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上午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該委日前已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下發通知,要求為臨時性蔬菜零售網點提供場地便利,城管、物業、居委會不得亂罰款和亂收費。對于蔬菜價格上漲幅度過大的城市要啟動問責機制。
通知指出,今年入秋以來,受極端天氣和季節性變化等因素影響,部分地區蔬菜價格漲幅較大。
通知要求,省級人民政府要盡快建立本地區“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機制,合理確定“菜籃子”產品生產用地保有數量、重點產品自給率、價格異常波動、質量安全合格率、銷售網點覆蓋率、應急供應保障能力等指標,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各城市特別是城區人口在百萬以上的大城市進行考核,對于蔬菜價格上漲幅度過大的城市要啟動問責機制。
通知指出,為解決人口集中、網點不足社區的蔬菜供應問題,要對流動售賣車、早晚市、周末菜市場和菜農直銷點等臨時性零售網點提供場地便利,方便居民購買,城管、物業、居委會不得亂罰款和亂收費。
要進一步規范農副產品流通環節的各項收費,在重要節假日和菜價大幅上漲期間要積極協調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減免進場費、攤位費,充分發揮便民菜市場、社區菜店、平價商店作用,必要時可利用價格調節基金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