,挪政府就認為可持續經濟發展是與社會福利、教育、研究與發展緊密相關的。在NA21行動發布幾個星期后,挪威政府就出臺了“綜合創新政策政府規劃”,并且挪威最大的研究機構-挪威研究理事會加大了對可持續發展政策的研究。同時,挪威政府已經籌備成立部委之間的常設協調機構,負責協調和統一制定國家整體可持續發展政策以及監督落實工作。
(四)挪威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在挪威政府不斷發展和完善可持續發展政策的同時,挪威企業也朝著這條路不斷前進。1988年開始,挪政府要求各個企業自行提高綠色技術和清潔生產技術的使用,經過10幾年的發展,挪威企業都秉承了可持續發展觀念,在落實環保、健康、社會責任等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挪威第二大集團企業-海德魯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原則就提出:對人類和環境持有強烈的責任感;關注環境保護和后代的生存環境是公司的原則和決策的基礎。
挪威企業還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環保工作。根據挪中央統計局的統計,挪威制造業企業產生的廢棄物主要是廢水、固體廢棄物和廢氣,他們分別占挪威總廢棄物的37%、35%和20%。2002年挪威1173家大型制造業和開采業企業在環保方面共花費22億克朗(折合2.76億美元),其中13億克朗用于廢棄物的處理,8.6億克朗用于投資于新的環保措施。
2002年挪威主要制造行業在廢棄物上的環保經費 (單位:萬克朗)
行 業 |
主要廢棄物種類環保花費 |
總花費 |
工人人數(個) |
人均環保花費 | ||
廢氣 |
廢水 |
固體廢棄物 | ||||
采礦及加工 |
26555.1 |
49125 |
45914.9 |
132165 |
100170 |
1.32 |
食品加工 |
474.1 |
15099.4 |
8533.3 |
24926 |
23899 |
1.04 |
紙漿和造紙 |
1989.2 |
12330 |
4872.3 |
20129 |
5696 |
3.53 |
石化產品及化工產品 |
5442 |
10881.9 |
6605.3 |
26275.1 |
7977 |
3.29 |
非金屬礦物質加工 |
3785.8 |
2709.4 |
7320.1 |
15336.7 |
4566 |
3.36 |
合金基底金屬加工 |
7820.7 |
3017.9 |
7035 |
20090.2 |
7808 |
2.57 |
(來源:挪威中央統計局;注:2002年1美元兌換7.97挪威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