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2月22日消息(記者莊勝春)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昨天(21日)公布《北京市快遞服務規范與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從昨天(21日)到3月12日征集意見。草案中針對廣受社會關注的快遞運單信息安全、快遞進城難、停車難等問題作出了相關規定。
草案規定,快遞企業應在快遞運單保存期滿后,按規定集中銷毀;快遞車輛應該采用統一的快遞服務車輛標識,交管部門應根據城市交通狀況為快遞車輛盡可能的提供通行便利等。
去年以來,媒體大量曝光了因為快遞單號信息大面積泄露、衍生出專門交易快遞單號網站的新聞。運單保存期滿后集中銷毀只是此次《辦法》(草案)的規定之一,規定還包括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及電子數據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用戶信息安全。
快遞物流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銷毀只是措施之一,還應當建立誠信體系、監管體系、快遞公司內部T1系統監管、加強對于遞送員關于安全方面的培訓和教育,應當是采取綜合治理。
據以往的情況來看,很多單號信息在收寄掃單之前就已在網上出售,所以運單保存期的監管也只是環節之一。將于今年3月1日施行的新《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快遞從業人員不得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相關法律也明確了此類行為的責任主體和包括罰款、吊銷執照在內的處罰標準。
但在徐勇看來,相關標準還需進一步細化。
徐勇:加大執法力度目前來講是一個很有效的方式,但是現在實際執法操作層面有一些彈性、缺量化的一些標準,比如兩次還是三次行為取締資格,應該有一些具體的指標。
此外,高速發展的快遞行業也在城市面臨著進城難、行車難,在高校、寫字樓、社區面臨著進門難、停車難的問題,對此,《辦法》(草案)規定,交管部門應根據城市交通狀況為快遞車輛提供通行便利,社區、高等院校應當為快遞服務企業寄遞快件提供通行、車輛臨時停放、派送等便利條件等。
但是,就北京的交通狀況來看,這種道路通行便利顯得有些奢侈。此前有媒體報道,交通狀況同樣不佳的昆明就出現了規定無法真正落實的尷尬。
徐勇說,此前已有約20個省市采取了類似的過渡性管理辦法,效果不一,要想根治這一問題,還需統一標準、立法規范。
徐勇:有的地方在執行力度上參差不齊。在法律沒有修改的情況下,這是一個過渡性的辦法,還有就是國家沒有解決快遞車輛、電動三輪車的技術標準,這個問題不能解決的話,快遞車輛的車型問題就解決不了。
(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