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愛爾蘭財政部長布賴恩?勒尼漢公布了《2010年財政預算案》,擬采取一系列措施削減公共開支,擴大稅收來源,維持銀行系統穩定,刺激重要產業發展,從而提振愛經濟競爭力,提高就業水平,保障愛爾蘭度過經濟難關。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削減公共開支,控制財政赤字
2010年,愛爾蘭計劃大幅削減公共開支,以嚴格控制國家財政赤字,計劃全年削減公共開支總額40.51億歐元。
首先,削減公共部門員工工資10億歐元,其中總理工資削減20%,各部部長工資削減15%,其他約30萬名公務員和公共部門員工工資削減5—10%不等。同時,愛爾蘭將參照歐盟其他成員國水平對愛爾蘭高級別公務員工資標準進行重新審核,新工資標準將比原來降低8-15%不等。
其次,削減失業救濟金、兒童福利等福利支出7.6億歐元,平均削減額度在4.1%左右。20-21歲青年的失業救濟金由每周204歐元降至100歐元,22-24歲青年的失業救濟金降至每周150歐元;兒童福利津貼每月減少16歐元;為減少養老金的發放總額,公共部門職員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66歲;養老金將以工作期間的平均工資標準進行核算,改變以前以退休時的工資標準進行核算的做法。盡管采取上述措施,預計2010年愛爾蘭社會福利總支出仍高達211億歐元,高于2009年204億歐元的水平。
第三,通過提高工作效率削減政府日常開支約10億歐元。
第四,公共項目投資削減約10億歐元,投資額降至約64億歐元,占GDP的5%,主要集中在學校建設與維護、提高能源利用率和旅游設施等方面。2011至2016年公共項目投資額每年約55億歐元。
二、擴大稅收來源,增加國庫收入
《2009年財政預算案》及《2009年4月補充預算案》的實施,已經使愛爾蘭民眾承受著較高的稅收,此次愛爾蘭政府履行承諾,在《2010年財政預算案》中沒有進一步提高所得稅稅率和收入賦捐稅。但為了擴大稅收來源,愛政府在稅收方面采取了一些其他措施。
首先,引入二氧化碳排放稅,對每噸礦物燃料征收15歐元的二氧化碳排放稅。具體實施辦法是自2009年12月9日午夜起對每公升汽油加征4.2歐分稅收;對每公升柴油加征4.9歐分稅收;自2010年5月1日起對不同種類的家用取暖燃料加征不同額度的稅收。
其次,愛政府計劃在2010年征收房產稅和居所水費,具體實施辦法將在研究后公布。
第三,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稅收管理。對在全球總收入超過100萬歐元且在愛爾蘭的資本超過500萬歐元的愛爾蘭人和在愛爾蘭居住的居民,每年征收20萬歐元的居民賦捐稅。
此外,愛爾蘭計劃設立一種國家團結債券(National Solidarity Bond),以此募集公眾資金,用于推動經濟發展和降低失業率。
三、采取激勵措施,推動經濟發展
為降低跨境消費給愛經濟帶來的不利影響,自2010年1月1日起商品和服務增值稅將從21.5%恢復至2008年10月份之前的21%的水平。
降低酒精飲料的增值稅。自2009年12月9日午夜起每品脫啤酒和蘋果酒降稅12歐分;每半玻璃杯白酒降稅14歐分;每瓶(75cl)紅酒降稅60歐分。
為促進汽車消費,引入一項新的舊車報廢計劃。在2010年購買環保型新車,可用現有10年以上的舊車報廢后抵扣新車1500歐元的注冊稅(VRT)。對電動車免除注冊稅和對油電混合車免除2,500歐元的注冊稅的措施原本將于2010年底到期,現將延長至2012年12月31日。
鼓勵民眾購房。根據《2009年財政預算案》規定,愛爾蘭對購房者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優惠。《2010年財政預算案》再次明確,2011年7月1日之前購房者,自購房日起至2017年的貸款利率將繼續享受優惠政策;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底購房者的貸款利率也可根據過渡性措施享受部分減免。
為幫助洪水災民和預防未來洪災,2009年底至2010年底將投資7000萬歐元用于災區建設,并加強對未來洪澇災害的防范措施。
大力宣傳愛爾蘭旅游市場。吸引海外游客投資將比2009年增加3倍,達到2200萬歐元;在部分城市興建旅游項目。預計2010年來愛旅游的人次和旅游收入均將比2009年增長3%。
四、鼓勵科技創新和擴大就業,保持經濟競爭力
繼續采取積極措施鼓勵科技創新和研發,不斷提高國民經濟競爭力。
2010年計劃通過培訓就業局(FAS)實施價值5600萬歐元的培訓計劃,為失業人員提供2.6萬人次短期培訓;提供2000萬歐元孵化基金支持研發項目;提供950萬歐元支持食品產業增強食品產業競爭力等。
繼續實施企業扶持政策,對于新成立的企業,給予三年內免除所得稅優惠。
保持12.5%的公司所得稅稅率不變,維護愛爾蘭的引資競爭力,繼續大力吸引外資。
加強對環保和能源利用方面的投資。為加強環境保護,投資1.16億歐元栽種7000棵樹苗;對購買節能型生產設備提供政府補貼;提供1.3億歐元資金用于能耗較多的建筑進行重新改造。
五、維護銀行系統穩定,推動銀行正常放貸
2010年,愛爾蘭將繼續推動國有資產管理署(NAMA)的運作,盡快將愛爾蘭主要銀行的不良貸款轉移至該署。
愛爾蘭將建立信用復審機制(Credit Review System),如果中小企業、貿易商和農場企業等因信用問題被銀行拒絕放貸,可以通過“信用復審機制”提出復審要求,銀行要對此做出合理解釋。同時,“信用復審機制”還將審查銀行的信用評估政策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