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
【農產品檢驗檢疫】日本對食品制定了堪稱世界最為嚴格的檢驗檢疫標準。2006年5月,根據《食品衛生法》對在食品中殘留的農藥、飼料添加劑和動物用藥等實施了《肯定列表制度》,該制度規定了799種農業化學品在各種農產品中的5萬多個殘留最低限量,對其余未規定具體標準的項目實行0.01PPM的一律標準。日本政府對進口農產品建立了一套以監控檢查和命令檢查為主的監控系統,規定對輸日農產品進行10%的監控檢查抽查比例,發現超標則提高抽查率至50%,對兩次以上查出相同化學物質殘留超標的農產品實施百分之百檢查的命令檢查。
【動物檢疫】日本根據《家畜傳染病預防法》,對自國外進口的動物和畜牧產品實施嚴格的檢驗檢疫。對偶蹄類動物、馬及其制成品,雞、鵪鶉、鴕鳥、火雞和鴨科動物及其種卵實施指定檢查;對來自或經過地為歐洲、亞洲和美國等“疫區”的偶蹄類動物及其制成品實施禁止進口措施;對非指定檢查對象外的禽類和禽肉,禁止從所有發生過高原性禽流感的國家或地區進口。
【植物檢疫】日本根據《植物防疫法》,對種子、球根、苗、苗木、切花、切枝、生果實、蔬菜(生鮮、冷凍、干燥)、谷物、豆類、堅果、植物油原料(芝麻、菜籽)、香料、藥用植物、干花、稻草、稻殼、植物原料制成的工藝品、稻草制品和木材等實施植物檢疫;禁止進口具有病蟲害傳染危險的植物、害蟲、土地及附土植物、稻草(中國產稻草席在日本檢疫官和中國植物防疫機關同時發放證明的情況下可進口)、稻殼(朝鮮半島和臺灣除外);經過制材或制茶等高度加工的植物性產品可免檢。
【影響中國的主要檢疫措施】目前,《肯定列表制度》已成為影響中國農產品輸日的最大因素。同時,經過中國政府與日本政府的長期交涉,以及中國企業多年來在輸日市場上的艱苦開拓與摸索,近年日本政府適當放開了對中國輸日禽肉和水果類產品的限制,指定地區生產的部分農產品如稻草、南瓜等已可以進入日本市場。