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清原滿族自治縣逸夫中心校的一位班主任對沒寫完作業的學生罰款5元。記者聯系該校工作人員時,工作人員沒有透露細節,只稱“有這事”。
近日,有學生家長向本報反映,稱現在學校都是禁止體罰學生,也不允許亂收費,老師向沒有完成作業的學生罰款,不知道算變相體罰還是算亂收費,反正是不合理的。
這位家長稱罰款的老師是清原逸夫中心小學二年級或者三年級的一位班主任,但沒有提供具體的班級和姓名。
昨日,記者電話聯系清原逸夫中心小學教導處。教導處工作人員稱,他們要調查一下,會給記者答復。
昨日下午2時,記者再次聯系該小學教導處時,教導處一位女性工作人員的語氣聽起來有些不耐煩。她先是告訴記者:“我們調查了,沒有這事。 ”記者繼續追問時,這位女性工作人員稱:“你到底想干啥?以前有過這事,都是八百年前的事了。 ”
記者想繼續了解一些細節時,這位女性工作人員掛掉了電話。記者再次撥打時,對方不再接聽。
昨日下午,撫順另外一所學校的校長告訴記者,學校和老師都沒有向學生罰款的權力,向學生罰款,是教育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是絕對不允許的。
這位校長給記者解釋,“罰款”作為一種行政處罰措施,是由行政機關做出的,在沒有法律法規或規章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作為事業單位的學校無權自行作出罰款等方面的規定,清原逸夫中心小學所設定的罰款屬于“亂罰款”。
隨后,記者輾轉聯系上清原逸夫中心小學另外一位學生家長了解情況。這位學生家長向記者證實,該校確實有老師對學生罰款的現象,很多學生家長都知道,學校說是老師嚇唬不寫作業學生的一種手段,會把錢返還給學生,但到底有沒有把錢返還給學生,這就不知道了。
記者采訪了幾位學生家長,他們都表示,老師因為學生不寫作業而罰款,既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