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環保問題很大程度上已觸及到了民生,成為國際上日益關注和熱議的話題。葡萄牙在這方面做得如何?是否有值得我們借鑒之處,本文將做一探討。
一、葡環保管理機構
目前,葡政府環保管理部門是葡環境署(APA),隸屬于農業部。APA由之前數個分管環保的政府部門合并而成。環保署管理涉及的范圍包括大氣、水、廢棄物、氣候、化學費料、噪音、臭氧層、轉基因食品安全等。其職能涵蓋了制定和執行環保政策、分析和評估環境、提交專業報告、參與國際合作、推動國民環保理念和環保意識的宣貫。該署設署長一名,副署長三名,該署共有850多人,機構設置簡單,人員配備精干。
二、葡環保法律框架
葡議會于1987年4月通過了環保框架法律(EFL)。九十年代起,葡開始修訂法律,并將一些歐盟環保法律法規陸續轉換成國內法。目前,涉及水、大氣和廢棄物處理的法律適用,直接采用歐盟的法律。土地利用、自然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則還沿用葡本地的。如兩者發生沖突,則以歐盟法律為準。葡環保法律規定的一個鮮明特征是環保許可證制度。即涉及噪音污染、用水、水源地土地、空氣污染、溫室氣體排放、廢棄物處理及工業設施的活動必須申領環保許可。環保許可不僅是項目申報的條件,更是項目啟動和運作的前提。
葡環保方面取得的成績
(一) 與歐盟接軌,環保駛上快車道
葡萄牙于1986年加入歐盟。作為成員國,為與歐盟接軌,葡自上世紀90年代起,建立了現代環保法律架構,并將大部分歐盟法規轉換為葡本國法規。2006年,葡開展法律服務便民計劃,推廣法律法規電子化服務及減少各種繁雜手續。利用歐盟的財政支持,投資建設飲用水,廢水和廢棄物處理等環保基礎設施。近年來還引進清潔能源技術。有效利用歐盟資金建立了相應環保機構。可以說,借助歐盟成員國的身份,葡萄牙駛入了環保的快車道。
(二)實施可再生能源政策,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實現良性循環
環境和能源消費息息相關。葡政府高度重視發展可再生能源,制定了國家可再生能源行動計劃,并將其作為執政旗幟,予以宣傳、推進,為產業快速發展營造有利氛圍。實施產業培育政策,對企業形成有效激勵作用。例如,要求國家電網公司承諾以競爭力的價格向企業購買全部可再生能源。由于政策和措施有力,2006年至2010年,葡萄牙可再生能源占總能源消費比例一直在20%以上,2010年的占比為24.6%,遠高于歐盟平均12.4%的水平。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總能源消費比例目標值將達到31%。由于使用清潔的可再生能源,2000年至2008年間,葡經濟增長的同時,大氣中硫氧化物的排放量卻降低了64%,而同期,OECD國家的平均排放量只減少了28%。可以看出,從使用傳統的能源轉向一部分使用清潔能源,這一戰略舉措對葡環境保護功不可沒。
(三)加大環保投入力度,排污者須為排污買單
2001年到2008年,葡加大了對環保的投入,占比為GDP的1%。2009年,環保投入比上年增加6.8%,達到13.94億歐元,金額占GDP的1.6%。2000年至2006年,葡投入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達79億歐元,占GDP的0.8%,其中,23億歐元為來自歐盟的援助。2010年,歐盟環保基金的9%投向葡萄牙,可以說,葡萄牙是歐盟環保基金的最大受益國之一。葡制定了由納稅人負擔轉向由排污者買單的政策。
(四)積極參與環保國際合作
葡積極參與環保國際合作,不僅簽署了多項多邊和雙邊國際環保協議,而且在推動歐盟環保政策制定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2007年,葡在任歐盟輪值主席期間,為歐盟水資源缺乏和干旱以及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化的政策推動和制定奠定了基礎。在海洋環境事務方面,葡也表現活躍。先后參與修訂保護東北大西洋海洋環境公約。中葡環保合作尚處在起步階段。1993年中葡簽訂了科技合作協議。2012年6月,科技部萬鋼部長訪葡時,與葡科技和教育部長NUNOCRATO 簽署了諒解備忘錄,雙方表示要加強在清潔能源、環境保護、生物科技及海洋開發等方面的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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