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11月24日電據中評社報道,香港特首梁振英昨日發表書面聲明交代山頂大宅僭建,承認今年6月將4號及5號屋混淆,以至誤稱5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為上手業主留下。他承認在事件中疏忽引起公眾誤解,但無意隱瞞。立法會內委會已去信梁振英,邀請他到立法會親身為僭建說明。
梁振英發表14頁的聲明中指,今年6月,他曾經向傳媒說:5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為上手業主留下。惟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證實當時記錯。“我當時將4號及5號屋混淆,因為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可能是在4號屋,而5號屋并沒有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
他還表示:“回想起來,我有交待不清之處,引起公眾誤解;我亦有在物業內進行一些工程,但當時并不察覺屬僭建范疇。我承認有疏忽的地方,在處理整件事上有欠謹慎,但我一直采取開誠布公的態度,與政府部門和傳媒合作,并且盡早采取實際行動從嚴糾正任何不妥善之處,種種客觀事實都表明我并沒有任何存心隱瞞的意圖。”
梁振英強調,過去5個月由于事件進入司法程序,法律意見認為他不能評論事件,以致問題未能早日解決,實非他所愿。他說,司法程序已經結束,承諾會即時啟動并盡快完成余下的移除及清拆工作,日后必定加倍謹慎,繼續秉持誠信,服務市民大眾。
梁振英聲明中又交代被傳媒報道的僭建物。其中,車位上蓋在買入單位前已經存在;而物業的大閘,買入時亦已經存在,但由于老化,搬入時更換了大小相若的大閘;至于5號屋車位下的空間,經專家證實,并非他買入后挖掘而成。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通過,由內會主席梁君彥去信梁振英,邀請他到立法會交代僭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