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5月3日訊《山東省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屆時,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須留樣冷藏48小時以上。
此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發生事故后遲報、漏報、瞞報的,將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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